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銀行融資需要公告嗎
『壹』 上市公司和銀行簽約怎麼不發公告
這個不一定需要公示的。
需要看用途是什麼,比如是為了一些新項目進行銀行融資之類,主要是和公司未來發展有關系,或者目前銀行融資主要是為了應付目前緊急情況,才需要公示。
『貳』 上市公司對外公告問題
演繹貼吧:締堊斯學院.
『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用該上市公司股權擔保向銀行貸款,該上市公司需要進行公告嗎依據是什麼
需要 深圳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里都有規定 控股股東股權發生質押、凍結或者被限製表決權的 應該向交易所報告並公告
『肆』 上市公司發布融資公告後還需要出具紙質蓋章文件嗎
您好,需要的。根據中國證監會官網信息,目前首發和上市公司再融資部分書面申報文件改為電子版光碟報送,但是在受理環節仍然需要提供包括1份全套書面材料(原件)、2份全套申報文件電子版及2套部分申報文件單行本(包括招股說明書、發行保薦書、法律意見書、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復印件)。
『伍』 內地上市公司成立子公司需要公告嗎有沒有相關規定
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需要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十三)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十四)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十五)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十七)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十八)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十九)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二十一)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