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鎖定股份什麼影響
A. 股改鎖定股份流通
"股改鎖定股份流通"是指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改革而引起的臨時停牌.停牌的時間要看公司進行股改的進程而定,在完成之前的期間股票在二級市場不進行交易.
至於是好事還是壞事,這個對於投資者就很難說,主要取決於公司提供的對價水平和復牌時的大勢如何.
不過就我個人而言,我很看好天威保變,相信它復牌後可以有比較好的市場表現.
B. 上市公司發布的上市公告書中有一個關於〝自願鎖定股份承諾……〞是什麼意思
大股東自願鎖定股份的承諾,承諾在一段時間不出售股票,這表明股東對公司前景很有信心
C. 並購重組股份鎖定規則有哪些
1、短線交易限制
證券法的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制。」
短線交易限制主要是針對於重要股東和董監高等內部人的,用以約束內部人針對證券的頻繁買入和賣出行為來避免內幕交易和操控市場等。
短線交易的限制在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操作中容易被忽視,通常而言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會涉及到股份的增持,比如以協議收購或者二級市場交易方式進行存量股的增持,或者通過認購非公開發行股份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新股等。若在增持或者取得股份的前後六個月內有股份交易行為,就會觸發短線交易的限制規定。比如,大股東通過二級市場減持了部分股票,在六個月內就無法通過非公開發行的方式認購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認購了上市公司新股後在六個月內不能減持老股等。
對於短線交易在操作實踐中需要明確幾個要點:
首先是買入不但包括存量股的交易也包括認購上市公司新股;
另外,雖然法律對短線交易並非禁止而是對其收益的歸屬進行了強行的約束,但是在並購重組中短線交易卻是行政許可的紅線。簡而言之即使願意接受收益歸上市公司的法律結果,證券監管部門也不會因此而審批通過並購重組行為,即在並購重組中對於監管需要審批才能實施的短線交易行為,監管機構更傾向於不予審批作為不當行為的糾正。
2、收購行為導致的股份鎖定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74條規定:「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在收購完成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收購人在被收購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12個月的限制,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六章的規定。」
從立法本意而言,此規定是為了上市公司收購後控股權的穩定,避免控股權變動過於頻繁導致對上市公司經營有負面影響,從而使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受損。
首先,只要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的取得,無論持股比例是否超過30%,無論披露的收購報告書還是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或者是否引發要約豁免義務等等,均需要適用收購後持續的股權12個月的鎖定要求。簡而言之,收購後所持股份的鎖定要求適用的標準是控制權是否變更。
其次,收購股份的鎖定情形不僅包括控制權的取得,也包括控制權的鞏固。所以,在上市公司股東增持股份的案例中,仍然需要適用收購過所持股份鎖定12個月的要求。而且股份鎖定是收購完成後收購人持有的全部股份,極端情況類似大股東持股比例較高但少量認購上市公司發行股份,也會導致原有的老股因為觸發收購辦法而鎖定12個月。
再次,收購股份鎖定不包括收購人內部的轉讓,主要是因為收購辦法規范的是控制權的頻繁變動,故此對於控制權不變的同一控制下的主體間轉讓開了綠燈。
3、要約豁免引發的股份鎖定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62條規定,上市公司面臨嚴重財務困難,收購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取得該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且收購人承諾3年內不轉讓其在該公司中所擁有的權益,可以申請要約豁免(要約豁免是指:免於以要約收購方式增持股份;存在主體資格、股份種類限制或者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請免於向被收購公司的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
基於挽救財務危機公司申請豁免的收購人須按照收購辦法承諾股份鎖定,根據證監會在其網站的問答,上市公司財務危機的情形是指: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2)因三年連續虧損,股票被暫停上市;
(3)最近一年期末股東權益為負值;
(4)最近一年虧損且其主營業務已停頓半年以上等。
需要注意的是,基於挽救財務危機要約豁免的股份鎖定是針對於收購人主體的,即收購人在公司擁有的權益,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包括本次收購取得的新股也包括之前持有或者控制的存量股。
4、重組非公開發行鎖定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若涉及到以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所取得股東都需要至少鎖定12個月,特殊情形需要鎖定36個月甚至更多。
需要鎖定36個月的情形主要包括兩大類,即控股股東認購及火線入股情形。若涉及到控股股東及其關聯公司認購的,或者認購後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還有就是認購對象用以認購新股的資產持有時間不足12個月的需要鎖定36個月,需要注意的是,實踐中認購對象持有認購資產不足12個月的認定標准為登記到登記原則,即取得認購資產的登記過戶至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登記間隔。
對於控股股東認購或認購後成為控股股東的情形,若出現重組後股價表現不好需要進一步延長鎖定期。重組辦法規定,交易完成後6個月內如上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或者交易完成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
5、高管持股鎖定
根據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規則相關要求,上市公司董監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其持股總量的25%,辭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此種制度設計,主要是基於董監高內部人的特殊身份,防範其利用信息不對稱實施不公平交易。
在並購重組中也會有基於董監高而進行股份鎖定的情形,一種是上市公司並購標的是股份公司,其自然人股東作為重組交易對象同時兼任標的公司的董監高,形成上市公司購買其持有的股份與公司法142條規定相沖突。此種情形在實踐中經常發生,通常需要將標的公司的組織形式由股份公司改為有限公司,實現對公司法關於董監高持股轉讓比例限制的有效規避。
另外涉及股份鎖定的情形是發生在重組後的整合,即認股對象成為上市公司股東後,出於整合與後續經營需要成為上市公司董監高導致其持有的股份鎖定需要遵守董監高的鎖定要求。故此在標的公司股東兼任上市公司董監高時要綜合權衡利弊,實踐中有過標的股東非要進上市公司董事會,但是進了董事會卻發現後續股份轉讓很不方便,屬於事前功課沒做足臨時又反悔,唉聲嘆氣的既吃虧又丟臉。
6、業績補償鎖定
前述幾項鎖定均是基於法律法規的直接規定。因業績補償是雙方基於協商博弈的結果,對於業績補償的鎖定期限沒有明確的限制規定,但是根據證監會的回答,一般補償周期為三年。
故此在項目操作實踐中,涉及股份進行業績補償的均需要考慮非公開發行和補償履約保證綜合確定股份鎖定安排。
如前所述,基於非公開發行的鎖定期有12個月和36個月的區別,同時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鎖定與股份補償的區間計算也略有差異,通常而言非公開發行的鎖定開始於新股登記,而股份補償期間為完整會計年度,兩者需要在鎖定承諾方面銜接妥當,避免遺漏或者烏龍情形出現。尤其在非公開發行鎖定期為12個月而股份補償周期為三年的情況下,市場多數案例多是簡單粗暴的進行了三年鎖定。其實投行在方案設計上完全可以更為靈活,採用根據盈利預測承諾的實現情況,在三年內安排分布解鎖方式,既保證了股份補償的履約保證,同時又最大程度的保證了認股對象的股份流動性。
由於股份鎖定要求限制了股份的流動性,所以對於持股人而言,在並購過程中持有或者取得的股份是否鎖定,或者鎖定期長短等,都關繫到其切身的商業利益。
當總體而言,現行法規對並購重組的股份鎖定維度較多,在設計交易方案時候需要綜合權衡與考慮,在合規性和客戶商業利益上進行專業的有效權衡。
D. 什麼是高管鎖定股
高管鎖定股是指高管持有的鎖定流通股。
指該部分股份已經是可以流通的,但是由於高管出售股票是有限制的,每年不超過25%,因此其被鎖定.這些股票可能是IPO前高管就有的,也可能是IPO因為股權激勵或者二級市場買入形成的。
(4)上市公司鎖定股份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在分行業比較研究方面,金融業各崗位薪酬平均值均以遙遙領先的數值高居各行業之首,其次為地產行業。在持股市值的分行業比較中,金融業的董事長與總經理崗位均未進入前三,
以上現象說明金融業核心高管的當期貨幣薪酬過高,報酬結構不合理,長期(股權)激勵不足的現狀沒有得到改善,針對金融類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政策在短期內仍不樂觀。
在高管持股市值方面,信息技術產業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較多,這主要是由於這類企業大多為民營性質,且屬於高科技企業,人力資本依存度較高,是創始團隊集體持股及上市後實施規范股權激勵的高發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高管
E. 上市公司股票解禁問題
新上市的股票沒有我們平時所說的大小非問題,它們有的是大小限問題,那何為大小限?
「大小限」是指上市公司在上市時發起人持有的股份通常要有三年的鎖定期,即從上市之日起三年後方可流通.這種流通許可權售股票被稱作「大限」.但如果在上市前12月內以增資擴股方式認購的股份,則可在公司上市一年後即可流通,鎖定期僅為一年,這樣的流通許可權售股票被稱為「小限」.
目前市場上被大家所稱的「大小限」是指在2006提5月新老劃斷後產生的.所謂新老劃斷是以2006年5月18日為界,在此之後,新上市的公司屬於全可流通的公司,已不存在股權分置問題.也就是說,一旦一年或三年的鎖定期結束,這些股票不用再通過股改向股民送股,即可自動流出二級市場.投資者在購買此類股票時就應考慮這種風險,但是在新老劃斷後,我國股市發行的股票,平均的市盈率高達30倍,最高為99倍的中國遠洋,居然比股改前發行的股票的市盈率還高.其原因在於相關部門對「新老劃斷」這一重點並沒大張旗鼓的宣傳,告訴投資者在2006年5月18日起買的股票已是全流通股票了,必須在購買時就考慮到它一年或三年後將自動流出的風險,不要再以如此高的價格在一級市場申購和二級市場買賣,但這種宣傳幾乎就沒有進行過,很多投資者仍然按股改前的思維高價買進,這也可算是中國股民的一個悲劇呀.
F. 未上市公司上市後鎖股
主要是針對大股東和參加戰略配售的機構投資者而言的,機構一般情況下有3個月的鎖定期,防止他們盡快套現以影響二級市場的股價
G.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為什麼鎖定公司股份呢
那不是他想鎖定,他是被鎖定。這是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