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向外界披露
❶ 為什麼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眾披露公司的資產、交易、年報等相關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則不必。
上市公司是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披露是給現有股東和可能成為股東的股民看的,是交易所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要求
❷ 擬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自然人,在上報上市材料時,其財務狀況是否需要向證監會披露依據是什麼謝謝
自然人沒有財務狀況可以披露……要披露國籍、身份證號碼、住所、有無境外居留權,簡歷和任職情況,最關鍵的問題是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的基本信息。
這種問題是券商負責的,直接問券商就好了。
❸ 請問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須披露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應當根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一號編制,並應在承銷期開始前二至五個工作日內刊登公告,其原則是公司應充分披露與股票發行有關的信息,以利於投資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認購決策。
2.上市公告書上市公告書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資料。
3.定期報告。定期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續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報告與年度報告兩種形式。公司應於每個會計年度中期結束後60日(2個月)內編制完成中期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120日(4個月)內編制完成年度報告,在中國證監會信息披露指定報刊上公布,並報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
4.臨時報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了某些重要事件,這些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但廣大投資者卻尚未得知,這時公司應立即將該重大事件報告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並在得到核准後,再以臨時報告的形式向社會公眾說明事件的實質。
❹ 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哪些信息 為什麼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
(1)首次披露——招股說明書
(2)上市公告書
(3)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
(4)臨時報告。如重大重組、資產損失等。
具體而言: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類: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
中期報告分為前半個會計年度的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季度報告分為一季度(春季度)報告和三季度(秋季度)報告。
臨時報告包括的內容和形式較為廣泛。較為常見的有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董事會決議公告、監事會決議公告。其他重大事項也會由一些中介機構同時發布信息,如回訪報告、評估報告和審計報告、律師見證報告,等等。
為什麼就網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❺ [公告解讀]為何上市公司要進行詳盡的信息披露
你好,信息披露即「信息公開」,是指證券發行人或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在證券發行與流通等環節中,依法將財務、經營狀況以及其他影響投資者投資決策的重大信息向社會公眾公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連接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最重要的環節,是投資者進行基本面分析最牢靠的信息來源,是投資者投資決策最重要的依據。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它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都要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披露的文件需要上傳指定的披露平台,供投資者查閱。
❻ 是只有上市公司必須要向全社會披露財務狀況,還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須要定期披露財務啊
任何公司向全社會披露財務狀況首先需要披露平台,目前我國,除了上市公司有信息披露平台(各種證券公司、網上論壇、官網、證監會等),其他公司還沒有這個平台,或者說沒有要求建立這個平台,所以不能做到向全社會披露。
另,在我國,凡是冠以「股份有限公司」字樣的,都是上市公司或准上市公司,其他非上市公司的公司性質不允許使用「股份」字樣,這個在《公司法》里已經界定。
人們常說的股份制是指兩個以上個人或法人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而不同於法律界定的股份公司。
❼ 中國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具體要求
你好,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則:
上市公司應當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義務:
(一)及時披露所有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
(二)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而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市公司對履行以上基本義務以及本規則其他具體要求有疑問的,可向本所咨詢。
上市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公司重要公告中必須作特別提示:本公司及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不得利用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現在社會對於很多的公司來說的話,他們在進行一個運營過程當中的話,可能會面臨著很多的事項,比如說擁有這樣的一種信息披露的義務等等,這就意味著他必須要在市場上面對於很多的人員來進行一定的公司信息的披露,這樣才能保持一個透明的狀態。
❽ 擬上市公司作為被告是否應該披露,有什麼法律法規的規定嗎
涉及重大訴訟,並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及時披露,如果只是一些小糾紛就不必了,至於是否重大可以視具體情況咨詢IPO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