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融資融券股票
融券--很偉大的利空
很多人把融資融券當成利好對待,呵呵,又是輿論做的好事.我個人愚見,這是個巨大的利空.融資和融券是不同的,一個可以看作作多一個看成做空就很好理解了.
中國目前的股票價格很高,當然很多人反對,認為現在市盈率很低,價格相對便宜,但是我認為現在的市盈率計算有很大問題,目前國內經濟是最好時期,並且大小非要解放,財務處理更傾向於作高業績,所以市盈率應該按照長期的收益計算才合理.
很多人把目前公司的高分紅和高分配當成好事,我看未必,畢竟人家成本低啊,多分紅相當於侵害了流通股股東的權利
為什麼說融券是巨大的利空呢?因為他將徹底改變現在的價值評估體系和分析體系。
目前比較流行的技術分析是成本發,即看成交量的分布價格確定市場主力的成本,然後作為買入信號,以後這個就徹底結束了,因為以後不在是做多才賺錢,做空更賺錢.
1,籌碼收集方便,無需在底部收集,直接在高位融券打壓就是,打壓要比拉升更省勁.
2,目前整體價格較高,雖然很多股票已經腰斬,但是作為只有上漲才賺錢的市場還可以支撐,但是對於可以做空的市場來看,離價值投資還有很長距離.如果推出融券,那麼可能直接和國際接軌,價格差很快就抹平.特別是很多的垃圾股票.到一塊變成現實.哪些圖便宜的百姓首先成為炮灰.(想起來就恐懼,阿彌陀佛)
3,從國家大局來看,不支撐目前的高價格,要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目的是好的(對經濟和企業來說),但是對投資者來說是噩耗,畢竟現在中國中產階級占總人口的比例很低,(不到城市人口的一半),而她們確實支撐整個中國資本市場的中流砥柱,如果把市場做大必須更多的資金和人,目前看,經過這輪牛市想開發新客戶變的很困難(券商的經紀人很清楚吧),只能是這全群人從這里分散到那裡,市場資金絕對了市場擴大後價值體系要下降,所以長期熊市有理論基礎.所以融資市場應該先推出,融券應該禁止.
4,風險控制能力完全不夠.融券業務最怕的是死多頭,因為一旦融多頭融資買進以後,按照保證金制度,先虧損的資金,那麼死多頭只需要五個跌停就資產為零,但是目前支撐中國的就是死多頭,呵呵.把最愛過的殺掉,市場將完蛋.
5,大小非更加急切的賣出,變相打擊做多勢力.融券出來很可能加大了向下的動力,那麼對於目前極力支撐股票價格的大非來說,必須提前跑才行.原因很簡單啊,大非把公司弄得很好看,價格現在很高,但確實為做空者搭了個大平台,自己卻沒有辦法跳,多麼失敗啊.所以大非會第一個做空.急不可耐的做空.以前整個市場都是大小非的對手,現在你會發現,大小非的盟友很多了,多頭變得稀缺,那麼稍微有點頭腦的人就知道結局了.
如果你有朋友做股票請你把這個文章給她看,積德行善吧.
在融券出台後清空!!!
❷ 什麼叫融資融券的股票
融資是向機構借錢用於買入股票,融券是向機構借入股票賣出。融資到期時歸還資金,融券到期時歸還之前借入的股票。融券就使買跌成為可行,如果看空某隻股票,則可以先融券借入該股票賣出,股價下跌後買入並返還後賺取剩餘的差價
❸ 融資融券的標的股有哪些
你好,在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公司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內的股票可以使用融資融券,一般可以在股票軟體里看代碼前有一個明顯標記「R」,凡是有此標記的個股,都可以作為擔保市值標的。
【標的需滿足的條件】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2.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3.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4.在最近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5.(上海市場)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實施風險警示;
7.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只有滿足以上條件才可以成為融資融券使用的股票,目前能「融資融券」的個股有1000左右。
❹ 融資融券有哪些股票
市場通常說的「融資融券」,是指券商為投資者提供融資和融券交易。簡而言之,融資是借錢買證券;而融券是借證券來賣,然後以證券歸還,即賣空。
·對市場:短期影響不大,長期增強成交活躍性
初期的入市資金相當有限對市場的直接影響很小。由於信用資金在市場中的交易更頻繁,因此成交會更趨活躍。
· 對券商:三方面影響
1)增加利差收入。
2)提高傭金收入。
3)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戶群體。
· 對基金:短期影響微不足道
試點期間,融資融券業務沒有轉融通的資金參與,基金無法通過向券商融出證券獲得額外收益,因此短期來講融資融券業務對基金的影響微不足道。
· 對普通投資者:提供杠桿投資工具
融資融券業務給普通投資者提供了杠桿投資的工具,並使其在跌市中通過融券賣出而盈利成為可能。
蘊含風險
·估值偏高的基金重倉股短期也將存在一定的下調風險;
·投資者融資買進的股票在下跌行情中容易出現類似期貨交易的「逼倉」現象;
·內幕交易及濫用市場變得更加容易,加劇市場動盪;
·保證金杠桿交易既放大了收益,同時也放大了損失。
❺ 融資融券的相關股票哪些
我發現你沒有理解這個意思
解釋一下
融資融券有望本月推出 可輸血7946億增量資金
今年4月初,證監會發布了《關於發布證券公司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標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根據意見稿,證券公司經營融資融券業務的,應當分別按對客戶融資業務規模、融券業務規模的10%計算融資融券業務風險資本准備。
專業人士估算,如果融資融券業務推出後,每一隻股票能有10%用於抵押融資,相當於體系內循環資金多生出10%。按截至4月30日最後一個交易日滬深股市流通市值報79460億元計算,可給市場帶來7946億元的增量資金。
這些增量資金將從何而來?《條例》中特別提到,「證券公司從事融資融券業務,自有資金或者證券不足的,可以向證券金融公司借入。證券金融公司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根據《條例》,融資融券可以在融資方面形成券商—證券金融公司—銀行的資金鏈條,即:由國務院設立的證券金融公司向銀行借錢,支付一定的利息,再把錢借給有資質的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再把錢借給客戶,這樣就使得銀行資金曲線進入股市,形成資金推動。
❻ 滬深融資融券的股票有哪些
滬深融資融券的股票如下:
興業銀行
民生銀行
中國銀行
興業證券
中國建築
長江證券
「融資融券」(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公告,將於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開始接受試點會員融資融券交易申報。融資融券業務正式啟動
❼ 可以融資融券的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客戶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證券,不得超出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范圍。《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3.2條規定,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7)中國融資融券股票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
第五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已滿3年;
(二)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識別、控制和防範業務經營風險和內部管理風險;
(三)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的情形;
(四)財務狀況良好。
(五)客戶資產安全、完整,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實施,客戶資料完整真實;
(六)已建立完善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能夠及時、妥善處理與客戶之間的糾紛;
(七)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1年未發生因公司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事故,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組織的測試;
(八)有擬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適當數量的專業人員,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專業評價;
(九)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向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同時抄報注冊地證監會派出機構:
(一)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
(二)股東會(股東大會)關於經營融資融券業務的決議;
(三)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內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制定的選擇客戶的標准;
(四)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業務人員的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五)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專業評價的證明文件;
(六)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測試的證明文件;
(七)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證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在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上簽字,承諾申請材料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並對申請材料中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四)、(五)、(六)項規定以及其信息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核查,向證監會出具是否同意申請人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書面意見。
證監會依照法定程序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八條 獲得批準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業務范圍的變更登記,向證監會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取得證監會換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後,證券公司方可開展融資融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