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購對上市公司影響文獻
『壹』 股票回購的回購影響
股票回購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股票回購需要大量資金支付回購成本,容易造成資金緊張,降低資產流動性,影響公司的後續發展。
(2)股票回購無異於股東退股和公司資本的減少,從而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而且忽視了公司的長遠發展,損害了公司的根本利益。
(3)股票回購容易導致公司操縱股價。
據傳,證監會有意允許券商開展股票回購業務,3家券商可能成為首批試點。本欄以為,這對於投資者是一柄雙刃劍,雖然能夠獲得短期融資,但是卻有可能放大風險。
股票回購業務,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定投資者張三持有1萬股中國石油(601857)股票,當時市價9.8元,此時張三需要臨時用錢,但張三看好中國石油的後市,不願意賣出持股,此時張三便可以將中國石油股票按照7.8元的價格賣給券商,並約定一個月之後按照8元的價格買回,券商賺了0.2元的差價,張三獲得了臨時的周轉資金,大家都合適。
應該說,股票回購業務還是有一定價值的,但是它又與融資融券、股票質押有雷同的一面。比如說,張三需要現金時,除了將股票賣給券商外,還可以用持有的股票作為抵押向券商融資,或者賣出一半股票,取出現金後,然後用融資融券的方式再買回一半股票,也能達到類似的目的,股票回購並不是惟一獲得資金的辦法。
其實,張三用股票換得現金後,還是面臨著比較大的風險,一是遇到股價下跌需要追加保證金的風險,二是到期無法籌得資金買回股票的風險。這些風險都是張三無法迴避的,當然,融資融券、股票質押也需要面對這些問題。
本欄以為,A股市場並不適合全面開展股票回購業務,小范圍的試點還是可以的,但是其進入門檻不應太低,至少應與股指期貨、融資融券持平,過小的投資者或許並沒有應對保證金交易的經驗,如果強行參與,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麻煩。
如果估計不錯的話,能夠進行股票回購的股票池極有可能參照融資融券的股票池,並非所有的股票都能參與,同時仍在禁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不知道能否賣給券商,如果可以,或許相當多的限售股可能會成為「死當」,券商說不定一不小心就成了大股東。
應該說,試點券商完全有必要按照經營當鋪的思路去經營股票回購,隨時做好投資者不再買回股票的准備,對於投資者來說,也完全可以使用股票回購將自己的風險轉嫁給券商。例如前期包鋼稀土(600111)因稀土價格保持高位而股價堅挺,此時看好包鋼稀土又不願意承擔過高風險的投資者,就可以將股票賣給券商,到需要回購時如果股價繼續上漲,那麼就買回股票,如果股價不斷走低,乾脆也就不要了,這也可以算是一種止損。
『貳』 股票增持回購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是怎麼樣的
1、減少公司現金
2、提升公司形象
3、公司股價一般會維持在回購價以上
『叄』 股票回購的動機是什麼此舉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哪些方面的影響
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必須是公司員工,具體對象由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自主確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其中,為保證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在正式頒布的《辦法》中明確規定激勵對象不應包括獨立董事),但是有污點記錄的人員不能成為激勵對象,以督促高管人員勤勉盡責。結合前一條規定,我們發現凡違法違規的公司和個人都得不到股權激勵機制的照顧,這說明股權激勵機制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要促優汰劣,從微觀的角度來講,對公司高管個人或群體實施股權激勵,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產經營上,使得公司經營業績得到實實在在的提高。每個上市公司質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體質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來源方面,《辦法》明確了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本公司股份以及採取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等三個來源。一直以來,股票來源是困擾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最大問題,隨著新《公司法》的修訂,在資本制度、回購公司股票等方面進行了突破,最終使得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法律障礙得以消除。這幾個來源簡單明了,既利於管理層監管又利於股民們監督,不給動歪腦筋的人以空子可鑽。
在股票數量方面,參考了國際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其中個人獲授部分原則上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超過1%的需要獲得股東大會特別批准。從這里可以看出,管理層的意思還是著眼於激勵,但具體公司規模大小的不同,可能還是會造成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國有大盤股,即使10%那也將是一個天文數字,而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來說,10%還很可能不夠分。
在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方面,明確了股權激勵不是無條件實施的,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此外,《辦法》還針對股權激勵計劃中應該包括的事項和內容做出了較為詳細規定或說明,此舉給上市公司就如何進行股權激勵計劃信息披露提供了規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業績或時間為條件,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勵對象達到業績目標或服務達到一定期限時才能出售。《辦法》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條件作了強制性的規定。對於其他激勵對象,激勵是否與業績掛鉤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時間方面,《辦法》也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獲授的股票規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屆任職期內和離職後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轉讓,以鼓勵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長期持股,將個人收益與公司業績掛鉤,克服任職期內的短期行為。對其他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規定。
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發達國家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由於具有「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的優點,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別是人力資本密集、股價增長潛力比較大的公司的青睞。《辦法》在制訂過程中參考了國際上有關股票期權激勵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權的授出可以考慮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為了避免激勵對象有短期套現行為,《辦法》要求權利授予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應保證至少1年的等待期,並且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按比例行權。
對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以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價與公布前一日的市價孰高原則確定,不應低於其高者,以避免股價操縱。
考慮到激勵對象,尤其是高管人員屬於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現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行為,《辦法》以定期報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為時點,設立了授予和行權窗口期,激勵對象只有在窗口期內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權或者是行權。
4、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為薪酬委員會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後,提交董事會審議,最後由股東大會批准。為了讓中小股東盡可能參加表決,獨立董事應當向所有股東徵集投票權。公司應當聘請律師,並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合法合規性發表意見,以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顧問和市場監督作用。
在股東大會批准之後,還需向證監會報備,無異議後方可實施。具體實施時,上市公司還應當為激勵對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或指定由證券交易所監控的專用賬戶,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其行權申請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此外,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廣大中小股東的知情權,《辦法》規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形成決議後及時披露,還要求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報告期內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
5、監管和處罰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辦法》制訂了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包括責令改正、權益返還、沒收違法所得、市場禁入等;情節嚴重的,還將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還需進一步解決的難點問題
可以預見,隨著《辦法》的出台以及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然會存在著許多障礙和難點問題:
首先是經營業績如何評價。在《辦法》中規定了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因此,上市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應當如何建立,具體又怎樣計算,怎樣與期權激勵掛鉤,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評價大多以職務和崗位來考核。由於我國至今還沒有完全形成經理人員市場化的選擇環境,經理職務不能完整、准確地反映其貢獻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時,業績考核體系也不規范,尤其是對公司的管理部門的業績評價更難得出一個比較公正的結論。因此,業績評價成為整個期權計劃中難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此外,對於其他激勵人員而言,其激勵條件就更為模糊,可能會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其次是期權或獲授股票的流動性問題。經營者任期屆滿,或因經營不善被辭退,或因調離、退休等原因離開企業,那麼經營者在企業的股份如何兌現,是由繼任者購買,還是由離去的經營者繼續持股享受分紅?即使由後繼的經營者購買,能否按原價購買,退出的期股價格如何評估等等,都應有原則性的規定。
再次是還缺少法律層面的保障。無論是《公司法》或是《證券法》,對於股權激勵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障。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員的報酬事項,並且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而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董事會即可決定。這與股權激勵的審批程序並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財務、稅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勵對象持股所獲紅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稅收方面的優惠?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是作一次性收入繳納,還是按月攤薄繳納,這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又比如,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如何進行財務上的處理,也需要財政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協調,制訂相應的會計處理准則。即使在美國這樣股權激勵較為成熟的國家,其對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也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
最後,社會觀念對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許多已實施MBO,或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其中長期表現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團莫屬,其股價從上市後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現在最低的1.72元。讓人對股權激勵是否會成為只是高管個人財富增長的一種工具產生了懷疑。
利多。
『肆』 陳湛勻:股票回購對上市企業的重要影響是什麼
股票回購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利用企業閑置的資金回購一部分股份,雖然降低了公司的實收資本,但是資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陳湛勻指出:股票回購通常是上市公司最常見的市值管理行為,美的前兩次的股票回購主要是為了恢復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有利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穩定股價的中長期穩定,保障投資者收益;第三次回購主要是用於股權激勵,有利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優化企業資本結構。
陳湛勻
以下是陳湛勻的部分觀點實錄:
下面我們具體來看看美的集團三次回購。
第一次回購發生在2015年,第二次回購發生在2018年,前兩次回購都是公司在基於其未來規模與業績穩定增長發展態勢的基礎上,為使得公司股票價值合理回歸,穩定投資者的投資預期,維護公司股價與廣大投資者利益,穩定市值與股東回報而進行的回購。第一次回購金額約為10億元,實際回購股份數量共計295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45%;第二次回購金額約為40億元,累計回購951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4%。回購均採用自有資金,回購的股份將予以注銷,從而減少公司的注冊資本,在總收益不減少的情況下,減少了總股本,從而間接提升了每股收益,保障了原有股東的利益。
在第二次回購結束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美的在2019年2月又一次公布回購計劃。而這一次回購規模比前兩次總額還要大,最高回購金額達到66億元,回購價格上限也達到55元/股,刷新了A股回購歷史。此次回購同樣使用自有資金,回購目的主要是用於實施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以此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構建創新的管理團隊持股的長期激勵與約束機制,推動全體股東的利益一致與收益共享。
總結:股票回購通常是上市公司最常見的市值管理行為,美的前兩次的股票回購主要是為了恢復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有利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穩定股價的中長期穩定,保障投資者收益;第三次回購主要是用於股權激勵,有利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優化企業資本結構。另外,美的集團的回購計劃也向市場釋放公司長期價值成長的信心,自身對公司價值的認可和自信,這將有利於增強市場信心和公司股票長期的投資價值,提升美的集團整體的市場競爭力。
著名經濟學家、全球共德CEO陳湛勻簡介:
著名經濟學家,金融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首批統計學博士點專業博士。現任中國上海市投資學會副會長、中國商業聯合會專家委員、中國糧食經濟學會常務理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專家,中國首創擬人化資本運營專家,上海電視台「夜話地產湛勻妙語」欄目主持人,中國第一財經、東方衛視、鳳凰衛視等媒體特邀嘉賓,長期應邀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香港大學授課,已獲近20項國家、省部級優秀科研獎,走訪過100多個國家和地區,被聘為國際論壇峰會和國外大學演講,被譽為具有國際視野、最受歡迎的實戰型權威金融專家,成功輔導不少企業上市。
『伍』 什麼是股票回購,股票回購對企業有怎樣的影響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股票回購對公司利潤會有影響。當一個公司實行股票回購時,股價將發生變化,這種變化是兩方面的疊加:
首先,股票回購後公司股票的每股凈資產值將發生變化。在假設凈資產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變的情況下,股票的凈資產值和股價存在一個不變的常數關系,也就是凈資產倍數。因此,股價將隨著每股凈資產值的變化而發生相應的變化,而股票回購中凈資產值的變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
其次,由於公司回購行為的影響,及投資者對此的心理預期,將促使市場看好該股而使該股股價上升,這種影響一般總是向上的。假設某公司股本為10 000萬股,全部為可流通股,每股凈資產值為2.00元,讓我們來看看在下列三種情況下進行股票回購,會對公司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陸』 股份回購對公司的影響
如果上市公司大量的回購股票的話,直接會影響股價的波動,對上市公司的資金是一個考驗.這樣可以迫使上市公司必須做好公司的業務,才能夠避免,股票回購.帶來的風險.
但是上市沒有必須回購的條例,一旦見法,這是一條大利好,嚴厲控制上市公司圈錢的,目的.
個人看法.
『柒』 簡述股票回購對投資者和公司的影響
股票回購對公司利潤的影響:
當一個公司實行股票回購時,股價將發生變化,這種變化是兩方面的疊加:首先,股票回購後公司股票的每股凈資產值將發生變化。在假設凈資產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變的情況下,股票的凈資產值和股價存在一個不變的常數關系,也就是凈資產倍數。因此,股價將隨著每股凈資產值的變化而發生相應的變化,而股票回購中凈資產值的變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其次,由於公司回購行為的影響,及投資者對此的心理預期,將促使市場看好該股而使該股股價上升,這種影響一般總是向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