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規定商業健康保險
㈠ 老闆讓我講講商業健康保險怎麼在算個稅時扣除
買商業健康險抵扣個稅是真的嗎?
5月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發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之前已經有包括北京、天津在內的31個城市試點了商業健康險抵扣個稅,7月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投保稅優健康險,每年可以享受2400元的扣除限額,也就是如果個人或單位給自己購買了可抵扣的商業健康險,每年能少交一些個稅。
商業健康險如何抵扣個稅?
上述《通知》表示,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准之外的扣除。
這里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開發的、符合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
購買可抵扣的商業健康險,可以少交稅。此外,由於現行個稅是階梯稅率,如果因為抵扣正好降至低一檔,比如從20%降至10%,還能額外省出一大筆。還有,稅優健康險可以帶病投保,只不過每年的賠付上限與健康人不同,而且如果是在投保時身體健康,就算後來不幸患了大病,保險公司不但不能拒絕續保,也不能把投保人歸為患大病群,降低報銷額度,仍視為健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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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范圍是什麼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規定:「三、關於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規范和條件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見附件)開發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一)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二)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三)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四)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五)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根據目標人群已有保障項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共有三類,分別適用於:1.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2.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3.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法》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7號)規定:「五、保險公司銷售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及時為購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並在保單憑證上註明稅優識別碼。 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未獲得稅優識別碼的,其支出金額不得稅前扣除。 六、本公告所稱稅優識別碼,是指為確保稅收優惠商業健康保險保單的唯一性、真實性和有效性,由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單一碼」的原則對投保人進行校驗後,下發給保險公司,並在保單憑證上列印的數字識別碼。 七、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㈢ 商業健康保險來了,計算個稅時到底該怎麼扣除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與保監會等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按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即200元/月。也就是說,就是從7月1日起,購買商業健康險就可抵扣個稅。如果是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也會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按照上述規定,若用人單位有為員工繳交商業保險,則每月應納稅所得額=工資-五險一金-3500-200,每月將會有200元計算不徵收個稅的收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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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商業健康保險要繳個稅么
商業健康險個人所得稅政策和征管操作 第一基本政策規定
1.2017年7月1日起,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標准在稅前扣除。
(1)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的,視同個人購買,按照單位為每一員工購買的保險金額分別計入其工資薪金,並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標准內按月稅前扣除。
(2)原試點地區,7月1日後按新政策規定執行。
㈤ 商業健康保險可以抵扣個稅嗎
買商業健康險抵扣個稅是真的嗎?
5月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發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之前已經有包括北京、天津在內的31個城市試點了商業健康險抵扣個稅,7月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投保稅優健康險,每年可以享受2400元的扣除限額,也就是如果個人或單位給自己購買了可抵扣的商業健康險,每年能少交一些個稅。
商業健康險如何抵扣個稅?
上述《通知》表示,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准之外的扣除。
這里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開發的、符合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
購買可抵扣的商業健康險,可以少交稅。此外,由於現行個稅是階梯稅率,如果因為抵扣正好降至低一檔,比如從20%降至10%,還能額外省出一大筆。還有,稅優健康險可以帶病投保,只不過每年的賠付上限與健康人不同,而且如果是在投保時身體健康,就算後來不幸患了大病,保險公司不但不能拒絕續保,也不能把投保人歸為患大病群,降低報銷額度,仍視為健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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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如何看待商業健康險抵扣個稅
是的!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聯合制發的《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通知規定,從2017年7月1日起,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可以抵扣個稅!《通知》指出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即200元/月。
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
1.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
2.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
3.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
4.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
5.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
㈦ 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
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即符合規定的人群在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時,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目前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險,主要涵蓋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兩部分。疾病保險主要針對重大疾病的保險;醫療保險主要包括一般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保險,范圍較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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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商業健康保險個稅優惠政策知多少
解讀稅優
「優」了什麼稅?——個人所得稅
「優」體現在哪兒?——所得稅限額內直接減免
能「優」多少錢? —— 年所得2400元(200元/月)
誰掏錢能「優」 ——個人購買、企事業單位同意組織並為員工購買
解讀「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
傳統意義的商業健康保險是指:由商業保險機構對因健康原因和醫療行為導致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主要包括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保險、護理保險以及相關的醫療意外保險、醫療責任保險等。
財稅〔2015〕56號文件所稱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附件)開發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
(一)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
(二)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
(三)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
(四)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
(五)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法》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
第一批三家保險公司,已得到批準的有陽光人壽、泰康養老、人保健康。
第二批九家保險公司,已得到批準的有太平洋人壽、太平人壽。
示例:
張先生為外資企業管理人員,年齡40周歲;
稅前月收入20000元,「五險一金」扣除比例為18%;
投保個人稅優健康保險,每月按時繳費200元。
稅優金額計算
應稅收入= 20000-20000 ×18% -3500=12900元;
個人稅優健康每月免稅所得額上限200元
個人稅優健康保險每月免稅金額=200×25%=50元
個人稅優健康保險年免稅金額=50×12=600元
㈨ 個稅商業健康險指什麼
《通知》規定,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同時,《公告》進一步明確,取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為同一單位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所得。
《通知》指出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 ,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即200元/月。
同時《通知》指出,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視同個人購買,並自購買產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准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
也就是說,如果你購買的保險每個月分攤下來超過200元,其實是相當於你的個稅起征點提高了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