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成立基金需要發公告嗎
當然了,上市公司融資是需要對外發布公告的。上市公司的唯一要求就是所有資金都要對外公布。
2. 想成立一支基金,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7月15日,私募基金募集辦法、信披辦法、合同指引開始施行。本文簡要提示新規後,私募基金募集的操作步驟與所需的主要文件。
成立私募基金設立條件。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2)上市公司成立基金需要發公告嗎擴展閱讀:
按募集辦法第十五條,私募基金募集應當履行六個程序,即:
(一)特定對象確定;
(二)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三)基金風險揭示;
(四)合格投資者確認;
(五)投資冷靜期;
(六)回訪確認。
按操作步驟來看,可以分為九個步驟:
(一)品牌宣傳;
(二)特定對象確定;
(三)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四)推介私募基金;
(五)基金風險揭示;
(六)合格投資者確認;
(七)簽署基金合同;
(八)投資冷靜期;
(九)回訪確認。
3. 內地上市公司成立子公司需要公告嗎有沒有相關規定
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需要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十三)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十四)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十五)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十七)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十八)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十九)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二十一)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4. 申請成立基金公司的條件和申請程序
基金公司注冊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及《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管理型企業:
《一》公司制管理型企業「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合夥型企業「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必須放在商號和行業用語前面。
《二》管理型企業名稱核定為: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三》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元;
《四》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五》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六》管理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
管理型企業均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七》管理型企業和投資型企業不得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但是所有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後,所持有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基金型企業:
《一》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二》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三》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四》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五》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六》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注冊程序:
1.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准備材料;
2.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及其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指定(委託)書》等有關表格;
4.經營范圍及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入資手續並到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
5.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6.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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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市公司哪些事項必須公告
您好,
第五條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
第六條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法披露信息,應當將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報送證券交易所登記,並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發布。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布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
第七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將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報送上市公司注冊地證監局,並置備於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第八條 信息披露文件應當採用中文文本。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本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准。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況、信息披露事務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行為進行監督。
6. 5%以上持股基金買賣股票要不要公告
5%以上持股基金買賣股票不需要公告
公募基金的投資限制主要如下: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與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3)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 (4)本基金持有的現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為基金資產凈值5%以上; (5)本基金不得違反《基金合同》關於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比例的約定;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的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權證的比例不超過該權證的10%。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遵從其規定; (7)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7. 上市公司發起的產業基金能夠參與自己公司定增的股票嗎
可以的。
不過需要提前發出公告,否則就屬於內幕交易。並且定增股票是有限售期的,只有解禁以後才能夠賣出,這些都是要提前發布公告的。
8. 上市公司可以設立公益基金會嗎
可以吧,3月14日,華安證券發布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稱,公司作為發起人將設立華安證券慈善基金會,此議案經過審議獲得通過。華安證券將向基金會捐贈發起資金500萬元,並將每年向基金會例行捐贈100萬元,並授權公司經營層根據基金運作需要,結合當年經營情況,在例行捐贈以外決定對基金的額外捐贈不超過100萬元。
還有BAT應該都有相關的公益項目在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