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一並例
給50歲以上的父母購買保險應當結合家庭的實際情況(包括健康狀況、經濟能力)以及保障的需求(有無社保)來選擇保險產品。
1、基本保障:意外傷害保險以及意外醫療保險、住院醫療和住院補貼保險。年齡的增長使行動不如以往靈便,意外的幾率增大;
2、健康保障:重大疾病保險要趁自己的身體狀況尚好時,及時參保,這是最後的機會。50歲以後,人開始進入疾病的高發期了。三高已經不遠了。
3、壽險保障:如果擁有一定的財產,用保險受益人的方式處理一部分財產,以避免日後的家庭糾紛,也是規避遺產稅的最佳選擇。
⑵ 健康保險與意外傷害保險有什麼不同
大多數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但並不了解這兩者之間有何區別?業內專業人士表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保險責任不同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強調事故的外來性,而健康保險則是強調身體內部疾病引起的治療作為保險事故;兩者的區別是在於人身意外傷害上表現得很明顯,因意外傷害住院治療的,健康保險將給付醫療保險金,而意外傷害保險則待醫療終結,確定為殘疾時,才給付傷殘保險金;由疾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是健康保險的保險責任,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責任是意外傷害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2、給付性質不同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大都是定額給付,具有給付性。而健康保險的給付保險金大都具有補償性。其形式有三種:
(1)定額給付:類似於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2)實際補償:按實際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付,雖然有最高額的限制;
(3)預付服務:由保險人直接支付醫療費用。
⑶ 為什麼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同財產損失保險一起經營
你是想從保險業務員的角度還是保險公司經營的角度來分析呢?
你可以從度娘那裡了解到保險的歷史,特別是中國保險業的發展歷史來解讀這一問題。中國保險業很早就有了,共和國的保險業49年建立,那時叫中國人民保險,文革期間叫停了,9幾年復業,96年壽險財險分家,壽險分拆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後來組建為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財險分拆為中國人民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即現在的PICC). 意外、健康屬於壽險,財產損失保險屬於財險,保險標的不同,進入2001進入WTO之後,國內外的保險業如雨後春筍,遍地開花,內外資進軍國內壽險市場,產壽險又開始嘗試混業經營!
⑷ 考慮到健康保險的特殊性,一些國家把健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並列為
列為第三領域
⑸ 什麼是健康險、意外傷害險和傳統保障型壽險
健康保險的概念與類別 1、什麼是健康險? 健康險是以被保險人身體的健康狀況為基本出發點,以提供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補償為目的的一類保險。 2、健康險與一般壽險的區別 健康險是以疾病的發病率和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率為保險費計算的基礎。健康險的保險事故是指患病和意外傷害,而非死亡,不像其他壽險那樣以生命表為確定保險費費率的基礎。因此,健康險的費率是經驗費率,而非一般壽險有固定生命表可查。 健康險的保險事故是指患病、意外傷害等,人的疾病有多種,健康險的險種也有許多不同類型,對各種疾病、各年齡層次均可組合,每一險種都有一定的客戶群,險種多的,爭取到的客戶就多,尤其是某些發生率低,但一旦發生,大多數家庭均難以負擔其醫療費用的保險,更具有費率低,保障高的特點。而一般壽險的險種僅僅是生存領取和死亡給付的組合,險種少。 3、商業健康保險有哪些類型? 商業健康保險包括重大疾病保險、住院費用報銷型保險及住院補貼型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以疾病發生為給付條件,在一般情況下,只要被保險人被確診患了合同界定的某種疾病,不管發生多少醫療費用,都可按保險合同上的約定額度獲得賠償。 住院費用報銷型保險以發生意外或疾病而導致的住院醫療費用為給付條件,按保險合同約定比例報銷。這種保險與社會保險和其他商業保險形成互補,理賠金在被保險人住院結束後給付,需要被保險人提供相應的費用發票。 住院補貼型保險是被保險人因意外或疾病導致住院,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標准給付保險金補貼的收入保障保險,與社會保險和其他商業醫療保險無關,也是在住院結束後給付。 重大疾病保險基本要素 1、險種性質 目前可以提供大病保障的險種從性質上分,主要有三類: 主險:可單獨購買,一般保障期限都較長,價格中等,大病保障充分,是最主要的大病險。 附加險:價格便宜,大病保障充分,但保險期限較短,不可單獨購買,續保時要面臨再次核保。因此客戶的最大風險是真正風險來臨時,可能無法擁有保險。 組合險:由若干個險種捆綁銷售,價格較貴,一般都包括大病、意外、壽險等綜合保障,大病保障相對不足。 如果您沒有任何保險,建議購買組合險,這樣的保單會更全面一些;如果您初次購買大病險,建議購買主險;如果您已經擁有了一些大病保障,想提高保障水平,建議購買附加險。 2、投保范圍 一般的大病險被保險人不限性別,只要年齡符合規定都可參加,但是男女繳費的金額有一定差異,男性高於女性。隨著保險市場競爭的加劇,市場上出現了專門針對男性、女性、少兒的大病險,這類保險針對特定人群加強了保障,客戶可根據情況追加此類保險,但切不可只單買此種保險。畢竟還有許多大病的發生是不分男女老幼的,因此還是要優先購買一些基本的大病保險。 3、保險責任 最常見的大病大概有十類左右,所以只要大病保險承保了如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惡性腫瘤、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嚴重燒傷、重大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和手術,那麼此保險的大病保障就可以說是比較充分的。現在的大病險所保病種越來越多,很多病是概率極低的疾病,對客戶來講幾乎沒有意義,想對而言,客戶可以重點關注一下終末期疾病、糖尿病、艾滋病、老年性的進行性疾病(如老年痴呆症、阿爾茨海默氏、帕金森綜合症)的保障水平。 另外,嚴格意義上大病保險的大病賠付是其主要責任,但越來越多的大病保險還增加了一些如高殘、身故、還本之類的壽險保障,其中還本的保險對被保險人來講意義更大一些。還本型保險現金價值普遍較高,在發生合同規定之外的疾病時,客戶可通過退保獲得治療基金。 4、保險金額 大病保額的確定是根據需要來定的,您可根據當前較常見的重大疾病醫療費用水平,大致給自己估算出一個疾病財務總需求(如10萬-15萬元),再減去目前自己或單位可能承擔的額度(如儲蓄、公費醫療、大病統籌等),得出的數字就是應該由商業保險來補充的額度。 有些大病保險是按基本保險金額的一定倍數(如2-3倍)給付的,則您需要10萬的保障,只需購買5萬的保額就夠了。多倍賠付的大病保險其保障功能是很強的。 由於醫療費用是不斷水漲船高的,再過5年、10年後想增加保額可能還需要體檢,而這時身體狀況相對會差些,年齡增加對應的保費也會上升。因此建議大病保險要有優先考慮,並盡可能上夠。 如果是為孩子或年輕人購買大病險,還要考慮通貨膨脹的問題,保額遞增的大病險就是上上之選了。 5、保險期限 投保大病險,要注意時間段的選擇。在人們意識中,大病似乎只屬於中老年人,年輕人是健康的。由於現代社會工作節奏日益加快,年輕人應酬頻繁、經常熬夜加班,再加上不合理的飲食結構等因素的影響,大病發生趨於年輕化。因此大病不是意外,大病不分老幼,大病保障應是伴隨一生的保障,是生命中必須計算的成本。大病保險的責任期限應該是涵蓋一生的,建議至少保到70歲。 6、保險費 保險不比其它商品,其費率是精算專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科學制定的,加上保險費率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所以保險產品目前並不存在價格競爭。保險的價格與保障范圍成正比,較便宜的保險產品,其責任范圍和給付條件必然受限制。 由於我國缺乏足夠數據對大病的發生風險進行測算,保險公司為穩健起見,很多大病險採用浮動費率制度。隨著年齡增長,疾病發生的可能性會增加,因此年輕時投保保費相對低廉,歲數增大時,保險費率會上升很快,為了今後不增加經濟負擔,建議要提前購買大病險,並選擇固定費率的險種。 意外傷害保險的特點 1、什麼是意外傷害保險 是指被保險人由於意外原因造成身體傷害或導致殘廢、 死亡時, 保險人按照約定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身保險合同。 保險人的給付,通常包括喪失工作能力給付,喪失手足或失明的給付,因傷致死給付,以及醫療費用給付。 2、意外傷害保險的特點 意外傷害保險合同與普通人壽保險合同的區別在於,傷害保險合同針對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傷害或因傷害引起的殘疾或死亡。 與健康保險合同的區別在於:傷害保險合同更重視外部原因導致的身體傷害,健康保險合同側重在被保險人內在原因而導致的疾病,即身體健康的變化。 3、什麼是「意外傷害」 (1).傷害必須是人體的傷害 這里的「身體」,是指人的天然軀體。人工裝置以代替人體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軀體的組成部分,不能作為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對象。 (2).傷害必須是意外事故所致 意外事故,既是傷害的直接原因,也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主張保險給付的根據。所謂「意外事故」,是指外來的劇烈的偶然發生的事故。只有同時具備「外來」、「劇烈」、「偶然」三個條件,才能構成該合同的保險事故。 所謂「外來」,是指傷害純系由被保險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擊、蛇咬、煤氣中毒等等。如果傷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則不屬意外事故;所謂「劇烈」是指人體受到強烈而突然的襲擊而形成的傷害。如果傷亡系由被保險人長期操勞或磨煉所致,如地質勘探作業、運動員多年運動致腰及關節損傷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謂「偶然」,是指被保險人不能預見、不希望發生的事故。 傳統保障型壽險 傳統壽險(定期壽險):也是最早出現的人壽保險,它是以被保險人在約定期限內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壽保險,又稱定期死亡保險,約定期限為保險期限。 定期壽險特點: 保費低廉,免體檢延長保險期限或變換。
⑹ 為什麼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同財產損失保險一起經營
你好!依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財產保險義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不包括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但依法報經國家保監會批准除外。
《保險法》
第九十五條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
(一)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二)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
(三)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
保險人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應當在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批準的業務范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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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意外傷害險與健康保險的區別
醫療保險包含意外險。
意外傷害保險主要保的是因意外事故導致的被保險人身故、殘疾以及發生的醫療費用。身故給付保額,殘疾和燒傷按比例賠付,最高賠付保額。醫療費用的報銷一般80%報銷,少數公司的產品100%報銷(如人保健康的福卡和心安卡),僅限醫保范圍內的費用。
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身體為保險標的,使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險,醫療保險(目前各家公司產品主要為住院費用報銷類產品)、津貼類產品和護理保險。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祝您健康!
⑻ 考慮到健康操曉得特殊性,一些國家把健康保險人生意外傷害保險一並列為
第三領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