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失業保險金要什麼手續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2、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並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3、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4、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5、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6、蓋章: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7、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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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3元。
2.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手續
因企業的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是自己提出離職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企業開具離職證明單,並到社保處登記。
員工憑自己的身份證、社保卡、離職證明單到社保處辦理失業保險金登記領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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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文件(原件);
2、《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3、失業登記(失業保險繳費)證明書;
4、居住證復印件;
5、現居住地社區證明原件;
6、涉及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的,還需提供《失業保險視作繳費年限認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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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
4. 申請失業保險金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失業保險金需要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以廣州為例(不同地區要求和流程略有不同,大體一致):1.失業保險的辦理材料: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2.辦理入口: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3.辦理流程:第一步: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並點擊進入「社會保險公共服務系統」。第二步:選擇待遇類型。第三步,填寫、確認個人信息,按系統提示上傳資料並提交。提交後,可到「我的業務」,查看業務進度詳情。4.辦結期限:5個工作日5.咨詢電話:020-12345。
還是以廣州為例(其他地區略有不同)假設小A滿足上面三點要求能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了,那麼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分情況有幾點要求:繳保費1到5年的,最長領取12個月的失業金;繳保費5到10年的,最長領取18個月的失業金;繳保費10年以上的,最長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除此之外,在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間,還可以享受醫療補助,住院可以報銷醫療費用。並且,如果失業人員小A,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幸身亡,他的親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家屬撫恤金。
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麼區別:
1.申領條件不同:失業保險金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本次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已辦理過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手續的參保人員。失業補助金至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或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2、發放標准不同: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自2020年7月1日起,按下列標准計發失業保險金:第1-12個月支付標准1895元/月,第13-24個月支付標准1516元/月,延長領取支付標准1240元/月。失業補助金參保繳費滿1年,每人每月500元,參保繳費不足1年,每人每月300元,領取期限6個月。
3、差額與全額:失業補助金標准為低於失業保險金80%
5.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什麼手續和證明
失業保險金領取需要的手續是:
1.參保單位出具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
2.失業保險中心憑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確認無誤的發放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
4.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領取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三條,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失業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失業保險工作。
6.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手續
相關法律法規對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做了明確規定,對於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失業人員,用人單位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按照《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和《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是:
1.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5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各地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制定了詳細的申領流程,有的地方還根據實際情況簡化了申領手續,以便失業人員能夠方便快捷地及時領取到失業保險金,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各省、區、市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制定了詳細的領金標准,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7.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什麼條件
失業的時候,是沒有能力交付保費的,生活也困難了許多,你知道嗎?這個時候我們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那麼,申請失業保險要具備什麼條件呢?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規定?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呢?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什麼條件?下面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交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計算(欠繳的年度應補繳):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領取 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 24個月。
8. 辦理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手續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8)辦理失業保險金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9. 申請失業保險金要辦哪些手續
如果你要申請失業金,那麼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登記表,以及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還有你的身份證,銀行卡,然後就可以申請領取了。
失業金。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
(1)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
(2)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不足1年
(3) 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實行失業補助金政策的依據?
1.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即領取最後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職工失業前最後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地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停保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
申領失業補助金有沒有時間限制?
符合在我市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線上申領失業補助金,也可在最後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申領。
失業補助金的標准?
(一)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轉入年限,下同),失業補助金標准為300元/人/月。
(二)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時間不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准為150元/人/月。
失業補助金與失業保險金能同時領取嗎?
1.不能同時領取。符合失業保險金條件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不能同時領取失業補助金。
2.在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3.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不扣減失業保險繳費年限。
申領失業補助金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符合在我市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人員,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在線上或線下各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失業補助金最長可以發放多少月?
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申領失業補助金,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不早於2020年3月,根據申領時間,實際發放時間最遲可至2021年6月。
失業補助金最多可以領取幾次?
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每個人只能申領一次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何時發放?
按照文件規定,領取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即當月申領,次月發放。
哪種情形要停止領取失業補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或其遺屬必須及時告知經辦機構並辦理失業補助金停領手續:
1.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
2.正在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3.已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終結失業保險關系且之後無參加失業保險記錄的;
4.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
7.應征服兵役的;
8.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9.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