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需要填寫簽訂合同日期
1.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什麼
印花稅的匯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當向納稅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並註明核定徵收的方法和稅款繳納期限。
實行核定徵收印花稅的,納稅期限為一個月,稅額較小的,納稅期限可為一個季度,具體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期滿之日起15日內,填寫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的納稅申報表申報繳納核定徵收的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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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規定,印花稅的繳納方式有三種:按合同自行貼花;匯總繳納;核定徵收。
下面是具體的操作和對應的賬務處理:
1、按合同自貼花: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由合同書立人在合同書立或領受時自行貼花。
納稅人在購入稅票時作賬,借:預付賬款貸:銀行存款書立合同貼花時作賬,借:稅金及附加貸:預付賬款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填寫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註完稅標記代替貼花。
此時,作賬: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2、匯總繳納: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稅務機關對核准匯總繳納印花稅的單位,應發給匯繳許可證。匯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不得超過1個月。
凡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應加註稅務機關指定的匯繳戳記,編號並裝訂成冊後,將已貼印花或者繳款書的一聯粘附冊後,蓋章注銷,保存備查。
匯總繳納印花稅,每月計提印花稅時,作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時,作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採用按期匯總申報繳納方式的,一年內不得改變。
3、核定徵收: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採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核定徵收印花稅的,每月計提印花稅,作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時,作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2. 合同簽訂日期是4月23日,交印花稅填的所屬日期該填什麼時候
就是4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3. 關於合同繳納印花稅時間的問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合同是簽訂時繳納,應當在A地繳納。但是,現在各地有點亂來,您也沒有辦法,B地開票時一定會要你繳納印花稅的,故建議你先別在你機構所在地(A地)繳納,如果B地開票時,不計算繳納印花稅,你就到A地繳納印花稅,以免重復納稅。
4. 我就是想問那個購銷合同的印花稅 是什麼時間確認,是簽訂合同的當月呢還是開具發票的當月
是簽訂合同的當月,印花稅不要月底預提,購買時直接借記管理費用--印花稅,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
5. 合同印花稅是在什麼時候繳納呢謝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購銷合同印花稅應於合同書立當日,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
為簡化貼花手續,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
匯總繳納的限期為1個月,採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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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處罰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
2、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0倍以下的罰款;
3、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30倍以下的罰款。
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6. 合同簽訂後多長時間繳納印花稅
請參考如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條例》
……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
《印花稅條例實施細則》
……
第二十二條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
稅務機關對核准匯總繳納印花稅的單位,應發給匯繳許可證。匯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
7. 建築合同印花稅如何確認應繳納時間
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賬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
按照上面規定,稅務提出要按合同訂立起算繳納時間,要交滯納金是對的。
8. 如何申報企業的印花稅,什麼時間繳納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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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9. 印花稅是根據每月簽訂的合同來申報的嗎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並劃線注銷。
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准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復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
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並粘帖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