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和第三者保險啥區別
① 車險的第三者跟全保有啥區別
第三者是指相對標的而言的,第三者險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全保是對很多險種的總稱,全保一般包括第三者險。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② 第三方責任險與交強險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屬於強制保險,只要車輛上路就必須購買該保險。
第三方責任險屬於商業保險,屬於自願購買的險種,保險公司也可以拒保。
二、賠償的額度不同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賠償額度的固定的;第三方責任險的賠償額度可以自由調配。
三、免賠的范圍不同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免賠范圍包括: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而第三方責任險免賠的范圍包括無證駕駛、保險車輛肇事逃逸等等。
③ 不計免賠跟第三方責任險什麼區別
不計免賠跟第三方責任險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實質不同:
1、不計免賠的實質:不計免賠通常指的是車輛保險中的不計免賠險,是一種商業險(車損險或三責險)的附加險。
2、第三方責任險的實質:第三方責任險是指由於被保險人疏忽過失而給第三者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保險公司對第三者財產進行賠償或對第三者人身傷害進行給付的一種保險。
二、兩者的性質不同:
1、不計免賠的性質:不計免賠險作為一種附加險,需要以投保的「主險」為投保前提條件,不可以單獨進行投保,其保險責任通常是指「經特別約定,發生意外事故後,按照對應投保的主險條款規定的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
2、第三方責任險的性質:第三方責任險為非強制性的保險。
三、兩者的保險責任不同:
1、不計免賠的保險責任:
(1)經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投保人選擇投保的附加險的事故責任免賠率和絕對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2)附加險各險種的不計免賠率特約責任作為整體存在,投保人不可選擇分別投保。
2、第三方責任險的保險責任:
(1)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保險車輛作為一種工具被運用的整個過程,包括行駛和停放。例如,保險吊車固定車輪後進行吊卸作業,可稱"使用保險車輛過程"。
(2)第三者:在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險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外的,因保險車輛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3)人身傷亡:人的身體受傷害或人的生命終止。
(4)直接損毀: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現場他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
(5)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按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的駕駛員承擔的事故責任所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
④ 第三方保險包括什麼意思
正確的叫法是"第三方保險"。指的是,交通意外事故中的第三者責任險,即交強險。為了保護交通意外事故中的第三者,國家強制要求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投保交強險,以便保護在交通意外事故中第三方的權益。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⑤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第三方責任險有什麼區別
責任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有什麼區別?想買責任險,人...
身意外傷害保險是為了保障您自身的生命和身體,只要您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死亡、傷殘或疾病,保險公司就要承擔保險責任,也就是說必須是您自身的人身傷亡才能構成保險事故。而在責任保險中,只有您對他人的生命或身體構成傷害,依法負有經濟賠償責任,並且他人受到損失後向您提出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才負責賠償您依法應對他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中國人保責任保險分為個人綜合責任保險和居家責任保險兩種,每一種責任險都還分別提供了多項可選保障,比如個人綜合責任保險中就可以選擇監護人責任險、家庭僱傭責任險、家政服務人員第三者責任險、房屋出租人責任險、家養寵物責任險等,而居家責任保險還添加了電動自行車第三者責任險以及體育運動責任險,可謂為投保人提供了方方面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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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主要區別
交強險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簡稱,是一份機動車輛必須購買的強制保險。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檢。
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台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交強險的賠付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葯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⑦ 公眾責任保險與第三者責任保險有何異同
從定義開始區別:
一、公眾責任保險(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范圍最為廣泛的保險類別。
所謂公眾責任,是指致害人在公眾活動場所的過錯行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依法應由致害人承擔的對受害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公眾責任的構成,以在法律上負有經濟賠償責任為前提,其法律依據是各國的民法及各種有關的單行法規制度。 此外,在一些並非公眾活動的場所,如果公眾在該場所受到了應當由致害人負責的損害,亦可以歸屬於公眾責任。因此,各種公共設施場所、工廠、辦公樓、學校、醫院、商店、展覽館、動物園、賓館、旅店、影劇院、運動場所,以及工程建設工地等,均存在著公眾責任事故風險。這些場所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等均需要通過投保公眾責任保險來轉嫁其責任。
二、第三者責任保險是責任保險險種之一,是指被保險人由於自身的過錯、疏忽等給第三方的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依法或依慣例須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人承擔的保險。在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中,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2006年3月國務院頒布《機動車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我國境內機動車實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並將投保此險作為機動車上牌年檢的必要條件,並在車輛前檔張貼保險標志,交通警察有權檢查。另外保險企業商業性的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作為自願保險,可以給車主提供更大更全面的保障,可以作為交強險的補充保障,受到廣大車主的歡迎。
⑧ 公眾責任險和第三方責任險區別
第三方責任險是指由於被保險人疏忽過失而給第三者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保險公司對第三者財產進行賠償或對第三者人身傷害進行給付的一種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是強制性保險,對維護社會安定,彌補第三者的損失,減輕被保險人的負擔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公眾責任保險,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范圍最為廣泛的保險類別。因此,各種公共設施場所、工廠、辦公樓、學校、醫院、商店、展覽館、動物園、賓館、旅店、影劇院、運動場所,以及工程建設工地等,均存在著公眾責任事故風險。這些場所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等均需要通過投保公眾責任保險來轉嫁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