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手續
❶ 生育保險待遇的領取需要哪些資料
生育保險待遇的領取需要哪些資料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五個月內,分別由女職工,男配偶所在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原件),《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核表》一式二份,《廣州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報銷審核表》用人單位先到醫保中心領取此表並審核醫療費後,再由社保中心支付待遇。
特殊情況還需要提供相關憑證:
1,順產、難產:《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出生證》(原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難產的附帶醫院診斷證明書(原件);領取二孩指標符合晚育規定的,附單位證明。
2,嬰兒死亡:《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死亡報告書》(原件)。
3,流產:《同意生育指標通知書》或《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提供戶口所在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醫院診斷證明書(註明懷孕周數)。
4,男配偶假期工資:《出生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
❷ 如何申請生育保險待遇津貼
以江門市為例,申請生育保險待遇津貼的方法如下:
一、如用人單位已墊付參保人生育假期工資:
(一)若參保人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那麼參保人僅需提供江門市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待遇申請表(用人單位加具是否墊付生育津貼的意見),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計劃生育服務證;
嬰兒出生或者死亡證明(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無需提供此證明),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加具醫療機構疾病診斷專用章),用人單位提供的銀行賬戶(財政統發工資人員,單位需提供財政國庫賬戶)。
(二)若參保人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2個月,繼續繳費至滿12個月後的職工,除了提供上述(一)所涉及的證明,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的招錄證明(屬於勞務派遣的,還需提供勞務派遣協議)用人單位墊付生育津貼的憑證,職工就業期間所有的工資支付憑證,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機構代碼證。
(三)若參保人為外國人和港澳台地區人員,除了提供上述(一)所涉及的證明,還需提供外國人或港澳台地區人員就業證(單位蓋章)以及外國人或港澳台地區人員結婚證明(單位蓋章)。
二、如用人單位未墊付參保人生育假期工資:
(一)若參保人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需提供江門市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待遇申請表(用人單位加具是否墊付生育津貼的意見),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計劃生育服務證,嬰兒出生或者死亡證明(施行計劃生育無需提供此證明);
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加具醫療機構疾病診斷專用章)以及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的招錄證明(屬於勞務派遣的,還需提供勞務派遣協議)。
(二)若參保人是外國人和港澳台地區人員,則需提供江門市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待遇申請表(用人單位加具是否墊付生育津貼的意見),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計劃生育服務證,嬰兒出生或者死亡證明(施行計劃生育無需提供此證明);
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加具醫療機構疾病診斷專用章),外國人或港澳台地區人員就業證(單位蓋章)以及外國人或港澳台地區人員結婚證明(單位蓋章)。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津貼的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建立個人賬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准,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以上內容參考江門市人民政府-如何申請生育保險待遇津貼?
❸ 生育險生育津貼怎麼申領
1、由於單位原因,沒有按規定為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員工生育醫療費用可要求單位承擔,標准按當地生育保險條例執行。 2、生育津貼(也就是產假工資),不管是否參加生育保險,都不影響的。參加生育保險的,叫做生育津貼,由社保中心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叫產假工資,由單位支付。兩者不重復享受。
❹ 生育保險待遇申領需提交哪些材料
生育津貼申領時需攜帶審核資料:
①住院醫療費收據;
②診斷證明書(蓋專用章);
③《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二胎《准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終止妊娠無此項);
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⑥醫保卡 (異地證或異地備案表);
⑦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⑧單位出具的參保職工請假條;
⑨參保職工在享受生育津貼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用人單位專管員於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資料,到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報銷時攜帶的資料:
1、報銷門診生育醫療費用需攜帶資料:診斷證明書(蓋專用章)、門診票據、費用明細,有關檢查報告單;
2、報銷住院生育醫療費用需攜帶資料:住院醫療費票據、費用明細匯總單(蓋醫院章)、診斷證明(蓋專用章)、病歷首頁、手術記錄、接生記錄復印件。
❺ 申領生育保險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生育保險的申報辦理資料:
一、 申報繳費
1、申報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
2、辦理程序:
(1)用人單位持申報材料到社會勞動保險處業務大廳申報;
(2)工作人員受理申報材料,核准後蓋章返回匯總表、增減表各一份;
(3)用人單位於次月到當地地稅部門辦理繳費;
二、保險待遇
1、申報條件
(1)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的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並履行了繳費義務,且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滿3個月的企業職工。
(2)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
2、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葯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款收據。
三、辦理程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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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生育保險待遇怎麼申請
領取《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不需要什麼證件,
到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直接填寫,若領取生育金,需要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出生證明,各種保險單據,以及勞動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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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上海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生育婦女,可自生產或流產後直接到就近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手續。
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或《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攜帶衛生行政部門證明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或者病歷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或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生育的,需攜帶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病歷證明等材料;
4、本人在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其中之一);
5、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託書和被委託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註:提供的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蓋翻譯機構印章的中文翻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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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如何領取生育保險金
1、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生育婦女,生產湖貨流產後可直接到就近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申請手續。 2、申請享受生育待遇時提供下列材料: 一、生育婦女本人身份證及本人實名制的有轉帳功能的銀行存摺;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 三、生育婦女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或《獨生子女證》、 以上要求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