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費需要交印花稅嗎
❶ 房產公司某個開發項目的天然氣管道安裝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房產公司某個開發項目的天然氣管道安裝合同需要交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下列合同不交印花稅:
大概如下,看實際: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1.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
在購銷活動中,有時供需雙方只填制訂單,不再簽訂購銷合同,此時訂單作為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的業務憑證,根據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該訂單具有合同性質,需按照規定貼花。但在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情況下,只需就購銷合同貼花,訂單對外不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用於企業內部備份存查,根據[19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無需貼花。
2.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銀行與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向股東貸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常見方式,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3.股權投資協議
股權投資協議是投資各方在投資前簽訂的協議,只是一種投資的約定,不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無需貼花。
4.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貼花
企業所簽訂的已貼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系尚未履行完畢,需繼續執行合同所載內容,即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該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沒有增加,無需再重新貼花。但如果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畢事項另簽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另行貼花。
5.委託代理合同
代理單位和委託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文規定,不屬於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6.貨運代理企業和委託方簽訂的合同和開出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
在貨運代理業務中,委託方和貨運代理企業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以及貨運代理企業開給委託方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7.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
在貨物托運業務中,根據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承、托運雙方需以運費結算憑證作為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貼花。但對於托運快件行李、包裹業務,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花。
8.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9.會計、審計合同
根據(89)國稅地字第034號文規定,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10.工程監理合同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等相關規定,代替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因此,工程監理合同並不屬於「技術合同」稅目中的技術咨詢合同,無需貼花。
11.三方合同中的擔保人、鑒定人等非合同當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作為購銷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而簽訂的三方合同,雖然購銷合同、借款合同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但參與簽訂合同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不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無需就所參與簽訂的合同貼花。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所說的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
(已失效規定)12.沒有書面憑證的購銷業務不需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在商品購銷活動中,直接通過電話、計算機聯網訂貨,不使用書面憑證的,根據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不需繳納印花稅。例如通過網路訂書、購物等。
13.商業票據貼現
企業向銀行辦理商業承兌匯票等商業票據貼現,從銀行取得資金,但貼現業務並非是向銀行借款,在貼現過程中不涉及印花稅。
票據貼現業務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尚未到期的情況下,為提前獲得現金,將票據所有權轉移給銀行,銀行將票據到期值扣除貼現利息後的余額支付給持票人的業務。
14.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憑證
集團內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公司之間,總、分公司之間,以及內部物資、外貿等部門之間使用的調撥單(或卡、書、表等),若只是內部執行計劃使用,不用於明確雙方供需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的,根據國稅函〔2009〕9號、國稅發[1991]155號、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15.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合同金額不需補貼花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合同,征稅依據是合同所載金額,而不是根據實際業務的交易金額。如果已按規定貼花的合同在履行後,實際結算金額和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不再補貼花,也不退稅。
16.培訓合同
企業簽訂的各類培訓合同,只有屬於技術培訓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術合同」貼花,其他的培訓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隨著「稅收十二五規劃」2015年房地產業也必將實施「營改增」政策。稅收變化多端,房地產企業只有做到未雨綢繆,早做應對,針對可能事項,制定相應措施,管控風險,合理籌劃,降低稅改成本,才能使企業立於不敗之地。
國家稅務總局以2014年第63號公告修訂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新報表分為八大類,41張報表,較過去增加了25張。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填報的有18張。而且,報表填報的內容要求詳細,企業現在設置的賬目難於滿足填報要求,需要對現有賬目進行調整。給今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增加了難點
❷ 加氣站銷售天然氣是否徵收印花稅
天然氣現在是徵收一部分印花稅的。
❸ 購水、電、氣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二條規定「對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徵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購水、氣合同不在印花稅列舉范圍內,不繳納印花稅。
❹ 工業企業用水用天然氣等需要交納印花稅嗎
工業企業用水用天然氣等,必須與供應商簽訂合同,當然要交納印花稅。
按按購銷金額0.3‰計算交納印花稅。
❺ 支付水費、電費、物業費、供暖費,是否需要交印花稅。
你好!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件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目前供水、供暖合同國家層面沒有明確規定,一般認為,不屬於購銷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如吉稅地字[1990]204號、廣州地稅稅三(1988)776號等地方性文件文件均有類似規定。
至於物業費,屬於服務性合同。由於印花稅應稅憑證採取正列舉方式,對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不屬於應稅合同,也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補充:暫行條例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也就是合同雙方都需要繳納。
❻ 我公司是天然氣公司從上游公司(另一家天然氣公司)購買天然氣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我公司是天然氣公司從上游公司(另一家天然氣公司)購買天然氣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❼ 購買燃氣是否繳納印花稅
不用,不屬於繳納范圍
❽ 公司日常發生的燃油費用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當然不需要欄。 印花稅是針對合同、帳簿、證照等徵收的稅種,日常發生的燃油費不需要訂立合同,就不用繳納印花稅,當然,如果你公司與供應商簽訂了燃油購銷合同,就要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了。 針對購銷合同徵收的印花稅一般根據主管稅務機關有幾種徵收方式: 1、根據實際簽訂的合同金額計算; 2、根據銷售收入打折計算; 3、根據銷售收入全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