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兩年後補充健康告知
發布時間: 2021-08-31 11:17:33
Ⅰ 購買保險時忘記健康告知兩年。後主動補充告知。其間未發生理賠。合同能否繼續
什麼時候告知的呢?
如果補充告知後30天內保險公司沒有通知你進行處理(比如加費承保,除外承保,退保等),那合同就有效,並且保險公司失去了解除合同的能力,保險有效
Ⅱ 投保之後,可以對健康告知內容進行補充么申請補充告知需要什麼材料
可以。申請補充告知一般需要提交保險合同、《投保單補充更正確認書》、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身份證明、受託人身份證明(若委託他人辦理)、《補充告知問卷》及保險公司要求提供的有關證明等。詳情可咨詢保險公司。
Ⅲ 買保險沒有如實告知兩年後出險可以理賠嗎已經買了怎麼補救
這樣保險公司為了規避風險,費率調高等,即使讓加費只要能夠承保還是很好的。以壽險為例,投保人對自身及其配偶具有無限的可保權益,在一些國家地區,投保人與受保人如有血緣關系,也可構成可保權益。另外,債權人對未還清貸款的債務人也具有可保權益。
其成立條件是:保險利益必須是合法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經濟上有價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確定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具有利害關系的利益。
(3)買保險兩年後補充健康告知擴展閱讀
在特定災害事故發生時,在保險的有效期和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金額內,按其實際損失金額給予補償。通過補償使得已經存在的社會財富因災害事故所致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上得到補償,在使用價值上得以恢復,從而使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連續進行。
這種補償既包括對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償,也包括對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經濟補償,還包括對商業信用中違約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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