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固股票影響
❶ 上市公司資產轉固什麼意思,利好上市公司嗎
上市公司資產轉固不是利好,也不是利空,是本部門的事宜,主要是下面幾點:
1、資產本企業進行改制,做一些內部的調整。
2、資產分配內需出現的調整。
3、財務分配出現的調整。
所以說上市公司的資產方面的轉化,不影響本企業的估值,不會影響股票價格。
❷ 轉債被提前贖回 對股票來說 有什麼影響
屬於利好消息。可轉債提前贖回,雖然上市企業要付出一定的利息。由於可轉債可以轉成股票,贖回後就不能轉成股票,股本不被增加,不會攤薄每股收益。對股價有正面影響。
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絕大多數都含有贖回條款。贖回條款一般規定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內連續高於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公司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即可轉債的持有者在向公司購買一份股票期權的同時,又向發行者出售一個看漲期權。一旦公司發出贖回通知,可轉債持有者必須立即在轉股或賣出可轉債之間做出選擇。
在利率相對較高的時期,公司債或市政債券的發行一般附有提前贖回條款。可提前贖回債券的債券發行人保留提前贖回債券的權利,可以按一定的金額,在債券到期日之前贖回債券。提前贖回條款給予發行人一種保障,使它可以在債券市場利率下降時贖回債券,以避免高息票利率的損失。對於證券投資者來講,實行期前贖回條款則不利,因為銀行出售證券後只能以低利率再投資。因此提前贖回風險也導致再投資風險。債券發行人的期前贖回價格通常高於票面價格,其差額稱為期前贖回收益。
❸ 可轉債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對於想要從股市中賺取額外利潤的朋友來說,炒股雖然收益高但存在高風險,存銀行安全性雖然有了,利息卻太少。那有沒有什麼投資標的風險相對較低,收益很好的呢?確實有,不妨來考慮一下可轉債。可轉債到底是什麼呢,學姐今天就為大家講一講,以及如何去調控它。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可轉債是什麼?
一般情況下,如果上市公司想要向投資者借錢,可通過發行可轉債的方式籌集資金。可轉債的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所代表的就是,它既是債券,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轉換成股票,讓借出錢的一方變成股東,這樣盈利更多。
講個例子,某家上市公司現在發行了可轉債,當面值為100元的時候,假設轉股價格是5塊錢的話,也就是說後期可以換成20股的股票。假如之後這只股票的價格上漲至10塊錢,那麼就100元面值是可轉債,現在,就直接可以換到了10×20=200元的股票,整體收益翻了整整一倍。但是,當股價下跌我們也可以選擇不轉股,那麼,就在持有期間公司還是照樣給你支付利息,同時,有些可轉債也可以接受回售,例如,說在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連續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我們也能要求公司以債券面值加上當期的利息的價格回售我們的債券。所以可以看到的是,不僅可轉債有債券的穩健,同時,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刺激感依然存在,而且還可以作為資產配置的工具,不但能追求更高的收益,也可用來抵禦市場整體下跌的風險。好比之前的英科轉債在一年的時間裡面,都由開始的100元漲至最高3618元了,非常不錯。然而不管你們投資哪一個品種,信息永遠是最重要的,為了讓大家不錯過最新資訊,特地掏出了壓箱底的寶貝--投資日歷,能及時掌握打新、分紅、解禁等重要日期: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可轉債怎麼買賣?如何轉股?
(一)如何買賣
1、發行時參與
當你持有該債券所對應的股票之時,這樣的情況你是能夠獲得優先配售的資格的;假使沒有持股,那就只能參與申購打新,買入的資格是中簽。優先配售和申購打新兩者同時需要等到債券上市之後才可以賣出。
2、上市後參與
與股票買賣操作沒啥區別,和股價一樣,但轉債的價格同樣都是隨時變化的,差別就在可轉債的1手有10張,而且遵從的是T+0交易的運轉模式,也就是說投資者是可以隨便交易的。
(二)如何轉股
只有轉股期內才能轉股。目前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一般是在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那麼在此期間的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進行免費轉股。
三、可轉債價格與股票價格有哪些關系?
可轉債的價格與股價是有很強的關聯性的,如果在股市牛市的時候,可轉債的價格會跟著股票的漲幅一起漲,在熊市的時候一起跌。與股票相比,可轉債的風險已經屬於小的了,畢竟有債券和回售保底。如果對可轉債比較感興趣的小夥伴們,一定也要了解個股的趨勢,如果時間有限,不能去研究某隻個股的話,這個鏈接可以幫大家,輸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碼,進行深度分析:【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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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股票轉增會帶來什麼影響
股價上升,大多數情況是這樣
❺ 股票轉板對股價的影響
如果從一個垃圾板塊改變主營行業或者重組到其它行業到了其他好的板塊,如果此行業屬於朝陽產業,新技術,新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等題材,那麼股價應該會大漲,重組後的開盤一般都是漲停,甚至接連漲停! 如果是一些相似板塊之間的轉到,影響不大! 主營放著呢,一兩年業績是不會那麼巨變的! 但是重組導致轉版的要好好把握賺錢機會! 若是被轉到次級板塊,那這股潛力不大!
❻ 轉債到期對股票會產生哪些影響
相信很多人在投資股票的時候通常都會了解到轉債到期這樣一個概念,那麼對於轉差到期的股票,其實對於一些股票會產生比較大的影響,就像是我們自己在一種特定的時間,或者是一種特定的條件的驅使下,就會轉換為特定的一些普通股票的特殊業務。而對於這樣的一些債券來說,是可以隨意的轉換公司債券的,所以我們會感覺到這樣的一個可轉換的債券也是兼容了債券和股票的共同特徵。
因為畢竟對於轉債到期的股票來說,通常都會讓這樣的一些股票的有效期會實現轉變。那麼在對於這樣一些股票的改革方面來說,也會讓這樣的一些股票的利益出現虧損的狀態。這對於一些消費者來說,他們通常在購買了股票之後就會想要去出現一個比較好的局勢,但是通過這樣的一個轉債到期的問題,也會讓一些消費者,他們認為股票市場會出現一些反轉。
❼ 轉債股利好還是利空 轉債股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可轉債股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利空,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就是擴容。
轉債股對股價的影響:
1、是一個「多贏」的局,這些股權分兩類。一類是養老金社保來「墊底」。另一類是專門成立的私募來接盤。無論誰接,最後都是需要與A股對接變現。要完成整個流程,就要保證A股的估值水平只能高不能低。
2、通過債轉股,提高權益佔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整個社會的杠桿率水平。同時國內的供給側改革必然伴隨著企業(主要是國有企業)的重組、整合,在這過程中銀行不良將加速暴露,此時一刀切的抽貸並不是好的處理方式。
而以債轉股的形式一方面給企業重組、整合以喘息之機;另一方面,在經濟形勢好轉之後為銀行帶來豐厚回報。
(7)轉固股票影響擴展閱讀:
可轉債股票的特點:
1、債權性。
和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這是分析轉債股利好還是利空的要點之一。
2、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3、可轉換性。
這是分析轉債股利好還是利空的重點,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者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者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債券持有者不想轉換,則可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❽ 轉增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轉增就是股份公司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轉增之後,也是需要除權的,股票價格會有所下降,具體股價要根據轉增數目和所持股票數量,轉增前的股價等信息來計算,但是股民持有的總資產是不變的。
❾ 股改之後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股改的全稱是「國有股股權分置改革」
那麼什麼是股權分置改革了?
什麼是股權分置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話概括,股權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股權分置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名詞,但股權被分置的狀況卻由來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開方正科技(原延中實業)的基本資料,我們可以看到,其總股本是97044.7萬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萬股。
然而,由於很多歷史原因,由國企股份制改造產生的國有股事實上處於暫不上市流通的狀態,其它公開發行前的社會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國有股也被作出暫不流通的安排,這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另外,通過配股送股等產生的股份,也根據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劃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億股的總股本中,非流通股份達4543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國有股份。
股權分置的產生是否有相關法律依據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規定,「根據投資主體的不同,股權設置有四種形式: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對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設置國家股、集體股和個人股,而是按股東權益的不同,設置普通股、優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股權分置改革與國有股減持不同。減持不等於全流通;獲得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開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後兩次進行過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來。此次改革試點啟動後,有很多投資者問,流通與減持有什幺不同?對此,法律專家的解釋是,減持不等於全流通,減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場進行,也可以通過其它途徑,被減持的股份並不必然獲得流通權;而非流通股獲得了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什麼要改革
-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
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東有「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
作為歷史遺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權分置早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的一塊「心病」。市場各方逐漸認識到,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而且,隨著新股發行上市不斷積累,其不利影響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權分置形成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資產凈值的增減,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二級市場的股價。試舉一例,可以對「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價格增發2000萬股股票,由於是溢價發行,增發後每股凈資產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說,通過增發,該公司大股東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資產增值超過30%。其後該公司股價一直下跌,大股東卻毫發無損。可見,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東有著「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礎。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觀上導致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
股權分置也扭曲了證券市場的定價機制。股權分置格局下,股票定價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還包括2/3股份暫不上市流通的預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導致單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等。另外,股權分置使國有股權不能實現市場化的動態估值,形不成對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和增強資產增值能力的激勵機制,資本市場國際化進程和產品創新也頗受制約。
我們該做些什麼
-不要以為自己股份少,說話沒人聽,便採取觀望態度。事實上「眾人拾柴火焰高」
流通股股東應當通過與非流通股股東「討價還價」,來尋找利益的平衡點
有了以前的經驗和教訓,此次改革採取了更加尊重市場規律的做法,規則公平統一、方案協商選擇,即由上市公司股東自主決定解決方案。方案的核心是對價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一定的對價,以獲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權(所謂對價,指一方得到權利、權益、益處或是另一方換取對方承諾,所做的或所承諾的損失、所擔負的責任或是犧牲。目前,我國法律中還沒有明確「對價」概念。這次改革實踐中,「對價」往往指非流通股股東為取得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相應的代價,對價可以採用股票、現金等共同認可的形式)。首批試點大都選擇了送股或加送現金的方案,得到了多數流通股東的肯定。目前,第二批試點公司的方案正在陸續推出,送股方案依然是主流,但也出現了創新的方案,如縮股、權證等。
首家改革試點公司三一重工舉行臨時股東大會時,投資者李先生在現場告訴記者,雖然自己只持有1000股三一重工股票,但從公司公布改革方案後,他就開始認真研究,並數次打電話給公司表達他的意見,也得到了公司工作人員認真的接待。三一重工的方案由10股送3股改為10股送3.5股,正是聽取流通股股東意見的結果。李先生認為,很多投資者覺得自己股份少,說話沒人聽,便採取觀望態度,事實上「眾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大家都參與進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護。
這次改革的一個重要特點是,通過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討價還價」,尋找利益的平衡點。這種情況下,雙方的充分溝通就非常重要。首批試點中,試點公司通過投資者懇談會、媒體說明會、網上路演、走訪機構投資者、發放徵求意見函等多種方式,組織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進行溝通和協商,同時對外公布熱線電話、傳真及電子信箱。應當說,投資者參與改革的途徑還是很多的。
改革賦予流通股股東很大的話語權。清華同方的方案沒能通過就證明了其「威力」
不僅如此,流通股股東的投票結果也是決定性的。根據規定,改革方案要在股東大會通過,必須滿足兩個「2/3」,即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這一規定賦予了流通股股東很大的話語權,它的「威力」在首批試點中已經體現——清華同方的方案雖然總體上得票率很高,但由於流通股股東表決贊成率為61.91%,最終還是沒能通過。
改革後市場能否承受
-綜合來看,股權分置改革後實際股票供給的增加是較為有限的
名義上大股東的股票全部獲得了流通權,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第二批試點結束後,將加緊做好全面推開的工作,力爭在一個相對較短的時間內,基本完成股權分置改革。有投資者因此擔憂,短期內完成改革,是否意味著大量非流通股將上市流通,市場能否承受這一壓力?
不能否認,非流通股上市後會給市場帶來一定壓力,但在很多時候,這一壓力被過分誇大了。以首批試點公司金牛能源為例,按照有關規定,金牛能源大股東必須保持持股在51%以上的絕對控股地位。該公司實施改革方案後,其大股東邢台礦業集團持股比例將降至57.63%。這樣,大股東只有6.63%的股份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說,名義上大股東的股票全部獲得了流通權,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金牛能源的情況並非特例。6月中旬,國資委發布《關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要根據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原則,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確定股權分置改革後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可見,在改革完成後,依然會有相當比例的股票不會上市流通。
另外,如前面所述,獲得流通權與減持並不是一回事。對於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大股東不但不會減持其股票,或許還會增持。這在成熟證券市場中相當常見。
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沖擊,試點改革還有分步上市的規定
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沖擊,試點改革還有分步上市的規定: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12個月期滿後,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首批試點公司中,三一重工、紫江企業和金牛能源的非流通股股東還主動提高減持門檻。綜合來看,股權分置改革後實際股票供給的增加是較為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