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給辦理離職手續保險給斷了
㈠ 從單位辭職後原單位不給辦理保險手續怎麼辦
原單位辭職,關系轉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你可以去街道辦理,也許你與單位的離職有些糾葛,你可以告他
㈡ 我要辭職,公司不給辦理離職手續(包括離職證明,檔案,保險等)怎麼辦
1、前提,你依法提前三十日向單位書面提出辭職申請或者單位主動辭退你
2、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協商不成,直接提請勞動仲裁,要求辦理檔案轉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五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產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後,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4、其他損失,比如離職後新單位無法接受你,造成損失,可以一並要求單位賠償,用法律武器去跟韓資企業討說法。
㈢ 公司不給辦離職手續,也不出具解除勞動關系怎麼辦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主要依據如下: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社會保險法對此也進行了相應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拒不向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導致職工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㈣ 書面辭職30天後,公司不給辦理離職手續,新單位如何上保險
1、只要原公司辦理了停繳手續,新單位就可以接著繳的,如果原公司不辦停繳,以後任何公司不能接續。
2、辦離職手續,這是公司的義務,必須辦理的,而且,不得扣留員工任何社保材料,如果公司不按規定辦理手續,你可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與幹部身份不相關的。
㈤ 保險公司離職不給辦理離職手續怎麼辦
其實不是保險公司不給你辦離職,是你的增援人不想讓你走的可能性更大。
因為在個人代理人的體系中,從基本法設置情況看,屬員的業務情況及此人是否在職,將影響其主管的管理津貼的發放額度。而且影響個人的考核。
制度層面是這樣。再加上營業單位短時間內的增員活動,主管的團隊人力新增人力和留存人力都會影響的個人績效。
利益和考核,主管當然不想你辦離職,特別是在提交一些書面的材料,在系統中注銷人力。工資和考核都是系統計發的。
實際上的確存在主管「剋扣」人員離職情況,造成虛掛人力的情況。
建議找公司的代理人管理部門,一般個人代理人的入司離司都是這個部門負責。
㈥ 公司不給辦離職手續怎麼辦
首先,你離職是可以不經過公司的允許的。只要提前一個月遞交了辭職申請給你領導,等交接好工作之後,一個月就可以離開了
㈦ 請問保險問題,如果員工突然離職,沒有辦理辭職手續,保險怎麼辦不想讓保險斷掉,怎麼辦
如果你離職了,不想社保斷繳,有如下方法:
1:如果你馬上找到新工作,你可以馬上續繳社保,只要當中不斷也沒有事情
2:你所說的,沒有辦理離職手續,但是已經不在公司了,公司可以當你自動離職處理,可以馬上斷掉你的社保,你可以跟公司商量,我離職了,但是暫時不找新的工作,你是否可以幫我繳納社保,費用自付。
3:或者可以掛靠別的公司,只要別的公司接受也行。
4:自己可以去街道,自己續社保,但是這種我們不建議採取。
㈧ 單位不給辦離職手續怎麼辦
如果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不為其辦理離職手續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
1、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做健康檢查。
2、辦理工作交接。離職員工除工作交接外,應立即停止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對外從事一切業務。將該員工經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員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於防止員工倉促離職,出現工作脫節,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公司財物、文件資料及清償債務。
員工在公司期間,由公司配發的或者由員工本人掌管的屬於公司的財物,企業應指定專人接收。並將員工在職期間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如客戶名單、各種圖表圖紙、財務賬本、工作計劃、技術資料等。另外,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公司應清查該員工在職期間是否欠有公司債務,如借款、賠償款、罰款等。
4、退還員工證件及結清工資。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6、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對於公司認為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則在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明確員工的相應義務。
7、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8、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在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