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理財被騙新聞
① 網上理財投資被騙46萬多
第一:維權的步驟
1、確定平台爆雷的原因,是真實業務逾期,自融資金鏈斷裂,還是純龐氏玩不下去了。
2、第一時間與平台溝通,了解平台態度,是正在解決問題,還是刻意迴避,或是已經開始轉移資產甚至准備跑路。
3、確定維權的方式,是與平台協商確定具體的還款時間,或者進行催收,或直接報警。
第二,維權的要點是什麼?
1、天時,對於維權時機的掌握很重要,早點發現平台出現問題,趕早去現場維權,都有很大幾率在平台徹底崩盤陷入提前困難前要回自己的本金。
2、地利,本地投資人在維權的效率方面更占優勢,特別是過年前這段時間爆雷,由於春運的關系,很多外地投資人維權難度極大,甚至連交通的問題都解決不了。
3、人和,投資人抱團維權,目的統一分工明確,相互信任不發生分歧,特別是一些有過維權經驗的「老司機」帶路,能少走很多彎路。
② 我在網上買的理財產品被騙了
1、報警。需要說明的是,各地的報警電話都是110,不會是其他的號碼。報警後,雖說挽回損失的希望不大,但還有萬一的機會。2、長點心。以後別再上這種當。要牢記這句古語:「吃一塹,長一智。」也不要再相信天上掉餡餅的事了。特別是像網k絡h刷t單,網a絡a兼a職之類的騙局。3、把自己的經歷說出來,警示他人。讓善良的無辜之人不再上當受騙。4、需要強調的是,不要相信網路黑客什麼的會給你找回錢財,全部都是先收你費,然後把你拉黑的。相信黑客能找加被騙錢財的,往往是另一個騙局的開始。5、如果是支付寶轉賬,這是即時到賬交易,一旦支付成功,款項就已經進入他人賬戶,無法退回。可以嘗試聯系支付寶的工作人員,反饋被騙情況。把對方支付寶賬戶舉報核實,如果核實情況屬實,支付寶會把對方賬戶進行相應的監管和限權,以免其他人繼續受騙。
③ 我在網上投資理財被詐騙十多萬.被騙怎麼辦恢
在網上投資理財被詐騙十多萬,數額巨大,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涉嫌詐騙罪應當立案偵查。如果不是詐騙,就屬於民事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
④ 我在網上投資理財,被騙了,怎麼報案什麼流程是當地報案還是被害地!
網路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必要時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涉及多個環節的網路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為網路犯罪提供幫助的,其犯罪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偵查。也就是說,投資理財被騙的可以在本地區報案。
有多個犯罪地的網路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公安機關或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有爭議的按照有利於查清犯罪事實、有利於訴訟原則,由共同上級公安機關指定有關機關立案偵查。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報案人贏提供一些證據,由二名以上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偵查人員進行。取證設備和過程應當符合相關技術標准,並保證所收集、提取的電子數據的完整性、客觀性。
(4)網上理財被騙新聞擴展閱讀:
理財平台設置陷阱,讓投資人得小利丟大本金,是一種新的詐騙手法,投資人在網上購買理財產品應謹慎,避免掉進不法分子精心設置的陷阱。如果被騙應該及時報案(本地),然後由本地公安機構立案調查,跨區的將聯系外地警方,聯合辦理該案。
投資理財請選擇正規機構,切不可輕易相信來自群聊等小道消息鼓吹的所謂的高收益,不要在非正規的網站、軟體等處進行投資理財等網上交易。對高額收益的投資要保持警醒。
要加強自身保護意識,不輕易添加陌生人微信或QQ好友,凡是涉及投入資金或資金轉賬等問題,務必保持清醒頭腦,多和家人、朋友商量,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咨詢,一旦發現被騙,應立即報案。
參考資料來源:廣東省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
人民網-上海警方偵破一起網路投資理財詐騙案
⑤ 網上理財被騙網上的維權機構能不能把錢要回來
網路投資,高息理財平台都是騙子,打著投資理財的幌子,實則是騙錢,我的朋友就被騙了將近20萬,有保留相關交易憑證以及轉賬記錄可以通過專業的辦法幫助你拿到被騙的本金。已成功挽回了。
⑥ 網上的什麼投資理財,什麼金投都他媽的看清楚點了,被騙的人挺多的,不要貪便宜,賺錢最好走正經的路。
網頁都可以造假,公司都有造假,連直播都有造假,信的人是沒看過新聞的人,或者是騙子的智商高,普通的老百姓的防範意識不強,才導致被騙的。
⑦ 我在網上投資理財,被騙了,怎麼報案
我和你的情況是一樣的,我也是其中受害者,但是已經追回了,發現及時好在及時保留記錄。太感謝了
⑧ 有網上買理財被騙的嗎,我們聯合起來去維權,要不還不知道有多少血汗錢會被這些騙子騙走呢,
因為世上根本就沒有絕對安全的理財公司和產品,所以,想理財就別迷信任何金融機構和其理財產品,想理財就要採取相應的預防風險的措施。最起碼不能將全部資金放在一個理財產品裡面,所買的理財產品要搞清楚其收益高低,並且,要高、中、低合理搭配,才能取的相應的收益
⑨ 網上理財被騙怎麼辦
網上理財被騙,你可以選擇報警!
然後吸取經驗教訓,為自己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