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交易印花稅
❶ 中石油等國企加油站購銷合同印花稅是否要交,又怎麼交
當然要交,根據印花稅條例規定,不論國企民營,只要訂立了購銷合同,都要繳納印花稅,稅率是合同金額的萬分之3。
❷ 石油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詳細點,謝謝!
優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適應稅種方面的優惠
經過1994年的稅制改革,目前對外國石油公司在我國從事合作開采海洋和陸上石油資源征的稅種有: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等共計8種。此外,還有個人所得稅和礦區使用費。資源稅暫不徵收。
繳納增值稅方面的優惠
從1994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規定,增值稅實行17%、13%、零稅率三檔稅率,對小規模納稅人實行6%的徵收率。在中國境內銷售原油,按照不含稅銷售價依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作為價外稅,買方可作為進項稅額扣除;銷售天然氣,按13%的稅率徵收增值稅。為了不使合作開採石油的中外企業因稅制改革而增加負擔,國務院專門作出規定,按5%的徵收率徵收合作油(氣)田原油、天然氣的增值稅,這在我國增值稅的改革中是一項特殊的規定。這一規定的優惠主要體現在:
繼續徵收實物稅。中外合作開採油(氣)田按原油實物征稅已實行多年,為所有中外石油公司了解和接受。實物稅是價內稅,和原工商統一稅相比,稅負相同。
實行5%的徵收率的原油、天然氣在國內銷售時,因客觀上減少了購買方的資金佔用(主要是購買方進項稅額的資金佔用),所以使中外合作油(氣)田原油、天然氣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國家實行原油、天然氣出口不退稅政策,因同樣的原油,中外合作油(氣)田出口原油時只負了5%的流轉稅,因國內其他(油)氣田出口原油時已負擔了17%的流轉稅,因此,中外合作油(氣)田原油出口具有競爭力。
除此之外,中外合作開采海洋和陸上石油資源,為勘探、開發及生產作業而進口的機器、設備、物資免徵進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這也是一特殊的優惠政策。
資源稅方面的優惠
中外合作油(氣)田仍按現行規定徵收礦區使用費,暫不徵收資源稅。徵收礦區使用費符合國際通常做法。我國徵收礦區使用費實行超額累進費率,年度原油總產量不超過100萬噸和年度天然氣總產量不超過20億立方米的油上油(氣)田,免徵礦區使用費,這是鼓勵開發海上中小油(氣)田的一項優惠政策。陸是合作開採石油資源礦區使用費徵收標准,去年8月作了大幅調整。新疆、西藏、青海及淺海灘塗地區合作油(氣)田執行同海洋石油相同的礦區使用徵收標准。陸上其他地區的合作油(氣)田年度原油總產量免徵額由5萬噸提到50萬噸。天然氣免徵額由1億立方米提高到10億立方米。
繳納了礦區使用費的中外合作油(氣)田,目前也暫不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
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1.在經濟特區范圍內中外合作開採石油,適用15%的優惠稅率。
2.中外合作油(氣)田發生的勘探費用,可在該油(氣)田投產的月份起攤銷,攤銷期限也不得少於1年,也可在中、外石油公司本公司擁有的已投產的油(氣)田中攤銷,攤銷期限也不得少於1年。攤銷方法採用直線法。
中、外石油公司發生的合同前費用,允許作為勘探費用進行攤銷。
3.中外合作油(氣)田發生的開發費用,應當以油(氣)田為單位,全部累計作為資本支出,從本油(氣)田開始投產月份次月起計算折舊,折舊的年限不得少於6年。油(氣)田投資後又發生的開發投資,可以逐年把當年的投資支出累計起來,依次從下一年度起計算折舊。中途廢棄的油(氣)田,其未折舊完的開發投資,可以從本公司擁有的其他已投產的油(氣)田中,依照尚未折舊的年限進行折舊。開發投資的折舊應採用直線法。
4.外國石油公司因合同終止而沉澱的勘探費用(包括合同前費用),經稅務機關審計並出具證明後,該筆勘探費用可在合同終止之日起10年內公司又簽訂的新的石油合同的收入中回收。
5.允許中、外石油公司之間按照石油公司相關條款轉讓和受讓合同權益。溢價轉讓方有所得的,要征所得稅。受讓方石油合同權益所發生的受讓支出,允許作為其投入的勘探和開發費用按規定進行攤銷和折舊。無償受讓或取得石油合同權益的,不允許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列支受讓或取得合同權益之前該合同區發生的任何勘探和開發費用。
轉讓石油合同權益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印花稅,轉讓後沒有所得的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以上信息由某稅務局提供,國家企業政策網整理
❸ 中國石油加油發票的稅率是多少
中國石油加油都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17%
中國石油加油銷售石油產品,除了繳納增值稅以外,還要繳納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與增值稅之和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與增值稅之和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與增值稅之和的2%繳納;
4、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5、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6、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7、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8、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稅率25%
9、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❹ 印花稅和增值稅區別是什麼
一、概念不同:
1、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2、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二、徵收的對象不同:
1、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2、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
三、徵收范圍不同:
1、印花稅:
a、經濟合同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b、產權轉移書據
c、營業賬簿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2、增值稅:
a、一般范圍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b、特殊項目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貨物期貨交VAT,在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
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業務;
寄售業銷售委託人寄售物品的業務;
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的業務。
c、特殊行為
(1)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2)代他人銷售貨物
(3)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對其他單位的投資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印花稅的稅率:
1、購銷合同:0.3‰
2、加工承攬合同:0.5‰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0.5‰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0.3‰
5、財產租賃合同:1%
6、貨物運輸合同:0.5‰
7、倉儲保管合同:1%
8、借款合同:0.05%
9、財產保險合同:1%
10、技術合同:0.3%
11、產權轉移書據:0.5‰
12、營業賬簿:0.5‰
13、權利、許可證照:按件貼花5元
增值稅:
1、適用13%稅率
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2、適用9%稅率
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3、適用6%稅率
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
4、適用0%稅率
出口貨物等特殊業務。
2017年4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中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稅率簡化合並將踏出第一步。
5、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徵收率,徵收率為3%。
(4)石油交易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❺ 我國目前的印花稅政策有什麼呢優惠的
你好,
2019年我國印花稅的稅收優惠政策總共有67項,分類匯總如下
第一類,普惠政策,一共有3項。分別是副本抄本免稅、資金賬簿減半、其他賬簿免稅。
第二類,小微企業優惠,一共有2項。分別是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稅,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減征。
第三類,與公益事業相關的優惠,一共有2項。將財產捐贈給政府、福利單位、學校免稅。
第四類,與三農相關的優惠,一共有3項。分別是合作社與社員簽訂的農產品購銷合同免稅、農村集體經濟清產核資免稅、農村飲水工程免稅。
第五類,與住房相關的優惠,一共有12項。最常用的應該是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免印花稅。其他免徵基本和廉租房、保障房、公租房相關,另外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也免。
第六類,與貨運憑證相關的優惠,一共有2項。快件行李包裹的托運單據免;特殊的貨運憑證,比如軍事物資運輸、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新建鐵路工程臨管線運輸也是免徵的。
第七類,與體育相關的優惠,一共有7項。對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的一些合同免徵印花稅。
第八類,與特定企業、特定項目相關的優惠,一共有9項。主要是對社保基金、青藏鐵路公司、發行單位、飛機租賃企業、石油儲備基地、商品儲備管理公司的一些合同免徵印花稅。
第九類,與改制重組相關的優惠,一共有9項。其中第四項是針對所有行業的優惠政策,其他是針對專門的企業或行業的優惠。
第十類,與金融資本相關的優惠,一共有18項。金融和資本市場的稅收優惠是這十類優惠中最多的,在此不一一列舉。
望採納
❻ 中石油等國企加油站購銷合同印花稅怎麼交
根據印花稅條例規定,不論國企民營,加油站只要訂立了購銷合同,都要繳納印花稅,稅率是合同金額的萬分之3。
❼ 銷售石油化工都交什麼稅
一般企業涉及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一、 增值稅
1、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3%。
2、一般納稅人銷售提供應稅勞務稅率為17% ;納稅人銷售糧食、自來水、農葯等稅率為13%。
二、營業稅:
1、交通運輸業 3%
2、建築業 3%
3、金融保險業 5%
4、郵電通信業 3%
5、文化體育業 3%
6、娛樂業 5%-20%
7、服務業 5%
8、轉讓無形資產 5%
9、銷售不動產 5%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
應納稅額=(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稅率。
四、教育費附加稅率為3%。
計算公式:
應交教育費附加額=(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3%。
五、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
... 展開
❽ 石油進出口貿易要繳哪些稅及稅率多少
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稅率要看對應海關編碼
❾ 納稅答疑: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和計稅依據是如何規定的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其范圍包括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以及經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具體征稅范圍和計稅依據如下:
一、經濟合同。
在《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種應稅經濟合同五檔稅率,其中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稅率為千分之一;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五;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財產保險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三。執行中應從以下幾方面引起注意:
(一)購銷合同。購銷合同應稅憑證包括四部分:一是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合同;二是出版單位與發行單位之間訂立的圖書、報刊、音像征訂憑證;三是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四是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簽訂的購售電合同。需注意以下幾點:
1、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
2、合同未列明金額的,按合同所載購、銷數量,依照國家牌價或者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額。
3、調劑合同(雙方或多方互調合同)、以貨易貨合同屬於「購」和「銷」兩個合同,應就「購」和「銷」兩個合同計算繳納印花稅。
4、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不屬於購銷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萬分之五徵收印花稅。
5、單位和個人訂閱圖書、報刊、音像的征訂憑證不徵收印花稅;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以及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二)加工承攬合同。應稅憑證包括加工、定做、修繕合同,同時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也屬於加工承攬合同。計稅依據為加工或承攬收入的金額,計算完稅時主要看材料是誰提供的:
1、在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情況下,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若合同中未分別記載,則應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
2、在委託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託方只提供輔助材料情況下,無論加工費和輔助材料金額是否分別記載,均以輔助材料與加工費的合計數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對委託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額不計稅。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計稅依據為勘察、設計收取的費用(即勘察、設計收入)。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不剔除任何費用。如果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築項目再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其所簽訂的分包或轉包合同,仍應按所載金額另行計稅。即總包合同不能按減除分包合同、轉包合同後的差額計稅,總包合同計稅了,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也應當同時計稅。
(五)財產租賃合同。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不包括融資租賃合同(暫按借款合同計稅)和企業與主管部門簽訂的有關經營權的租賃承包合同。
(六)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但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合同。按以下辦法計稅:
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計稅;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計稅。
2、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以其規定的最高額為計稅依據,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3、在基本建設貸款中,如果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合同,在最後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且總合同的借款金額包括各個分合同的借款金額的,對這類基建借款合同,應按分合同分別貼花,最後簽訂的總合同,只就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後的余額計稅貼花。
4、在貸款業務中,如果貸方系由若干銀行組成的銀團,銀團各方均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借款合同由借款方與銀團各方共同書立,各執一份合同正本。對這類合同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應分別在所執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額計稅。
5、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的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
6、對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抵押貸款的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在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時,應再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
(七)保險合同。包括信用保證合同,但只對財產保險合同徵收印花稅,人壽保險合同不徵收印花稅。計稅依據為支付(收取)的保險費金額,不包括所保財產金額。
(八)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需注意三點:
1、技術開發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
2、技術轉讓合同中包括專利申請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不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這部分屬於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3、咨詢合同不包括一般的法律、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合同,即對法律、會計、審計咨詢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九)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 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計稅依據為取得的運輸費金額(即運費收入),不包括所運貨物的金額、裝卸費和保險費等。且國內運輸與國際運輸計稅方法不同:
1、國內貨物聯運。
①由起運地統一結算全程運費的,以全程運費作為計稅金額,由起運地運費結算雙方繳納印花稅;
②分程結算運費的,以分程的運費作為計稅金額,分別由辦理運費結算的各方繳納印花稅。
2、國際貨運。
①我國運輸企業運輸的,運輸企業以本程(國內)運費計算應納稅額;托運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按全程運費計算應納稅額。
②外國運輸企業運輸進出口貨物的,運輸企業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托運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以運費金額為依據計算繳納印花稅。
(十)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的費用(即保管費收入)金額,不包括儲存和保管貨物金額。
以上是10種經濟合同印花稅的不同計稅規定,除此之外,還應注意以下五點:
一是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視同合同征稅;對於企業集團內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體之間自願訂立、明確雙方購銷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二是對於企業集團內部執行計劃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三是未按期兌現合同亦應貼花。
四是同時書立合同和開立單據的不重復貼花。
五是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1)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2)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准而無期限的。對於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二、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 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此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也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產權轉移書據的印花稅以書據中所載的金額為計稅依據,稅率為書據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
三、營業賬簿。印花稅在稅目中將營業賬簿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因其核算的內容不同,分別採取按金額和按件兩種計稅方法。其中:「資金賬簿」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貼花,稅率為萬分之五,該公司注冊時繳納的1萬元印花稅就是根據注冊資本2000萬元和萬分之五的稅率計算的,但只在注冊時全額貼花,從次年開始,只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增加數額計稅,未增加的不再計稅。其他營業賬簿,包括日記賬和各明細分類賬簿,每件按五元按年計稅貼花。具體計稅辦法如下:
從核算形式和單位性質上看:一級核算單位對財會部門設置的賬簿計稅;分級核算單位的對財會部門和設置在其他部門和車間的明細分類賬都計稅;對實行差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記載經營業務的賬簿,按其他賬簿定額計稅貼花,不記載經營業務的賬簿不計稅貼花;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對營業賬簿分別就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按規定計稅。同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跨地區經營的分支機構(由各分支機構在其所在地繳納)。上級單位核撥資金的,記載資金的賬簿按核撥的賬面資金數額計稅;上級單位不核撥資金的,只就其他賬簿按定額貼花。
2、增量貼花的幾種情形(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1)實行公司制改造並經縣以上政府和有關部門批準的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成立的新企業(重新辦理法人登記的),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或因企業建立資本紐帶關系而增加的資金。
(2)以合並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增加的資金。
(3)企業債權轉股權新增加的資金。
(4)企業改制中經評估增加的資金。
(5)企業其他會計科目記載的資金轉為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的資金
3、車間、門市部、倉庫設置的不屬於會計核算范圍或雖屬會計核算范圍,但不記載金額的登記簿、統計簿、台賬等,不貼花。
4、對會計核算採用單頁表式記載資金活動情況,以表代賬的,在未形成賬簿(賬冊)前,暫不貼花,待裝訂成冊時,按冊貼花。
四、權利、許可證照。
「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按件每件五元貼花。
五、經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細則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因此,這部分憑證一般是指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關於「納稅人對憑證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稅的,應及時攜帶憑證,到當地稅務機關鑒別。」「納稅人同稅務機關對憑證的性質發生爭議的,應檢附該憑證報請上一級稅務機關核定。」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針對基層稅務機關不能確定的征稅憑證以及其他在條例、細則中沒有列舉的憑證作出的征稅規定,是對印花稅條例、細則列舉征稅憑證的完善和補充。如:《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確「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明確「企業,個人出租門店,櫃台等簽訂的合同,屬於財產租賃合同,應按照規定貼花」等等。
在實際工作中,除了把握以上五類經濟憑證的計稅政策外,還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是各類憑證不論以何種形式或名稱書立,只要其性質屬於條例中列舉征稅范圍內的憑證,均應照章征稅。
二是應稅憑證均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三是適用於中國境內並在中國境內具備法律效力的應稅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印花稅的規定計稅。
四是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市場價格計算金額,依適用稅率貼足印花。
五是應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按憑證書立當日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六是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所執的一份全額貼花。
七是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率,如分別載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八是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九是按比例稅率計算納稅而應納稅額又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貼花。對財產租賃合同的應納稅額超過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此外,為了全面把握印花稅的征稅范圍,還應了解印花稅免稅的范圍,以保證正確履行納稅義務,下列憑證和業務免徵印花稅。
1、已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抄本。但以副本或抄本作為正本使用的,另貼印花。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業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房屋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花。
7、軍事物資運輸、搶險救災物資運輸,以及新建鐵路臨管線運輸等的特殊貨運憑證。
8、對國家郵政局及所屬各級郵政企業,從1999年1月1日起獨立運營新設立的資金賬簿,凡屬在郵電管理局分營前已貼花的資金免徵印花稅,1999年1月1日以後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9、對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批准進行的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改組改制而發生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行為,暫不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不屬於上述情況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行為,仍應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10、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企業主管部門批准改制的企業改制前簽訂但尚未履行完的各類應稅合同,改制後需要變更執行主體的,對僅改變執行主體,其餘條款未作變動且改制前已貼花的,不再貼花。
11、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企業主管部門批准改制的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
12、投資者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免徵印花稅。
13、對國家石油儲備第一期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14、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發生的憑證和產權轉移書據享受印花稅的優惠政策。但與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這些合同或產權轉移書據,只是對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免徵印花稅,而對其他的當事人應該照章徵收印花稅。
15、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16、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徵契稅、印花稅;對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
17、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資金賬簿免徵印花稅;對其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徵收。
沒有什麼印花稅和傭金的,只收取手續費。一般手續費都是萬分之六的,還是比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