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債券和長期借款區別
Ⅰ 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的問題。
這個是肯定要記入的啊。當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全部轉來固定資產里去。。。
呵呵。。有什麼問題我們再在線探討。
Ⅱ 應付債券的特徵與長期借款和股票的區別
長期借款是企業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借入的對象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借款協議為介質。 應付債券是企業發行的到期償還本金和利息的債券。發行的對象是面向社會。以有價證券為介質。
Ⅲ 長期借款與應付債券在會計核算上有什麼相同之處
在分期付息到期還本 與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上 利息會計處理方法一致
分期付息到期好本:應付利息
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Ⅳ 應付債券與長期借款和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應付債券就是企業在記賬時的一個會計科目,即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到期時應付錢給持有債券的人包括本錢和利息,長期借款就不用說了是負債,股票也是一種有價證券,但是和債券不同的是不需要償還本金,你買股票相當於入股一樣,風險是共擔的,公司破產不需要償還本金給你,而債券就需要
Ⅳ 應付債券與長期股權投資的區別
應付債券的特徵可以通過與長期借款及股票的比較來體現:
1.應付債券與長期借款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籌資范圍、債權人對舉債企業的了解程度、流動性等方面;
① 籌資范圍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而應付債券的債權人可以是單位或個人,籌資范圍更為廣泛。
②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了解程度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他們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一般更為了解;而企業發行債券時,購買單位或個人一般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了解程度較低。
③ 流動性不同。債券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較強的流動性;而長期借款只有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契約,一般不能自由流通。
2.應付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性質、資金提供者(主體)的法律地位、所獲報酬及所承擔的風險責任等方面。
① 性質不同。應付債券是企業的負債,其發行企業為債務人,其持有者為債權人;而股票為發行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其持有者為股東。
② 資金提供主體的法律地位不同。應付債券的持有者作為債權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權利,而一般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而股票的持有者即股東則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的權利。
③ 資金提供者所獲得的報酬不同。公司債券的持有者(債權人)不論企業經營的好壞,一般都可按照利率獲得固定的報酬(利息);而股東所能獲得的報酬則在很大程度上與企業經營狀況的好壞、盈餘的多少及企業的股利政策相聯系。
④ 資金提供者所承擔的風險不同。應付債券表現為企業的負債,應付債券都有明確的償還期限,因而企業債券的持有者一般不承擔企業的經營風險,企業解散清算時,企業債券的持有者較股東享有優先的受償權;而股東則是企業的終極所有者,其投入資金一般可以被認為是沒有償還期限的,企業解散清算時,股東只能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因而承擔了更大的風險。
Ⅵ 應付債券和應付股利哪個是屬於長期借款,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呢
應付債券屬於長期負債,應付股利屬於流動負債, 應付股利,是權益性投資形成的股息、紅利,是應付給股東的,在企業存續期間,股東一直享有分紅權。 應付債券,是債權性投資,是應付給債權人的,除可轉換債券外,到期還本付息後,債權人將不再與企業存在聯系。
Ⅶ 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有什麼不一樣嗎
長期借款是企業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借入的對象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借款協議為介質。
應付債券是企業發行的到期償還本金和利息的債券。發行的對象是面向社會。以有價證券為介質。
Ⅷ 什麼叫應付債券
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對外發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長期借款性質的書面證明,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書面承諾。
它屬於長期負債。其特點是期限長、數額大、到期無條件支付本息。通過設置「應付債券」科目,以及「債券面值」、「債券溢價」、「債券折價」、「應付利息」四個明細科目對應付債券進行核算。
2006年新的會計准則中,將應付債券替換為長期債券。
(8)應付債券和長期借款區別擴展閱讀:
應付債券的實質性測試的審計程序
1、取得或編制應付債券明細表,並同有關的明細分類賬和總賬核對相符。應付債券明細表通常包括債券名稱、承銷機構、發行日、到期日、債券面值、實收金額、折價和溢價及其攤銷、應付利息、擔保 情況等內容。
2、審查債券交易的有關原始憑證,驗證其合法性。
3、審查應計利息、債券折(溢)價攤銷及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常通過審查債券利息、溢價、折價等賬戶期末余額。
4、函證「應付債券」賬戶期末余額。
5、審查到期債券的償還,審查相關會計記錄,查明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6、確定應付債券是否已在資產負債表中充分披露。注意有關應付債券的類別是否已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作了充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