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沒有預售證開盤
『壹』 買的期房,但是當時開發商沒有預售證
可以申請退款的,因為你是在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證的情況下買房的。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2,開發商只有在取得了預售證的情況下才可以對外銷售房子,收取購房者的房款,未辦理出預售證收錢的屬於非法行為,法律不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的!
3,你可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預售證是房管局負責審批頒發的,如果辦理出來了一是在售樓處會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備案,他們會告訴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購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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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房地產商沒有預售許可證怎麼回事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不可向外售房,
處罰措施:
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將處以不同等級的處罰:
1、銷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
對於「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行為,按照收取金額的多少,明確了從1萬元到3萬元3檔不同的處罰標准。房企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確定了5萬元和10萬元兩檔不同的處罰標准。
(2)開發商沒有預售證開盤擴展閱讀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第七條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
(二)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四)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占工程建設總投資的比例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關於施工進度的說明;
(六)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預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並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叄』 開發商沒有預售證就開盤,我應該告發它么但房子我還是想要的.
首先你要搞清楚的是:單一個體和開發商並不存在平等關系的。單一個體永遠相對開發商還是很弱很弱的。
除非你能確認在目前情況下你的利益百分之60以上會受損,要不然你沒有理由要去告他。原因就你所說的那樣 房子你要的
沒有預售證是違規,但不犯法。最多就是房產局處分一下,限期辦理預售證。你告他,你也得不到相應的收益。
從你三句話我判斷你是擔心開發商的違規操作會不會影響你的利益。
從下面幾點去判斷:開發商以前開發沒開發過其他的項目?開發商的資金情況如此?同期有沒有其他項目在建?開發商開發流程大體上的操作是否規范?施工現場是否整齊規范?土地證、施工證、規劃證等是否齊全?
假如上述都是較為肯定的回答,你就等等吧,沒必要去告他,再說我也懷疑你是否有這時間、精力、經濟去打官司。
『肆』 開發商沒有預售證,房子也沒開盤簽了認購協議書,交了定金能退么
內部認購是指開發項目未取得售房許可證的情況下,面向老客戶、本單位職工的一種前期認購活動。但是實際操作中,它的「銷售」對象往往不像字面上所說的僅限於內部,而是向社會開放。在此期間的認購者,一般能享受一些特殊優惠政策,比如開盤之後的優先認購權,贈與數月的物業費,房價折扣等等。雙方一旦達成協議,待項目銷售手續齊備,正式開盤以後,認購人就可以按照內部認購期間達成的協議,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認購書或購買合同了。認購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對認購人和認購房屋採取登記方式,不收訂金,雙方退房均不承擔責任;二是對認購人和認購房屋採取協議式,收取訂金,有的甚至收取房屋全款,如果認購方要求退房,已交房款則不予全額退還。內部認購對開發商的好處至少有兩個:一個是為項目開盤提前造勢,另一個是提前吸納購房者資金,支持項目開發建設,減少貸款利息支出。因此,內部認購被越來越多的開發商效仿。內部認購是開發商將樓盤的宣傳與銷售在法定預售許可的基礎上提前銷售的一種舉動。其實質是一種規避法律行為,因為只要簽訂了內部認購協議,且具有交付訂金或預付款等付款行為,本質上就是預售商品房,就違反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因而,該內部認購協議不受法律保護。在一些開發商的《認購協議書》中往往有這樣的內容:客戶支付定金後須在本協議書規定時間內到售樓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如到期未簽約或未支付房款的,視為自動放棄。賣方對買方所認購的房屋可以繼續銷售,買方所付定金不予退還。這樣的協議書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建設部頒布的《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第九條規定: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承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售樓廣告和說明書必須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批准文號。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開發商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違反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開發商與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認購協議書》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所以已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書》的購房者,如果不想購買此房,有權要求返還已經交付的定金。
『伍』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可以賣房嗎
根據建設部令第131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的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5)開發商沒有預售證開盤擴展閱讀:
購買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房產,可能承擔更大風險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2)無預售許可的項目尚未納入預售款監管系統,購房人所交資金極易被挪用,或因開發商資金鏈斷裂造成項目爛尾等現象,致使合法權益無法維護。
(3)無預售證的房屋脫離監管,房屋性質不確定因素較多,如果出現與承諾不符的情況,極易產生糾紛。
『陸』 如果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買房的後果是什麼
如果沒有預證,且開發商後期沒能按時補上,購房者可能會面臨到辦理不了房產證的尷尬局面。
能成功出具《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才表示說該批次的房源屬於可銷售樓盤。
但如果到預售證下來時起訴,法院不支持。後果最大可能開發商可以一房幾賣,發生糾紛法院不支持對該套房的所有權。同樣開發商跑路,房子誰接手也不是你的。
拓展資料:
我國對商品房預售許可核準的條件規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除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多層建築已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層建築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體工程;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登記時,除應當提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標准地名批准文件、拆遷戶安置情況說明和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