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開盤買房
1. 房子還沒有開盤就要交首付款合法嗎
不合法,開發商在未取得預售證的情況下,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購房者的房款的。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開發商只有在取得了預售證的情況下才可以對外銷售房子,收取購房者的房款,未辦理出預售證收錢的屬於非法行為,法律不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的。
買房首付款什麼時候交合適?
一般情況,如果是選擇按揭貸款買房的情況下,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商品房預售合同)後,就可以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首付款,開發商會出具首付款收據。
然後,購房者就可以憑著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等資料向銀行申請房屋按揭貸款。簡單點來說就是:先簽合同,後交首付。
買房交首付時要注意什麼?
1、一定要檢查開發商是不是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有了許可證,則說明開發商具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產權證的重要證件。另外,購買時需要留意所購樓號是否在預售范圍內。
2、一定要注意合同是否標准為房屋買賣合同文本
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選用房地產管理部門一致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依照合同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切記!千萬不能大意。
3、一定要留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責任是不是對等
有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會在事前已填寫好,甚至連補充條款也已經填好了,那麼對於此種情況,買房人就要提高警惕了,因為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權力責任不平等的條款。
一旦發生此種狀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明確約定付款方式
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法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定合同,而是先讓買房人交納必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據,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就會舉證艱難。
5、一定要約定好交房日期
其實,在日常生活中,開發商因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
然而有些開發商卻會在預售合同上大做文章,比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裝置後、質量檢驗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才交付房子」等一些含糊言語。
2. 為什麼新樓盤尚未開盤, 許多好房子都沒有了
這是開發商玩的套路。
第一就是開發商散發假消息,造成一種房源緊張的樣子,讓大家都感到緊張而來搶購。
第二就是好房子先捂盤不賣,看下市場動向。
第三就是想先把稍微差一點的賣掉,然後再慢慢的把好房子放出來賣。
第四就是先把中介拿走了。
【關於新樓盤】在還沒有開盤前,就可以賣房,叫做「預售」。房地產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一般情況下,房地產預售對房地產開發商很有利。房地產開發商不僅能以低成本使用銀行資金、無息佔用購房者的預繳款以及承建商的墊款,而且也不需承擔房屋的存貨成本。
3. 買房買未開盤的和已經建好了的有什麼區別嗎
預售的有時會有風險,但便宜些,還是現房好些,但目前買房不是時機,國家正調控呢。
4. 開盤是什麼意思不開盤就不能買房了
先直接回答你的問題。
所謂開盤,就是指這個樓盤開始賣了。
然後再稍微給你講一下住宅的幾個基本節點。
一,圈地。就是開發商在政府手裡買下一塊地。如果這塊地上已經有住戶,又涉及到一個程序:拆遷。
二,四通一平。就是把這塊地周邊的公共設施做好。比如上水下水、電網、電視網、煤氣等。
三,奠基(挖坑)。
四,蓋樓。
五,封頂。就是樓的立面基本出來了,一棟樓已經形成了。
六,一般,在三到五這個過程中,就可能會開盤了。具體的開盤根據何時拿到銷售證而定。開發商要想賣樓,必須在相關部門發放銷售證之後才能賣。所以,開盤,肯定是拿到銷售證之後的事兒。當然,這裡面涉及到一些穿空中的手段,比如發放VIP卡,其實就是在開盤之前小訂了等等;也有個別基於銷售策略銷售節奏的考慮,推遲開盤日期的。
七,入住。現在大部分實行的是期房買賣。也就是說,房子還不能住但是已經開始賣了。因此,開盤,房子買賣了,但還不能住。而入住,就是房子已經可以住了,開發商把鑰匙交到你手裡。從這一階段,和你打交道的對象就變了。以前的買賣是和開發商之間進行,以後的居住則要和物業之間進行了。
很榮幸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5. 沒開盤的房子能買嗎急求!
你好,我是房產銷售人員。你沒有說你是不是認識人買的內購房,如果是這樣的話還是很劃算的!但是如果不是的話,你這樣做就是很危險的!這就好像大家都知道期房有風險還是會去壓這塊寶一樣!原因就是他比現房便宜很多!所以就在於你是否認識可靠的內部人士。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還是建議你謹慎。別得不償失!但是不管認識與不認識,在你們簽訂的臨時合同上一定要標明一切你所關注的事項!!!希望能幫到你!祝你購房愉快!
既然這樣那你這就是期房的一種促銷手段,按你說的地基已經打上的話!那就沒什麼問題了!應該可以放心購買!(最好看看銷售許可證下了沒有,要是有的話就更好了。沒有的話你就勤盯著點這個樓盤。)不過再交錢的時候要把這部分折扣的錢款算明白,所有金額都要自己仔細算一遍。因為有的時候像這種有折扣的金額開發商計算的時候會很「馬虎」,你明白嗎?沒看見的話也就算了,要是過後發現就沒用了!開發商是不會給你退錢的!所以購房一定要謹慎!
6. 沒有開盤的房子讓先交首付簽訂購房合同,合法嗎
如果開發商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證那麼該行為屬於合法行為,反之就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
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國務院令第248號《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 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建設部令第131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
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6)沒開盤買房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准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7. 買房 一直不開盤 為什麼
不開盤推售,關鍵就是開發商沒有辦理預售許可證。
如果你已簽購房合同,上面應該有約定交房日期,開發企業如果未能按期交房,你可以依據購房合同去當地政府主管機構告開發商並要求開發企業給你相應的賠償。
8. 沒開盤只前買房好不好
各有利弊,好處是可選房源豐富,成交價格較為便宜;弊端就是風險大,開發商的實力和證件是否齊全等等都是不確定因素!
希望你可以綜合、周全考慮!
希望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