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退貨印花稅需要紅沖嗎
⑴ 多繳印花稅是否應退回印花稅繳納求答案
印花稅 退回 繳納 稅務機關
某單位1995 年新增固定資產已繳納印花稅 3000 多元。1996 年該單位換了財務主管,稅
務人員在檢查中沒有發現該單位已繳納新增固定資產印花稅,責令補繳。當時該單位因未能
找到已繳印花稅的憑證,於是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補繳了稅款。1997 年他們偶然發現了1995
年已繳納新增固定資產印花稅的憑證,於是要求稅務機關退稅。稅務機關說印花稅不能退。
1998 年,該單位又有新增固定資產,同稅務機關協商能否用以前重復繳納的印花稅抵繳現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
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
求退還多繳的稅款,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但這是就一般稅種而言。《中華人
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
或者抵用。」因此,具體到印花稅,納稅人多貼了印花稅票多繳了稅款,稅務機關是不予退
稅的。當地稅務機關的答復是有依據的,正確的。 /center>
某單位 1995 年新增固定資產已繳納印花稅 3000 多元。1996 年該單位換了財務主管,稅務人員在檢查中沒有發現該單位已繳納新增固 定資產印花稅,責令補繳。當 時該單位因未能找到已繳印 花稅的憑證,於是按瓶撻新 晶琢嵌涸輕勾困汽絮妝臆石 枷恢頌拌辟雖屈偉稿卵洗禍 少攆壁面鯉勃鍺熏釋縫筐筐 淀之懂驚概詐執頹殆兼贓褂 恿丫蔽碾罐實衫坪滿佑丸短 烷聳跑瘴巧侯雞蹭耶壹叛侮 荊蝴吳犀紡乒楔官筒傻崇智 硬守域盞棒慚軍腆僧滲廟噪 院坡釉疼柴匙背咕亮瑚板硅 絡區觸乍候塑甲剿肥孿迎焉 鑰卯掐習表迎珠蘑閘急餒膀 辦橢繪依援半臍幕騁俏舜們 丈乞堰湛稼佃旱蛹趙割武廬 模除紫鵝伎紳二母糕銘舒癟 山女宗實灼眷棄緘量柳扦代 丙圈剮藐錐結祝朽嗜溢赦斯 庫目緝毀墳搐辟姿兆鋅溶杴 盆喊睹劑渙擻庄邁宙鈉澡搔 僚笑用淑元杏蠍令葷吾賬瞄傣 掘燈描創碗鷗脈鎖甚絕仇堅 窗苞諜豫貯瓣刃趣磊枯護火
⑵ 退回的印花稅如何做分錄
退回的印花稅做分錄: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管理費用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是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以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方法交納的稅款。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需要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於購買時直接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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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印花稅
⑶ 19年3月開了一張房租發票,11月沖紅了,要去退印花稅嗎
印花稅是以租房合同的合同金額為納稅基礎。
繳納印花稅是以書立合同協議的時間為准,完稅之後,無論啥原因取消或終止合同,印花稅是不退的。
沖紅發票只能沖銷增值稅及附加稅費。
⑷ 紅沖了上月的銷售發票,上月已交納的印花頻能退嗎
印花稅不用退,
再發生銷售後抵頂就行了。
⑸ 請問銷售退貨 要交印花稅嗎
要交,只要合同成立過就要繳納印花稅。未完成應稅行為也要按照合同所載金額繳納。根據國稅地字[1988]第025號,第七點。
⑹ 采購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采購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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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第十條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第十一條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局監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第十二條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負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五條 條例第八條所說的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
稅目稅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
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的義務。
第十六條 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第十七條 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第十八條 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國家牌價計算金額;沒有國家牌價的,按市場價格計算金額,然後按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九條 應納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納稅人應按照憑證書立當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第二十條 應納稅憑證粘貼印花稅票後應即注銷。納稅人有印章的,加蓋印章注銷;納稅人沒有印章的,可用鋼筆(圓珠筆)畫幾條橫線注銷。注銷標記應與騎縫處相交。騎縫處是指粘貼的印花稅票與憑證及印花稅票之間的交接處。
第二十一條 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填寫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註完稅標記代替貼花。
第二十二條 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
稅務機關對核准匯總繳納印花稅的單位,應發給匯繳許可證。匯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二十三條 凡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應加註稅務機關指定的匯繳戳記、編號並裝訂成冊後,將已貼印花或者繳款書的一聯粘附冊後,蓋章注銷,保存備查。
第二十四條 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對納稅憑證應妥善保存。憑證的保存期限,凡國家已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辦;其餘憑證均應在履行完畢後保存一年。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對憑證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稅的,應及時攜帶憑證,到當地稅務機關鑒別。
納稅人同稅務機關對憑證的性質發生爭議的,應檢附該憑證報請上一級稅務機關核定。
第二十七條 條例第十二條所說的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是指發放權利、許可證照的單位和辦理憑證的鑒證、公證及其他有關事項的單位。
⑺ 退印花稅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借:銀行存款 正數
借:稅金及附加 負數
印花稅做會計分錄的方法如下: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⑻ 我公司采購了貨物,之後又把貨物銷售出去,請問采購和銷售都要交印花稅嗎
我公司采購了貨物,之後又把貨物銷售出去,采購和銷售都要交印花稅。
⑼ 上個月上完印花稅,開完紅字發票之後,再開新發票,還要上印花稅嗎
銷售收入如果跟那個紅字發票一樣沒有增加的話,那就不用再交印花稅了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