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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盤前三筆

發布時間: 2021-09-09 06:06:17

① 股票開盤的竟價是什麼意思

股票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1)開盤前三筆擴展閱讀:

在集合競價中需要注意以下要點:

1、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這段時間內交易系統只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但9時15到20分可以撤單,9時20到25分不可以撤單。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鍾既不能報單也不能撤單,9時27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以及新股申購都沒有集合競價,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股價開盤前是怎麼操作的

股市開盤前為股票的集合競價時間,股票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股票集合競價與技巧:
一、9:15--9:20這五分鍾開放式集合競價可以委託買進和賣出的單子,看到的匹配成交量可能是虛假的,因這5分鍾是可以撤單,很多主力在9:19:30左右撤單。

二、9:20--9:25這五分鍾開放式集合競價可以輸委託買進和賣出的單子,但不能撤單,有的投資者認為他己撤單就完事了,事實上這五分鍾撤單無效。這五分鍾看到的委託是真實的,因此要搶漲停板的,一定要看準這五分鍾,但不知道這五分鍾哪些股票要漲停板。

三、9:25--9:30這五分鍾不叫集合競價時間,電腦這五分鍾可接收買和賣委託,也可接收撤單,這五分鍾電腦不處理,如果進的委託價格估計能成交,那麼撤單是排在後面來不及的,對於高手而言,這五分鍾換股票一定要利用,比如集合競價賣出股票後,資金在9:25就可利用,可在9:26買進另一隻股票。

四、9:25產生的開盤價都是按成交量最大化原則定出的,深圳股票在收盤14:57--15:00是收盤集合競價時間,這3分鍾不能撤單,只能輸買進和賣出單子,因此深圳收盤價也是集合競價得來的,而看到的上海最後一筆只有價格,股數為0,這是因為上海收盤價格是按最後一筆倒推1分鍾的加權平均價算出的,不是集合競價得來的。

這些可以慢慢去領悟,新手在不熟悉操作前不防先用個模擬盤去練習一段時日,從模擬中找些經驗,等有了好的效果之後再去實戰,這樣可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實在把握不準的話不防用個牛股寶手機炒股去跟著裡面的牛人操作,相對來說要靠譜得多,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③ 買房子開盤之前認籌是什麼意思

認籌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通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

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後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

一般的樓盤都會以「九折優惠」、「1萬元抵2萬元」等方式吸引消費者前來「認籌」。可是在「認籌」階段,開發商只明確了購房者有獲得優惠折扣的權利,並不確定房屋單價,如果「認籌」的人數超過預期,開發商就趁機提價。

購房認籌中的驚天騙局:

凡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發展商不得發布任何銷售信息,嚴禁以「認籌」、「內部認購」「內部登記」等任何形式變相無證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購房者收取排號費、誠意金、認購費等任何含有預定款性質的費用。

所謂「認籌」就是開發商在項目正式發售前通過一些優惠方式,吸引有購房意向的消費者預先向售樓方繳納「排號費」、「誠意金」等費用,依照付款時間先後順序取得號,在解籌時消費者可憑號順序的先後挑選,購房並享受排號時約定的價格打折的優惠。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認籌

④ 開盤前集合競價如何操作

操作步驟: 第一步: 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 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你所說的委託,如果是說買入委託話,理解正確。 注意要點:
1. 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 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 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9時15分到20分這段時間內交易所有隻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但可以撤單。而9時20分到25分則不可以撤單。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鍾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做處理,9時27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 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以及新股申購都沒有集合競價,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⑤ 每天開盤之前是誰在競價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五分鍾(9:25)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反映出該股票是否活躍,如果是活躍的股票,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高,表明賣盤踴躍,股票有上漲趨勢。如果是非活躍股或冷門股,通過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低,賣盤較少,股票有下跌趨勢。

根據深滬兩市的交易規則,股票的開盤價是集合競價產生的。

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9:15開始可以進行集合競價,9:25之前可以撤單,9:25分競價結果報出,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如下:
設股票A在開盤前分別有6筆買入委託和5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剩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 買入價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竟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競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A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⑥ 股市的開盤前15分鍾的意義

股市的開盤前15分鍾的意義是:股票集合競價,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對於輸入計算機主機的買賣下單根據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各價位的成交量,最後以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集合競價的成交價,這個集合競價的成交價就是該股的開盤價,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在9點25分以同一價格成交,且為開盤價。集合競價期間顯示的是虛擬成交,所以成交筆數都是零,目的是為了撮合出一個最大成交量的價格,如果有新的買單和拋單加入,每十秒就會進行一次撮合,顯示的結果是在這個價格下的最大成交量,但筆數是零,這個時候價格一般會變,最大成交量即現手是逐漸增多的。

因為只有在這個價格的撮合下它的成交量比上一次要大,才能取代上一次的成交價格,但如果有撤單的話,最大成交量也有可能減少, 9點25分才是集合競價期間唯一一次真正的成交,所以會顯示成交筆數。當然這期間可以掛單,也可以撤單,但9點20到9點25是不能撤單的,集合競價期間最好不要撤單,成功概率很小,雖然允許撤單,但還有許多其它原因導致撤單不那麼容易成功。

所以如果你想買入一隻股票,你直接掛漲停價買入即可,如果你想賣出一隻股票,你直接掛跌停價即可,這樣基本都可以買到或拋出,但它的實際成交價格不是你所掛的漲停價或跌停價,而是9點25分成交的那個價格,也就是開盤價。

所有的人成交價格都是同一個價格,這個價格是根據最大成交量撮合出來的,當然如果是以漲停板和跌停板開盤的話,你就不一定可以買到,因為,集合競價期間,價格第一優先,時間第二優先,還有一個數量第三優先,連續競價期間沒有這個優先,9點15分之前的所有時間為同一時間,故掛單時間相同,掛單價格也相同,由於主力掛單的數量比散戶大,故先成交主力。

如果實際成交了就會顯示筆數,並且筆數為買賣盤中成交和大的筆數,比如說買盤有六筆成交,賣盤有八筆成交,那麼成交的筆數顯示為八筆,如果說買盤只有一筆,賣盤有一百筆,則為主力大筆買入,反之主力大筆拋出。

(6)開盤前三筆擴展閱讀

競價程序

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

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

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該支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⑦ 封停的股為什麼下午開盤會有三筆賣單

漲勢封停的意思就是買的人大於賣的人,就比如排隊一樣,在封盤價的人已經很多了,但是作為賣的人,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獲利要求而選擇賣出,所以你會看見成交量

⑧ 股市開盤前五分鍾是否能進行買賣

可以的。開盤價:股市開盤前5分鍾是按成交量最大化原則定出交易
1、開盤前五分鍾,即為9:25——9:30
2、9:25——9:30,這五分鍾不叫集合競價時間,電腦這五分鍾可接收買和賣委託,也可接收撤單,這五分鍾電腦不處理,如果打進的委託價格估計能成交,那麼的撤單是排在後面來不及的,這五分鍾換股票一定要利用,比如集合競價賣出股票後,資金在9:25就可利用,可在9:26買進另一隻股票。還有要得到新股開盤價,高打價格得開盤價,高出開盤價的部份在9:25返回,又可利用這返回的資金。

⑨ 關於開盤前掛單成交問題。

1、開盤價是10.5元:
假設你開盤前掛入9元,10元,11元各1000股買入
則:9、10元的買不進,11元的按10.5的價格成交,成功買入

如果你是賣出的話,則:
11元的賣不出,10、9元的按10.5的價格成交,成功賣出

2、開盤是10元:
假設你開盤前掛入9元,10元,11元各1000股買入
則:9元的買不進,10元的不一定,有可能買到,也可能買不到;11元的按10的價格成交,成功買入

如果你是賣出的話,則:
11元的賣不出,10元的不一定,有可能賣出,也可能賣不出;9元的按10的價格成交,成功賣出

3、開盤是9.5元:
假設你開盤前掛入9元,10元,11元各1000股買入
則:9元的買不進,10元、11元的按9.5的價格成交,成功買入

如果你是賣出的話,則:
10、11元的賣不出,9元的按9.5的價格成交,成功賣出

⑩ 開盤價確定方法里涉及到的第一筆交易的價格如何確定

章 股市常識
(文章來源:股市馬經)

第六節 集合竟價與連續竟價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產生股票價格的方式有兩種,其一是在開盤時的集合竟價,另外就是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6.1 集合竟價

集合竟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如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剩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 買入價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竟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6.2 連續竟價

連續竟價的成交方式與集合竟價有很大的區別,它是在買入的最高價與賣出的最低價的委託中一對一對地成交,其成交價為申買與申賣的平均價。現仍以股票G為例,某一時刻委託報價的排序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委託買入的最高價為序號1的3.80元,賣出最低價為序車1的3.52元,這一對優先成交,其價格為兩者的平均(3.80+3.52)/2,故產生的價格為3.66元,成交數量只有2手。交易所發布的即時行情為:成交價3.66元,數量2手。這一筆成交後剩餘的委託報價排序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二筆,序號1的賣出價為3.52元,序號2的買入價為3.76元,這一對可以成交,成交價格為兩者的平均值,價格為3.64元,數量為3手。該次成交後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2 3.76 3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序號2的賣出委託與序號2的買入委託可以成交,成交均價為3.67元,成交量1手。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2 3.76 2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以後的成交情況為:序號2的買入委託與序號3的賣出委託這一對成交,成交價為3.68元,成交量為2手;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這一對成交,成交價為3.65元,成交量為4手。
由於集合竟價是將一段時間內所有的委託一同成交,其價格不易受個別報價的影響,且能反應絕大多數交易者的買賣意願,產生的價格比較公道和合理,且可以防止操縱股價的行為。深交所以前在股票交易中均採用集合竟價的方法產生價格,其優點是每一次價格的產生都基本不會受偶然因素影響,即使股民的申報價格偏離較大或錯報,其成交價一般也不會偏離前一成交價太大,所以集合竟價產生的價格變動比較平滑。而連續竟價因為是一對一撮合,產生的價格波動較大,股市行情的變化也容易大起大落,特別是當股民錯報委託價格時,交易系統會毫不留情地按照所報價格成交。目前滬深股市的交易系統均是在集合竟價產生開盤價後就進入連續竟價階段,所以股民對委託報價應十分地謹慎,以防止錯報及誤報。(文章來源:股市馬經 http://www.goomj.com)
參考資料:(文章來源:股市馬經 http://www.goom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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