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金需要繳納的印花稅嗎
A. 企業注冊資金應交印花稅嗎什麼時候開始交稅率如何
企業印花稅是收到注冊資金(實收資本)的當月就應及時一次性繳納,如有增加,增加部份還應繳納,其稅率是按注冊資本金的萬分之五計算的.
注冊資本印花稅在公司實際收到投資者的出資額時繳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准則》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認繳登記制度後,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公司股東(發起人)認繳時因沒有納稅資金來源,沒有納稅能力,無需繳納印花稅,應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在實際收到出資時繳納印花稅。
(1)注冊資金需要繳納的印花稅嗎擴展閱讀: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買賣房地產按交易合同記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對買賣雙方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Stamp ty)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人們比較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鮮為人知。從稅史學理論上講,任何一種稅種的「出台」,都離不開當時的政治與經濟的需要,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且其間有不少趣聞。
稅目稅率
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B. 企業注冊資本與印花稅的關系
印花稅和注冊資本金兩者是相互存在的關系,注冊資本印花稅率是萬分之五。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第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適用稅率為萬分之五。因此,企業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計算繳納印花稅。
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按記載在「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中的金額萬分之五繳稅。
注冊資本是《公司法》上的法律概念,「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是會計上的概念。
實收資本、資本公積更類似法律上「實繳資本(股本)」。
大多公司,都實行認繳制,所以初始時非實繳到位。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步到位,注冊資本等於實繳資本(會計上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印花稅最終「繳滿」。
部分行業或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要求實繳,初始時注冊資本等於實繳資本(會計上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此時就需一步到位繳足印花稅。
(2)注冊資金需要繳納的印花稅嗎擴展閱讀: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對於印花稅的具體徵收情況,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不同的注冊資本在確認後,都是可以按照不同的印花稅來收取的,具體情況下,部分地區可以還存在一定的稅收優惠,這時可以向當地的稅務機關來咨詢處理,並按照規定來交納印花稅。
C. 繳納的注冊資本金用繳納印花稅嗎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怎麼交納印花稅:
1、注冊資本按萬分之五貼花,購買印花稅票貼在營業執照背面就可以了。只要貼過一次就可以了。
2、賬本每本5元。每次更換賬本都要貼,賬本必須按年更換。
3、如果已經購買了印花稅票,就不用申報了。
一、根據稅法規定,印花稅中涉及到注冊資本或實收資本的是營業賬簿這個稅目,該稅目包括的范圍是生產、經營用賬冊;其中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計稅5元/件。
根據規定可知,營業賬簿的印花稅是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金額來交,跟注冊資本無關。
二、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三、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如下: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更多關於企業繳稅的問題可以在億蜂企業服務交易平台上找專業顧問進行咨詢
D. 1000萬注冊資本的認繳制公司需要繳納印花稅嘛
公司注冊成立,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和立書來規定有關事項,符合《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所規定的立書情形,因此,需要繳納印花稅。
E. 認繳的注冊資本需要交納印花稅嗎
注冊資本印花稅,是按營業執照上註明的注冊資本金額計算的,不是按實收資本計算的,現在已經交了幾千元的注冊資本印花稅,以後時間收到實收資本時不用再交納。
如果企業以後變更增加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就要按增加了的注冊資本金額計算交納印花稅。
2014年,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後,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直銷企業、對外勞務合作企業,以及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外,其他公司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度的公司,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F. 注冊資金交多少印花稅
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後,認繳但未實際收到投入的資本時,無需繳納印花稅,待實際收到投入資本時再繳納印花稅。按帳薄上面記載的「實收資本」,實收資本每增加一次都要徵收繳納印花稅,但是只對增加的部分「貼花」。
G. 請問為什麼要繳納注冊資本印花稅
這是印花稅稅法規定的。
應該是按實際收到的實收資本繳納印花稅。不是按注冊資本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