單位不給出辦理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壹』 辦理失業保險金需不需要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書
一、辦理失業保險金需要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等資料。需要辦理的資料如下:
《身份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離職證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入職登記表》兩張一寸照片《失業證用》。
二、辦理流程:
1、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必須本人持身份證等以上的相關證明到戶籍所在地鎮(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辦理《失業證》和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2、超過60日未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
三、參照《社會保險法》有關條款: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貳』 單位不給辦理失業證明 失業保險金無法領取誰負責
當事人離職了,單位不給開離職證明,當事人完全可以要求其出具,否則單位就是違法。至於弄一張假的證明領取失業保險金,千萬要不得,因為如果被查出來,可能會承擔嚴重法律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叄』 我在單位辦了離職手續,可單位不給出失業保險單,說離職不允許領失業金,我都交3年了,我又沒找到新單...
單位做的沒錯,現行政策關於失業保險領取的規定是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哪些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哪些人員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人員?
(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3、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規定?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1)自選專業報名參加一次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免費參加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
(2)醫療補助金。每月隨失業保險金發放10元的醫療補助金。
5、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出現哪些情形應終止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並已辦理了就業手續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由其檔案代管機構,為其申請辦理退休手續,未委託檔案代理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申報,按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兩次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再次失業人員怎樣計算繳費年限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肆』 辦理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手續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4)單位不給出辦理失業保險金的手續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伍』 我被公司辭退了,我想辦失業金領取,公司不給辦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向勞動監察投訴。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申請領取失業金,只是需要用人單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報送失業保險機構。
用人單位不予辦理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造成勞動者損失死亡,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九條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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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流程
(1)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投訴證據,去勞動監察要求立案;
(2)勞動監察部門辦理立案手續,填寫勞動監察受理登記表;
(3)調查取證;
(4)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
(5)製作處理處罰決定書;
(6)送達當事人。
所需資料:
(1)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①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②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並應有投訴人的簽名或蓋章。
(2)投訴人證明材料。投訴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提供原件核對);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注冊登記資料(確實不能提供的,經說明後可不提交)。集體投訴推薦代表的還需要提交推薦人簽章的推薦委託文書。
(3)相關證據材料。提交必要證據材料以證明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如證明勞動關系及與投訴請求有關的證據材料。具體事宜可以直接咨詢勞動局,以勞動局的要求為准。
『陸』 由於單位老是拖欠工資,我從單位辭職了,現在想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單位不配合出手續,能夠辦下來嗎
單位不給你出手續,是辦不了失業金的,這個都需要你跟單位去協商,如果你跟單位還不錯的話,他跟你處事這個是可以辦理的
『柒』 單位把我辭退了並不給我辦理失業金手續我應該上哪個部門去找去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⑴用人單位辦理解聘備案,經辦機構審核享受失業保險金資格和月數。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受理用人單位報送的解聘備案材料,審核單位和個人參加並繳納失業保險情況,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失業人員解聘備案手續,同時,按照國務院、省、市失業保險政策的相關規定,審核、確認職工本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資格。 (3)已解聘備案的人員應持《參加職業指導和失業登記通知單》按規定時間到指定機構參加統一的職業指導。 (4)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在失業登記的同時,可向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五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填寫《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確認書》,由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五市就業服務中心核准其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資格。
『捌』 職工失業後 用人單位如何為員工辦理領取失業金的相關手續
戶口性質為本市城鎮的參保職工,由其所在單位為其辦理失業轉街道手續,而後在其戶籍所在地職介中心或街鎮社保所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
外埠城鎮職工及農民合同制人員由其用人單位到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分中心支付崗或街鎮社保所支付崗辦理在京一次性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業務。
辦理時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外埠城鎮人員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登記表》一式二份;
2.單位提供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證明原件一份並加蓋公章(應註明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原因和時間,並由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3.申領人身份證復印件;
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符合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待遇需轉回原籍享受的外埠城鎮職工,由其用人單位到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辦理轉回原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申請業務。
辦理時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外埠城鎮人員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登記表》一式二份;
2.《外埠城鎮人員失業保險待遇劃轉信息表》(有轉入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蓋章的)一式三份;
3.單位提供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證明原件一份並加蓋公章(應註明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原因和時間,並由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4.申領人身份證復印件;
5.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8)單位不給出辦理失業保險金的手續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金》:
失業金申請資格: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二、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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