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考試的作用
Ⅰ 求教!想在保險行業做到高級管理層,需要考哪些資格證書做基礎
首先你要考代理證,然後可以考慮考經紀人證,然後可以開理財規劃師,在這你要具有一定的才能才可以,想要在保險行業做到高級管理階層,沒有能力那是不可能的,也就是業績要好,這就需要人滿關系,談判能力與人際交往能力還有專業知識。
Ⅱ 財產保險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試有壽險的題嗎
考試大綱:
一、綜合題部分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修訂)
(二)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09〕1號)
(三)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10〕2號)
(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五) 保險基礎知識
(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涉及保險業市場競爭的條款
(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部分涉及高管人員職務犯罪的條款
(八) 關於向保監會派出機構報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內部審計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08〕56號)
(九) 關於印發《保險業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預警和查處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7〕127號)
Ⅲ 保險業高管任職資格考試大綱是什麼
考試大綱:
一、綜合題部分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修訂)
(二)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09〕1號)
(三)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10〕2號)
(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五) 保險基礎知識
(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涉及保險業市場競爭的條款
(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部分涉及高管人員職務犯罪的條款
(八) 關於向保監會派出機構報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內部審計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08〕56號)
(九) 關於印發《保險業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預警和查處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7〕127號)
(十) 關於印發《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的通知(保監發〔2010〕12號)
(十一) 關於貫徹實施《保險公司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0〕26號)
(十二) 關於明確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0〕49號)
(十三) 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
(十四) 保險許可證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07年第1號)
(十五) 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十六) 關於《保險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有關事宜的通知(保監發〔2007〕70號)
(十七) 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十八)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十九) 保險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
(二十) 關於印發《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培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8〕27號)
(二十一) 關於嚴厲打擊利用保險業務從事商業賄賂行為的通知(保監發〔2010〕106號)
(二十二) 關於改進服務質量落實服務承諾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1〕16號)
(二十三) 關於印發《保險監管人員行為准則》和《保險從業人員行為准則》的通知(保監發〔2009〕24號)
(二十四) 保險統計管理暫行規定
(二十五) 江蘇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開業統計與信息化驗收指引細則
(二十六) 關於做好四級機構數據維護工作的通知
二、專業題部分
(一)產險部分:
1. 關於印發《江蘇省產險公司分支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發展指引》的通知(蘇保監發〔2011〕83號)
2.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二)壽險部分:
江蘇人身保險監管政策參考(2011電子版)
(三)中介部分
1、代理
(1)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
(2) 《關於進一步完善保險代理合同有關問題的意見》(蘇保監發〔2005〕13號)
(3) 《關於印發<江蘇省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分類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蘇保監發〔2008〕78號)
2、經紀
(1) 《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
(2) 《關於規范保險經紀機構參與大型商業保險及各類招投標業務的通知》(蘇保監發〔2007〕150號)
3、公估
(1) 《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
(2) 《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
Ⅳ 保險高管資格證怎麼考,考些什麼內容
董監高考試取消,精算師考試恢復,保險業資格考試巨變-工保網
3、創新人才監管,堅持人員持證
在董監高考試取消、精算師考試恢復的同時,監管部門亦沒有放鬆強調「人員持證」。如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也強調:保險從業人員需在營銷宣傳頁面顯著位置標明所屬保險機構全稱及個人姓名、執業證編號等信息。
前者通過提高任職資格和職業資格設置管理的科學化水平,減輕人才負擔;後者通過強化從業人員持證營銷,提高人員管理規范化水平。兩相結合能夠優化政府和市場對於人才資源的配置,激發和釋放人才活力。
未來在「人員持證」前提下,保險業亦可不斷優化人才評價制度,向人社部《關於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提出的「建立由國家職業技能標准、行業企業評價規范、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等構成的職業標准體系」目標努力。
董監高考試取消了,「董監高」的任職資格並沒有放鬆;精算師考試恢復了,精算師的資格審核亦不會減弱。對於保險從業人員而言,則應抓住政策機遇,用好職業資格、任職資格等「敲門磚」,推動職業發展再上新台階。
Ⅳ 高級壽險管理師職稱有用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中國壽險管理師」資格分為中國壽險管理師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2個層級。今後,壽險公司的內勤人員都需要通過中級資格考試,而壽險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分支機構的負責人等,需要通過高級資格考試。「中國壽險管理師」資格共包括11門課程,通過《風險管理與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從業人員職業道德》、《人身保險產品》、《人身保險合同》、《人身保險監管》5門考試,即可獲得「人身保險管理人員中級資格證書」。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後,通過《壽險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壽險公司資產管理》、《人身保險會計與財務》(上、下2門)、《人身保險市場與營銷》、《壽險公司經營與管理》6門考試,才可獲得「中國壽險管理師--高級資格」。
Ⅵ 保險高管資格證怎麼考取
報考條件:凡年滿18周歲、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的有行事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
從2013年7月1日起,凡從事保險銷售的人員,應通過中國保監會組織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取得《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有資格報名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6)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考試的作用擴展閱讀:
保險代理資格證的重要性:
保險從業資格考試是建立與完善保險市場主體體系的需要。其次,是規范保險市場交易行為,降低保險商品交易成本的需要。第三,是建立一支高素質職業保險從業人員隊伍的需要。保險從業資格分保險經紀從業人員、保險公估從業人員、以及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中國的保險業伴隨著國民經濟的增長,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走上超速發展的"快車道",並成為國民經濟生活中一個新的增長點。與快速發展的保險業相比,保險從業人員的建立與培養則顯得明顯滯後。
這種滯後將會阻礙或限制保險業的發展。為了順應和促進保險業的發展,與國際接軌,並規范保險交易行為,培養保險從業人員已是迫在眉睫。此時舉行保險從業人員考試,其意義已遠遠超過考試本身。
Ⅶ 誰知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測試題
是財產保險公司,還是人壽保險公司
是分支機構?是分公司,還是支公司?
是什麼崗位?
太籠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