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請失業保險金要辦哪些手續
Ⅰ 請問深圳失業保險金申領的條件是什麼
在深圳辦理失業保險金不是那麼容易,條件一非本人自願且要求單位在網上登記為非本人自願離職,條件二離職單位證明本人是非自願離職,條件三要繳納社保和居住證一年以上,帶身份證、離職證明、社保卡等資料去原單位街道辦事處勞動服務站辦理失業登記證明,拿到失業證明後再去社保局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Ⅱ 深圳失業保險如何申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一)深圳戶籍參保人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申請領取深圳失業保險金:
1、具有深圳市戶籍。
2、在法定勞動年齡之內具有勞動能力
3、在特區連續工作一年以上
4、失業後按照規定進行登記並有求職意向。
5、原工作單位繳納了失業保險費。
(二)非深圳戶籍參保人符合以下新增條件,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1、異地務工人員也可領取。(非深戶籍員工)
2、深圳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3、非「自願失業」、並辦理了失業登記的職工
注意:符合以上新增條件的,可以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戶籍屬非深戶,要滿足以下條件:
1你的失業保險必須要交滿12個月以上,
2你離職原因必須是非本人原因.
3一般辦失業登記會要你出示離職證明(離職信之類的)
可以在深圳社保網上查詢你買失業保險的年限,還有你離職狀態(這一項非常重要,如果是主動辭職的就沒的領)。
二、深圳失業保險登記證辦理地址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華僑城工作站
電話:0755-26628440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西麗鎮西麗北路62號(西麗人人樂超市旁)
上班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新安管理站
電話:0755-27671527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34區雅然居一棟二樓新安站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西鄉管理站
電話:0755-27944465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西鄉流塘新村路4號西鄉社保站
上班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福永管理站
電話:0755-29605390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興華路北110號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石岩管理站
電話:0755-29003335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石岩街道北環路坑尾路口社保大樓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根據我國現行法規定,每個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是相同的,為了提高當事人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也為了更好的維持社會秩序,權利的維護是需要當事人自己向相關部門書面提出申請的。就失業保險來說,在深圳生活的人失業後需先到先關機關辦理失業保險登記,再按照流程領取失業保險。以上就是律師365小編所整理的關於深圳失業保險怎麼領的相關信息,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Ⅲ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手續
因企業的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是自己提出離職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企業開具離職證明單,並到社保處登記。
員工憑自己的身份證、社保卡、離職證明單到社保處辦理失業保險金登記領取手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申請失業保險金要辦哪些手續
如果你要申請失業金,那麼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登記表,以及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還有你的身份證,銀行卡,然後就可以申請領取了。
失業金。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
(1)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
(2)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不足1年
(3) 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實行失業補助金政策的依據?
1.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即領取最後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職工失業前最後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地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停保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
申領失業補助金有沒有時間限制?
符合在我市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線上申領失業補助金,也可在最後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申領。
失業補助金的標准?
(一)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轉入年限,下同),失業補助金標准為300元/人/月。
(二)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時間不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准為150元/人/月。
失業補助金與失業保險金能同時領取嗎?
1.不能同時領取。符合失業保險金條件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不能同時領取失業補助金。
2.在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3.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不扣減失業保險繳費年限。
申領失業補助金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符合在我市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人員,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在線上或線下各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失業補助金最長可以發放多少月?
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申領失業補助金,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不早於2020年3月,根據申領時間,實際發放時間最遲可至2021年6月。
失業補助金最多可以領取幾次?
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每個人只能申領一次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何時發放?
按照文件規定,領取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即當月申領,次月發放。
哪種情形要停止領取失業補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或其遺屬必須及時告知經辦機構並辦理失業補助金停領手續:
1.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
2.正在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3.已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終結失業保險關系且之後無參加失業保險記錄的;
4.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
7.應征服兵役的;
8.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9.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Ⅳ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怎麼領,辦理流程
失業保險金領取
【受理機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咨詢電話】:12333
【受理期限】:辦理失業登記60日內
【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具體期限視參保時間而定)
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勞動年齡,並且具有勞動能力;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勞動關系;
3、在深圳市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並按規定按時繳納失業保險費;
4、失業後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意向,具體登記方法請參閱:失業登記證如何辦理。
申請資料
1、填寫《深圳市失業保險金申領審核表》;
2、深圳市失業登記證復印件(驗原件);
3、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4、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中任一家銀行個人活期儲蓄存摺(戶名帳號頁)復印件(驗原件);
5、屬市外調入的,須提供調入深圳市前連續工齡的檔案材料。
Ⅵ 深圳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求具體步驟及手續詳情!
一、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陸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提出申請。
2、受理: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的,系統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3、審核:系統受理後,當場對材料進行審核。
4、審批:屬於一般事項的,當場審批完畢;屬於特殊事項的,可網上預申請後到社保經辦窗口辦理,3個工作日審批完畢,需要延長辦理時限的,經社保經辦機構負責人同意,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5、決定:審核無誤,社保經辦機構出具《深圳市失業保險待遇核准決定書》。
6、辦結:業務辦結。
7、送達:申請人當場簽收(通過系統頁面展示自行列印決定書)。
二、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下屬各分局失業科、管理站、與社保簽訂代辦協議的各郵政儲蓄銀行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當場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的,工作人員出具《深圳市失業保險金申領業務不予受理決定書》。
3、審核:受理後,工作人員當場對材料進行審核。
4、審批:屬於一般事項的,當場審批完畢;屬於特殊事項的,3個工作日審批完畢,需要延長辦理時限的,經社保經辦機構負責人同意,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5、決定:審核無誤,社保經辦機構出具《深圳市失業保險待遇核准決定書》。
6、辦結:業務辦結。
7、送達:申請人當場簽收(也可選擇郵政快遞送達)。收起
(6)深圳申請失業保險金要辦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他人代辦所需材料如下:
1、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
2、深圳市失業人員按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
3、授權委託書
4、本人身份證
5、本人本市中、農、工、建、招商、中信、交通、平安、農商行九大商業銀行活期存在或借記卡原件
Ⅶ 在深圳怎樣領取失業保險金
在深圳的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當地的社會保險部門進行登記,然後根據當地社保的要求來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7)深圳申請失業保險金要辦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