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歷史交割價格
Ⅰ 四大期貨交易所的交割價如何決定
四大期貨交易所的交割價如何決定?四大期貨交易所交割價他是根據期貨以前根據市場的他的價格來定的。
Ⅱ 期貨交割時候的交割價格是怎麼確定的
交割的價格是最後一個交易日的結算價,至於你的盈虧每天都會在你的賬戶上來回劃入劃出的。
所以按照你說的情況,你到交割日前已經在賬面上獲利了3000元,而交割的價格則是1530(如果這是結算價的話),所以不會出現雙倍獲利的情況。
Ⅲ 期貨中的交割價是怎麼算的
1、如果是集中交割,那麼交割價就是
最後交易日
的
結算價
2、如果是滾動交割(某些品種進入
交割月
後每天都可以交割,由
買方
或
賣方
提出交割申請,
鄭州
的所有
商品
都是滾動交割),那麼交割價就是前一
交易日
的結算價
3、白糖(SR)的最後交易日是交割月的第10個交易日、交割日是第12個交易日,那麼SR0901的最後交易日就是2009.1.14,交割日就是1.16
4、每天的結算價在
交易所
網站上都有,歷史數據也有,可以查詢
Ⅳ 舉例說明什麼是期貨的交割結算價
交割結算價即交割價,就是期貨合約到期後實物交割的基準價,這個價格是期貨合約文本中規定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
比如上海銅的最後交易日是交割月的15日(遇節假日順延),那麼2009年3月到期的銅的最後交易日就是2009年3月16日(因為15日是星期日,所以順延一天)。這一天交易結束後滬銅0903的結算價就是滬銅0903的交割價,而交割時間則是這個月的16-20日。
Ⅳ 每個月期貨交割日的交割價格是否與當時的現貨價格一樣呀
不一樣,一般 期貨高一些
Ⅵ 期貨交割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根據上期所黃金期貨標准合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最後交易日過後的5個交易日里進入實物交割期。進入交割月份的持倉者都是機構投資者,個人不得參與交割。
Ⅶ 期貨交易的價格機制和交割機制問題
1、如果你買了一份蘋果期貨,這份期貨是哪兒來的?如果是果農賣的,那你實際的交易對象就是果農;
2、既然你的交易對象是果農,那就按照交割價格把錢付給果農,當然如果對方不是果農是貿易商,錢一樣照付;
3、期貨需要支付保證金,合約本身在流通中並沒有產生價值,合約的價格變動是市場博弈的結果,大家賺的都是價差,但凡有人賺錢,必然有對應的人虧錢;
4、你買入期貨支付的是保證金,進入交割日支付的是尾款,總體而言你支付的總額和交割價相差不大,但不存在多付錢的情況
Ⅷ 上海期貨交易所的各種商品歷史交割價在哪裡查找
期貨交割流程&交割違約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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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的交割方式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兩種。實物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將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過程。而現金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對合約盈虧以現金方式進行結算的過程。在期貨市場中,商品期貨通常都採用實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貨中有的品種採用實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種則採用現金交割方式。現金交割由於不進行實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時的現貨價格作為交易盈虧和資金劃撥的依據,因此,實行現金交割的品種,其現貨標的價格應具有可確定性特點,而且是標準的,唯一的。農產品的地域差價十分明顯,不具有現金交割的條件,而股指期貨的交易標的是股票指數,具有虛擬性和唯一確定性,更適合採用現金交割方式。我國商品期貨交易,全部採用實物交割方式。實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兩種。
(一)集中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為例
1.鄭州商品交易所一號棉花交割程序: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第10個交易日)閉市後,交易所按「按數量取整、最少配對數」的原則通過計算機對交割月份持倉合約進行交割配對。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2)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通知日),買賣雙方通過會員服務系統確認《交割通知單》。會員未收到《交割通知單》或對《交割通知單》有異議的,應在通知日17時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則視為對《交割通知單》的認可。
(3)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即交割日)上午9時之前,買方會員應當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賣方會員應當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結算部。買賣雙方應當在規定時間到交易所結算部辦理具體交割及結算手續,同時,買方會員把投資者名稱和稅務登記證號等事項提供給賣方會員。
(4)交割日,交易所收取買方會員全額貨款,並於當日將全額貨款的80%劃轉給賣方會員,同時將賣方會員倉單交付買方會員。餘款在買方會員確認收到賣方會員轉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結清。發票的傳遞、餘款的結算,會員均應當蓋章和簽字確認。
2.上海期貨交易所天然橡膠交割程序:
實物交割的日期:合約到期月份的16日至20日(節假日順延)為實物交割期。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的12:00前,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名、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在18日16:00以前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標准倉單及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交易所。如18日為法定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若是20日,則賣方必須在12:00前完成交割。
(3)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根據已有資源,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4)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交款後取得標准倉單。
(5)賣方收款。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二)滾動交割方式
滾動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為例:
1.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進入交割月前一個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憑標准倉單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抵押手續,以頭寸形式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必須到交易所辦理撤銷標准倉單抵押後,方可提出交割申請。
2.交易所實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為配對日。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通過席位提出交割申請。沒有進行倉單質押的交割申請提出後,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在當日收市前可通過席位撤銷已提出的交割申請,撤銷交割申請後,重新收取相應的保證金。交割月買方會員無權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
Ⅸ 商品期貨的交割價格如何確定
期貨交割價格即交割結算價,是指在進行交割時用於商品交收時所依據的基準價格。
不同的交易所,以及不同的實物交割方式,交割結算價的選取也不盡相同。集中交割最後交易日交割結算價一般採用該期貨合約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成交價格的加權平均價。
鄭州商品交易所的PTA、白糖和棉花期貨採取集中交割方式,期貨交割價格是期貨合約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結算價格的加權平均價。
上海期貨交易所均採用集中交割方式,但其交割結算價是該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
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種均可採用滾動交割方式,滾動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結算價;若在最後交易日之後進行的交割,期貨交割價格是期貨合約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結算價格的加權平均價。
鄭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麥期貨可採取滾動交割方式,但對於滾動交割和最後交易日之後進行交割,期貨價格價格均為配對日結算價。交割商品計價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再加上不同等級商品質量升貼水,以及異地交割倉庫與基準交割倉庫的升貼水。
期貨交割價格的計算方式:
1、滾動交割配對日交割結算價採用該期貨合約配對日的當日結算價;
2、大連商品交易所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配對日結算價;集中交割最後交易日交割結算價採用該期貨合約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成交價格的加權平均價;
3、上海期貨交易所採用集中交割方式,其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但黃金期貨的交割結算價為該合約最後5個有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燃料油期貨的交割結算價為該合約最後10個交易日按照時間的加權平均價。
3、期轉現結算價採用買賣雙方協議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