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高殘和殘疾區別
❶ 商業保險中高殘和全殘區別
商業保險中推定全殘和絕對全殘的區別是:後者更加的嚴重,負的責任更高。全殘有幾種定義:
絕對全殘:這種是最嚴重的一種意思是人的所有功能都喪失了,嚴格來講和植物人是一樣的;現在基本上保險公司不在用這種苛刻的定義了,和死人沒什麼區別的;
列舉式全殘:指的是只要達到保險公司要的殘疾程度就認為是全殘;
原職業全殘:意思就是殘疾後無法從事本職業的工作,比如鋼琴師失去手;
推定全殘:被保險人依然工作,但若其面部五官中有任意一個單只器官殘疾,或肢體失能,則被推定為全殘。
❷ 意外保險中,意外傷殘和意外高殘有什麼區別嗎
有區別,一般意外高殘就視為身故,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的100%
意外是傷殘有10個等級對應意外傷殘保險金額的10%-100%,一級為100%,二級為90%,以此類推十級10%。
意外傷殘一級=意外高殘
❸ 高殘和全殘的區別
高殘和全殘的區別:
1、定義不同。
高度殘疾需要符合下列情形
一、 雙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二、 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
三、 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
四、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的。
五、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六、 所有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七、 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八、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有關全殘的定義,大致有如下幾種
一、原職業全殘
原職業全殘是指被保險人喪失從事其原先工作的能力。
二、收入損失全殘
20世紀70年代末,美國和加拿大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殘疾收入補償保險即收入保障保險,並受到了高收入階層的歡迎。它將全殘定義為被保險人因病或遭受意外傷害致殘而收入損失的情況。
2、傷殘程度不同。全殘的狀況比高殘要嚴重的多,基本上失去了行為能力。
3、在商業保險中負的責任不同。在符合保險的條例的情況下,全殘比高殘需要負的責任更高,被保險人想要領取到補償金也更加的困難。
❹ 保險條款中「高殘」定義是什麼
身體高度殘疾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 雙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二、 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
三、 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
四、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的。
五、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六、 所有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七、 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八、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其中,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視力表0.02,殘疾發生之日起經過180日的所有可能恢復機能的治療,機能仍然完全喪失。但眼球摘除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關節機能的喪失是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咀嚼、吞咽機能,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需要他人幫助。
以上就是高殘的定義,鑒定是由第三方的鑒定機構來證實,這絕對不會是保險公司的霸王條款。
拓展資料: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❺ 保險中殘疾的標准
只能給出平安的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 等級項目殘 疾 程 度給付比例第一級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雙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注2) 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注3)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100%第二級九 十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關節中的兩個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注5)十手指缺失的(注6)75%第三級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雙耳聽覺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注7)十手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注8)十足趾缺失的(注9)50%第四級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一二二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一上肢三大關節中,有二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二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一下肢永久縮短5公分以上的語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注10)十足趾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30%第五級二三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一上肢三大關節中,有一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一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兩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兩眼眼瞼顯著缺損的(注11)一耳聽覺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鼻部缺損且嗅覺機能遺存顯著障礙的(注12)20%第六級三十三一三二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個或三個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個或三個以上手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一足五趾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15%第七級三三 三四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無名指和小指中有二個或二個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拇指及食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10% 註:(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別明暗、或僅能辨別眼前手動者,最佳矯正視力低於國際標准視力表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並由有資格的眼科醫師出具醫療診斷證明。 (2)關節機能的喪失系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 (3)咀嚼、吞咽機能的喪失系指由於牙齒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 (4)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 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需要他人幫助。 (5)上肢三大關節系指肩關節、肘關節和腕關節;下肢三大關節系指髖關節、膝關節和踝關節。 (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節間關節(拇指則為指節間關節)以上完全切斷。 (7)聽覺機能的喪失系指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90分貝,語言頻率為500、1000、2000赫茲。 (8)手指機能的喪失系指遠位指節間關節切斷,或自近位指節間關節僵硬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 (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關節以上完全切斷。 (10)語言機能的喪失系指構成語言的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和喉頭音的四種語言機能中,有三種以上不能構聲、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受傷害而患失語症,並須有資格的五官科(耳、鼻、喉)醫師出具醫療診斷證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礙引致的失語。 (11)兩眼眼瞼顯著缺損系指閉眼時眼瞼不能完全覆蓋角膜。 (12)鼻部缺損且嗅覺機能遺存顯著障礙系指鼻軟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損及兩側鼻孔閉塞,鼻呼吸困難,不能矯治或兩側嗅覺喪失。 上述所謂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發生之日起經過180天後,機能仍然完全喪失,但眼球摘除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❻ 保險里重大殘疾是那幾級,什麼傷情屬於重大殘疾
重大殘疾一般是說高度殘疾,高度殘疾等同於全殘,一般重大殘疾是算一級傷殘,不過一般都沒有說重大殘疾的說法,都是說高度殘疾或者全殘。
重大殘疾定義:
①雙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②兩肢關節以上或兩下肢髁關節以上缺失的
③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髁關節以上缺失的
④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的
⑤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髁關節以上缺失的
⑥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⑦呾嚼及呑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⑧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依據國家標准(GB/T16180—1996)《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鑒定結果分10個等級,其中傷殘1—4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傷殘5—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傷殘7—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傷殘等級評定標准
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流動受限;
c. 斷續工作;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❼ 商業保險中高殘和全殘區別有哪些
後者更加的嚴重,負的責任更高。全殘有幾種定義:絕對全殘:這種是最嚴重的一種意思是人的所有功能都喪失了,嚴格來講和植物人是一樣的;現在基本上保險公司不在用這種苛刻的定義了,和死人沒什麼區別的;
列舉式全殘:指的是只要達到保險公司要的殘疾程度就認為是全殘;原職業全殘:意思就是殘疾後無法從事本職業的工作,比如鋼琴師失去手;
推定全殘:被保險人依然工作,但若其面部五官中有任意一個單只器官殘疾,或肢體失能,則被推定為全殘。
(7)保險中高殘和殘疾區別擴展閱讀:
保險分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
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包含機動車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船舶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貨物運輸保險、意外傷害險、農業保險、工程保險、信用保險等。
根據投保人的數量分類
可分為個人健康險和團體健康險。根據投保時間的長短,可以分為短期健康險和長期健康險。投保時間長短還與投保人的數量結合構成團體短期險和團體長期險,同樣與個人結合可構成個人短期險和個人長期險等。
按照保險責任分類
疾病保險是指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患有保險條款中列明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定額補償。醫療保險也稱為醫療費用保險,指對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時發生的費用進行補償的保險。
❽ 保險傷殘鑒定的一級傷殘和高度殘疾有什麼區別
一級傷殘是科學的有標准依據的權威性的鑒定結果,具有法律效力的。
高度傷殘太抽象,也沒有具體的鑒定標准,沒有什麼效力,就是一種說法而已。
傷殘鑒定應該採信一級傷殘的說法,對高度傷殘的說法肯定不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