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合同需要繳印花稅嗎
① 我們公司要裝修,與裝修公司簽了裝修合同,那我們還要交印花稅嗎
印花稅是行為稅,印花稅的征稅范圍是列舉項目,征稅對象是合同雙方,所以,你公司與裝修公司所簽合同,雙方都應繳納印花稅。
② 裝修合同需要貼印花稅票嗎
印花稅的徵收不是取決於你裝修了之後自用還是出租,而是取決於你這個經濟業務是否有簽訂相關的合同,只要雙方簽訂了裝飾、裝修合同,就應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③ 企業裝修時簽定的裝修合同按什麼交印花稅
應該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
④ 裝飾裝修合同(包工包料)如何繳納印花稅
」建安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
依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88)國稅地字第025號)第一條規定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因此,對於包工包料的裝飾裝修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⑤ 裝修及室內設計合同如何繳印花稅
【問題】 裝飾、裝修合同是按加工承攬合同交印花稅,還是以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交印花稅? 建築設計合同是按建設勘察設計合同交印花稅,還是以技術合同交印花稅?室內設計合同是以建設勘察設計合同交印花稅,還是以技術合同繳印花稅? 【解答】 1、裝飾、裝修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1988年第11號)規定:建築安裝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依據上述規定,裝飾、裝修合同應屬於建築安裝承包合同。 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於裝飾裝修合同與加工承攬合同易混淆,對此,遼寧與山東對於裝飾裝修合同的印花稅判定也分別予以了明確,江蘇省無此類具體規定。 下述規定僅供您參考:《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印花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遼地稅行[1999]97號)「五、關於裝修裝潢業合同貼花問題 凡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含裝潢裝修內容的,按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貼花;其它裝飾裝修合同,按加工承攬合同貼花。」 《關於明確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魯地稅函[2008]126號)「1、裝飾、裝修合同繳納印花稅問題。裝飾、裝修合同應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2、建築設計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因此,我們認為建築設計合同應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依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 3、室內設計合同 與上述建築設計合同相同,也應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計征。技術合同的范圍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普通的室內設計合同不屬於技術合同范圍內。
⑥ 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你好,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合同如下
一、購銷合同
范圍: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合同
稅率:按購銷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范圍: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稅率:按承包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三、技術合同
范圍: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稅率:按所載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四、借款合同
范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
稅率:按借款金額0.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五、財產租賃合同
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稅率:按租賃金額1‰(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六、倉儲保管合同
范圍: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稅率:按倉儲保管費用0.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七、財產保險合同
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稅率:按保險費收入0.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八、營業賬簿
范圍:生產、經營用賬冊
稅率: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025%貼花。
納稅人:立賬簿人
九、貨物運輸合同
范圍: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稅率:按運輸費用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十、產權轉移書據
范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
稅率:按所載金額0.05%貼花
納稅人:立據人
十一、加工承攬合同
范圍: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稅率: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范圍: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稅率:按收取費用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
范圍: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
稅率:按件貼花5元
納稅人:領受人
⑦ 施工合同印花稅
按照稅收的標准時"所屬地原則」在那施工稅在那你交,外出經營管理證明不是證明你已經交過印花稅了,在說了印花稅率是「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0.3‰ 」是萬分之三!
⑧ 裝修、建築及室內設計合同應如何繳印花稅
一、裝修:
對於包工包料的裝飾裝修合同,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根據國家稅務局《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二、建築: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①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
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三、室內設計:
同一應稅合同中既有簽訂設計內容,又有簽訂裝飾裝修內容等,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二條、關於裝飾、裝修合同繳納印花稅的問題。裝飾、裝修合同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8)裝修合同需要繳印花稅嗎擴展閱讀
納稅人應向家居裝修工程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繳納營業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簡稱「稅收及附加」)。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地點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納稅人按照實際取得的裝修業務收入繳納家居裝修稅收。凡是無法確定實際收入的,由稅務機關按照房屋產權證面積核定應納稅額。每平方米核定稅額標准由區地稅局會同區財政局、物價局、住房保障局每年測算一次,公布執行。
企業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時,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53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發布)第七條規定調整為: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時,需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並出示以下資料:
(一)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二)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三)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