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保險異地轉移手續
㈠ 如何辦理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險異地轉移
跨統籌區域,只能轉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部分。
外來務工人員和外來個體流動就業人員離開本市時,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包括本金和利息)可以由本人選擇以下任何一種處理方法:
1) 轉移到其重新就業或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 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3) 保留在本市,待其達到退休年齡時再按有關規定支付
跨統籌地區轉移的參保人先讓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個接收地社保局的銀行戶口及帳號,用於轉移養老個人賬戶)。
參保人停保後需攜帶以下資料到所屬社保分局(最後參保的社保局,市屬參保的在市局關系科)辦理轉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會保險接收函」原件
(2)填寫《社會保險關系(基金)申請轉移表》(原單位蓋章,也可以個人簽名確認)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1)醫保保險異地轉移手續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
保證參保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
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
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㈡ 醫療保險異地轉移怎麼辦理
醫療保險異地跨轉,一般隨社保一起轉移,不單獨辦理醫保異地跨轉。具體可以向當地醫保局咨詢。
㈢ 醫療保險想要異地轉移,這種業務該怎麼辦理
我們的身體健康問題是如今大家都會重視起來的,一旦發現身體出現了不適應的情況之下,我們都會利用空閑時間到醫院做一次檢查,為的就是讓醫生判斷自己是否存在疾病,要是判斷確實存在疾病以後,可以做到提前治療的准備,盡早的干預病情,也能夠加快痊癒的時間,減少病痛對自己的折磨,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家的憂患意識就存在了,畢竟如今許多疾病都出現年輕化的趨勢了,大家都會自覺的幫自己夠買一份醫療保險來作為醫療保障,為的就是即將會到來的病情做准備的。
㈣ 醫保異地轉移怎麼辦理
憑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憑證,向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申請即可。
依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由於勞動關系終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農村戶籍人員,可憑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憑證,向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申請,按當地規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新就業地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新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中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後的3個月內到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按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4)醫保保險異地轉移手續擴展閱讀:
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的相關要求規定:
1、參保(合)人員跨制度或跨統籌地區轉移基本醫療保障關系的,原戶籍所在地或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應在其辦理中止參保(合)手續時為其出具參保(合)憑證(樣式見附件),並保留其參保(合)信息,以備核查。
2、參保(合)憑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衛生部統一設計,由各地社會(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統一印製。
3、參保(合)憑證信息原則上通過社會(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之間傳遞,因特殊原因無法傳遞的,由參保(合)人員自行辦理有關手續。
㈤ 辭職後醫保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流程
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操作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轉入申請, 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需提供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據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轉入地企業的勞動合同和身份證。
2、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出據《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通過電子信息平台發送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
3、轉入地社保機構通過電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的電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及相應轉移資金後,自行辦理接收個人帳戶和資金。
㈥ 醫療保險異地轉移怎麼辦理
異地醫療保險如何轉移成了社會醫療保險的一大難題。目前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㈦ 網上醫保異地轉移如何辦理
首先要在原參保地辦理醫保關系注銷手續,然後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醫保關系轉移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合)憑證》以及原參保地醫保繳費憑證,填寫《**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辦理醫保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手續時須注意兩點:
第一,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辦理醫保手續。沒有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終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後的三個月內參保繳費。
第二,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時,三種醫保關系可以自由轉換。三種醫保關系是指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醫保關系轉移後,從次月起享受轉入地相應待遇。辦理手續期間發生醫療費用的,如在規定的3個月內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相關醫療費用,如超過3個月沒有辦理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不予支付未繳費期間的醫療費用。
醫保關系轉移轉入流程
一、 轉入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
①攜帶資料
a.參保人員或新就業地用人單位代辦人員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列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c.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系函》後,將參保人員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回我市;有個人賬戶的,同時轉移個人賬戶余額: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d.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信息表》及個人賬戶余額,並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將轉移的個人賬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
①攜帶資料
a.原參保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憑證》;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列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c.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系函》後,將參保人員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回我市;
d.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和《信息表》,並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