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股票融資條件
① 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的要求有什麼
你好,《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客戶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證券,不得超出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范圍。《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3.2條規定,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實行特別處理;
(七)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② 股票融資融券條件和規則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如果你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證券公司就不能也不會向你融資、融券。也就是說,炒股不到半年的新股民首先被取消了資格,沒有風險承受能力的股民也沒資格。由於券商也擔心風險,在制定條款時可能對客戶的資金量有最低門檻的要求,這樣資金量太小的股民可能就不能參與融資融券。
《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客戶融資買入證券的,應當以賣券還款或者直接還款的方式償還向證券公司融入的資金。客戶融券賣出的,應當以買券還券或者直接還券的方式償還向證券公司融入的證券。
借錢還錢,借股票還股票。這意味著融資買入的證券下跌時,你需要追加資金以還款,融券賣出的股票上漲時,你也需要增加資金來買入同樣數量的股票才能平倉。
《管理辦法》給出了申請試點券商應滿足的7項條件,其中,「已被中國證券業協會評審為創新試點類證券公司」和「最近6個月凈資本均在12億元以上」是兩個較硬的條件。
融資融卷是指證券公司向投資者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出借證券供其賣出的經營活動。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借入證券賣出的交易活動,則稱為融資融券交易,又稱信用交易。
③ 融資融券開戶條件有哪些
一、融資融券准入條件
(1)從事證券交易滿半年;
(2)最近20個交易日的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50萬(含50萬);證券類資產包含普通帳戶的現金、股票、債券、基金以及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如監管有另行規定,按監管規定為准);
(3)風險測評結果須為積極型/進取型,且測評時間在兩年以內;
(4)非本公司的股東和關聯人。(不包括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東);
(5)不在公司信用業務「黑名單」庫內的個人或機構;
(6)不為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個人或機構;
(7)未有其他不適合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情況。
(8)本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准入條件以證監會要求為准,若最新監管要求有更新,以監管公布條件為准;
二、融資融券開戶步驟
1、徵信:投資者到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資格,證券公司對投資者的開戶資格進行審核,對投資者提交的擔保資產進行評估。
2、簽訂合同:經過資格審查合格的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合同對投資者、證券公司的權力義務關系作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
3、開立賬戶:投資者持開戶所需資料到證券公司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到證券公司指定的商業銀行開立信用資金賬戶。
4、轉入擔保物:投資者通過銀行將擔保資金劃入信用資金賬戶,將可抵保證金的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
5、評估授信:證券公司根據投資者信用賬戶整體擔保資產,評估確定可提供給投資者的融資額度及融券額度.
6、資金為其提供融資,資金不劃入投資者信用賬戶,而是代投資者完成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交收;融券時,證券公司以融券專用賬戶中的自有證券代投資者完成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證券交收。
7、償還資金和證券:在融資交易中,投資者進行賣出交易時,所得資金首先歸還投資者欠證券公司款項,余額留存在投資者信用賬戶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買入證券返還給證券公司並支付融券費用。此外,投資者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直接用現有資金、證券償還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
8、 結束信用交易:當投資者全部償還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後,投資者可向證券公司申請將其信用賬戶中的剩餘資產轉入其普通賬戶易結束融資融券開戶。
(3)證券股票融資條件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
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公告,表示將於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開始接受試點會員融資融券交易申報。融資融券業務正式啟動。
④ 證券公司可以融資來投資嗎都需要什麼條件才可以
證券公司融資業務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一種是融資融券業務中的融資業務,就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賣,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這種融來的資金是只能用於證券交易。
一種是約定購回,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 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特定證券, 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 回的交易行為。這種融資資金可提取,用於生產經營和補充短期流動資金,限制較少。
一種是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這種跟上一種類似,只是股票所有權不發生變動。
還有一種邊緣業務屬於第三方中介,可以抵押貸款,證券公司自身沒有這塊業務,但可以幫信託等金融機構承攬介紹需要融資客戶,然後收取承攬費。
⑤ 列入融資融券的股票有什麼條件
列入融資融券的股票有在該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開戶6個月以上、資產是在20萬元以上、一定的風險承擔能力等條件要求。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如果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證券公司就不能也不會融資、融券。也就是說,炒股不到半年的新股民首先被取消了資格,沒有風險承受能力的股民也沒資格。由於券商也擔心風險,在制定條款時可能對客戶的資金量有最低門檻的要求,這樣資金量太小的股民可能就不能參與融資融券。
⑥ 可以融資融券的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客戶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證券,不得超出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范圍。《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3.2條規定,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6)證券股票融資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
第五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已滿3年;
(二)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識別、控制和防範業務經營風險和內部管理風險;
(三)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的情形;
(四)財務狀況良好。
(五)客戶資產安全、完整,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實施,客戶資料完整真實;
(六)已建立完善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能夠及時、妥善處理與客戶之間的糾紛;
(七)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1年未發生因公司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事故,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組織的測試;
(八)有擬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適當數量的專業人員,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專業評價;
(九)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向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同時抄報注冊地證監會派出機構:
(一)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
(二)股東會(股東大會)關於經營融資融券業務的決議;
(三)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內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制定的選擇客戶的標准;
(四)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業務人員的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五)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專業評價的證明文件;
(六)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測試的證明文件;
(七)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證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在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上簽字,承諾申請材料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並對申請材料中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四)、(五)、(六)項規定以及其信息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核查,向證監會出具是否同意申請人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書面意見。
證監會依照法定程序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八條 獲得批準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業務范圍的變更登記,向證監會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取得證監會換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後,證券公司方可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⑦ 股票融資融券怎麼開通,需要啥條件
融資融券可以讓你獲得高額的利潤,同時也有較大的風險,賠錢的時候也是很快的。所以,開通融資融券的條件也比較多比較苛刻。
第一個,你需要是年滿十八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二個,已開設實名認證證券賬戶,且有六個月以上交易經驗。
第三個,申請人在過去的20個交易日內的證券資產不低於50萬。這個條件的要求比較高,把一般人都限制到門檻外面了,但是它就像是開公司的注冊資金一樣,你可以先借來用,等開通了以後再還給別人。
如果你已經滿足以上條件了,那麼你可以攜帶身份證去你的證券營業廳去遞交申請。
然後還需要接受心理測試,業務測試,和風險測試,其目的是讓你明白融資融券的風險。
證券公司對你的申請進行核查之後會確定你的授信額度。
之後需要簽訂融資融券合同,證券公司會為你開設信用賬戶。
最後將擔保物轉入信用賬戶,賬戶被激活,你就可以進行融資融券交易了。
最後提醒你,沒有什麼交易經驗的話最好不要隨便開通融資融券業務,它不只是更快更多的幫你去賺錢,同時它也放大了你的風險,賠錢的時候也會變得更快更多。它是一把雙刃劍,只有你確認你可以避其風險之後再去嘗試用它。
⑧ 融資融券開通條件
辦理融資融券的條件由證券公司各自製定具體標准。一般為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過半年,交易結算資金納入第三方存管,有證券投資經驗,具有風險承擔能力等。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應當辦理客戶徵信,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以書面和電子方式予以記載、保存。
對未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在本公司及與本公司具有控制關系的其他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計算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的客戶,以及本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資、融券
(8)證券股票融資條件擴展閱讀:
對證券公司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美國的規定比較寬松,只要持有客戶有價證券的證券公司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有關凈資本的規定,則具有辦理信用交易的資格。而非持有客戶有價證券的證券公司,只能以持有客戶賬戶證券商的名義,收受客戶款項和證券,所以也被稱為引介證券商。
而對客戶的資格限制來說,美國並不要求開立信用賬戶的投資者具備特殊資格,對客戶資格的規范僅限於資金和程序層面。其中,資金層面一般由各交易所自行規定,以紐約交易所為例,投資者開立信用賬戶要在其賬戶中維持2000美元以上的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