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保險手續北京
『壹』 北京人社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檔案在戶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所,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並符合以下條件的失業人員: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納義務滿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到期終止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除名或者開除的;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二、申領方式:
網上申領:登陸北京人社局公共服務平台「就業超市」
線下申領:
1、單位解除合同關系後將失業人員的檔案及材料送到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的區縣人力社保局。
2、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攜帶身份證、戶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登記完成後,需要馬上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並自行選擇銀行發放。
4、每月向社保所如實報告本人的求職經歷、就業狀態和培訓等情況,履行申領失業保險金簽字手續。
三、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
城鎮戶口
1、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一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農村戶口
1、累計繳滿1年,可以領取1個月失業保險金;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一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保險領取是沒有次數限制的;
四、失業保險金金額: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706元;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733元;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760元;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787元;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815元;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1706元發放。
『貳』 在北京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在北京失業後,憑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與原單位合同到期後合同不再續簽,在沒有工作期間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證明辦理。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對就業沒有影響。
(2)領取失業保險手續北京擴展閱讀:
《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第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叄』 公司怎麼為員工辦理領取失業保險手續北京
第一,說明你的上一個公司對你很照顧。按照相關規定,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是不能領取額失業保險金的;應該是公司按照「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給你辦理的。
第二,失業保險金領取辦法各個地方有所差異,比如有的地方規定外地農村戶口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但一般非農戶口只能選擇在戶口所在地社區分月領取;有一點共同的是:失業保險金按照原來勞動服務年限有最長領取時間的限制,並且只能在失業期間領取。也就是說,如果你按規定只能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在6個月以後你還處於失業狀態,也不能領取了;如果在你第三個月找到了工作,那麼失業保險金也不可以再次領取。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我覺得你上個公司的HR很贊。不管你能不能領取到這份失業保險金,都應該感謝他。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