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年審與稽核的區別
1. 會計中的審核與稽核有什麼區別,分別是什麼
審核是領導審查簽字,批準是否使用或報銷;
稽核是會計核對科目、金額等賬務處理是否正確。
2. 會計中稽核與審核的區別
稽核,稽是考察、稽查,核是審核、核實、核查,合成解釋為稽查成數而審核其實在。簡言之,稽核是稽查和審核的意思。審計在銀行的傳統說法稱為稽核。審計與稽核基本上是一個意思,是指對經濟活動的監督檢查。
審核是人工對憑證信息的確認,這是軟體無法實現的功能
3. 保險稽核是什麼意思
稽核工作檢查:檢查各個門店程序執行情況;
稽核員許可權:稽核員受控於總公司,檢查各個門店的程序執行情況,無權指揮和管理;
稽核員檢查內容:抽查門店各項工作,各項程序的執行;
稽核報告:定期檢查後,稽核報告一份給總公司,一份給店長;
店長稽核總結:收到稽核報告後,開全店會議,總結工作中的問題並改正。
部分紀律參考下面文獻:
第一條為加強對社會保險稽核人員的管理,實現稽核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提高稽核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16號)和《江蘇省社會保險稽核實施辦法》(蘇勞社[2003]66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稽核人員分為稽核員和稽核監督員,稽核員分為專職稽核員和兼職稽核員。
專職稽核員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稽核部門具有稽核資格、專門從事稽核業務工作的人員。
兼職稽核員是指經辦機構從稽核部門以外具有稽核資格的人員中聘用的、非專門從事稽核業務工作的人員。
稽核監督員是經辦機構聘請的、對稽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的人員。
第三條實行全省統一的稽核員資格和聘用分開的管理制度。
第四條稽核員共分四個等級,依次是:主管稽核員、主辦稽核員、稽核員、助理稽核員。
第五條主管稽核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副科級以上行政職務或者具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熟練掌握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稽核理論和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三)具有較高的社會保險政策水平和豐富的稽核工作經驗,能勝任社會保險稽核管理工作;
(四)具有大專以上或相當學歷,從事社會保險稽核或財務、審計工作五年以上;
(五)任主辦稽核員三年以上。
第六條主辦稽核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科員以上行政職務或者具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較為系統地掌握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稽核理論和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保險政策水平和稽核工作經驗,能較好地完成社會保險稽核管理工作;
(四)具有大專以上或相當學歷,從事社會保險稽核或財務、審計工作三年以上;
(五)任稽核員三年以上。
第七條稽核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辦事員以上行政職務或者具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一定的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稽核理論和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保險政策水平和稽核工作經驗,能擔負一定的社會保險稽核管理工作;
(四)具有大專以上或相當學歷,從事社會保險稽核或財務、審計工作兩年以上;
(五)任助理稽核員兩年以上。
第八條助理稽核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從業資格;
(二)掌握一定的財務、審計、社會保險稽核理論和專業知識;
(三)能擔負一個方面或某個崗位的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四)具有中專以上或相當學歷,從事社會保險稽核或財務、審計工作兩年以上。
第九條對長期從事社會保險工作、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稽核員的資格條件可適當放寬。
第十條稽核監督員由經辦機構根據稽核工作需要聘請。
第十一條按照下列程序獲得和晉升稽核員資格,且一般不得越級晉升:
(一)各級經辦機構組織報名,並進行初審;
(二)初審合格的,報上級經辦機構審核;
(三)審核通過的,由省級經辦機構會同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進行培訓和考試;
(四)考試合格的,頒發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對獲得資格的稽核員,由同級經辦機構根據情況進行聘用。
對已聘用的專職稽核員,頒發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稽核執法證件。
對已聘請的稽核監督員,頒發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稽核監督員證書。
第十三條各級經辦機構應建立稽核員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進行廉政規定、社會保險政策、財會審計稽核專業知識等各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稽核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省級經辦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稽核員培訓,並對新增和晉升的稽核員進行資格考試。
第十四條經辦機構應按照客觀公正的原則,採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的辦法,對稽核員的德、能、勤、績進行年度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第十五條對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稽核人員應當給予獎勵。稽核人員的獎勵種類有:
(一)通報表揚;
(二)嘉獎;
(三)授予模範稽核人員榮譽稱號。
第十六條各級經辦機構應設立稽核專項獎勵基金,對受獎勵的稽核人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十七條各級經辦機構應加強對社會保險稽核人員的監督。對越權或非公務場合使用社會保險稽核執法證件,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違法亂紀的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撤銷聘任、收繳其社會保險稽核證件,並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對稽核人員的證件實行每年一次的審核驗證制度。
審核驗證合格的,在證件上加蓋驗證專用章。
審核驗證不合格,且持證人不能通過或不參加全省統一的培訓考核的,收回其證件並注銷。
省級經辦機構負責全省稽核人員證件的審核驗證工作。
第十九條專職稽核員調離稽核部門,收回其稽核執法證件並注銷。
第二十條稽核人員遺失社會保險稽核證件應立即向同級經辦機構報告,並在報上登載啟事聲明作廢。經同級經辦機構上報省級經辦機構審核後,予以補發。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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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稽核與審核記賬的區別
財務審核崗位職責;
一、審核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齊備,數字是否正確,會計處理是否准確。
二、對審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差錯,及時查明原因並通知有關人員進行更正和處理。
三、負責往來款項的清查與管理,定期做好望來款項的催收工作。
四、負責財產物資的清點與盤存工作,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五、負責做好各類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稽核工作,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年檢。
六、負責檢查各二級核算部門的會計資料,收集有關會計信息,及時向領導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七、協助內部審計機構、外部審計單位開展財務審計。
八、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核崗位職責
1. 負責公司管理體系/內部控制制度推導與維護 。 2. 對應公司稽核室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復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 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 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3. 擬訂年度稽核計劃書,進行確實執行,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 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4. 負責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現象,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於該報告 陳核加以追蹤,定期作成追蹤報告。 5. 負責成本管控之稽查。
5. 社保年檢和年審的區別
每年社保的年審時段一般是每年的9-12月份,由於各地社保年檢的時間不盡相同,你可以咨詢你們當地的社會保障局相關部門。
一、社保年審所需資料及辦理程序:社會保險登記證-領取並填寫社會保險年檢表-社保部門審核單位參保繳費情況-年檢簽章。
二、新開戶單位:領取並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參加社會保險單位申報表、增員表(另附:工商執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社保部門審核並輸入單位信息【醫保參保表(證)到市醫保中心辦理簽章】-簽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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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險公司審計稽核部和法律合規部的區別
保險公司審計稽核部的主要職能是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對於系統內高能管理人員的任內、離任進行審計,按照公司的管理要求,就某項經營活動進行專項審計;並將各類審計的結果提交相關管理部門,以便進一步加強管完善內控管理中,確保公司經營目標的達成。
而保險公司法律合規部則是近年來市場競爭形勢發生深刻變化,市場依法合規要求不斷提高的形勢下新增設的內部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能是加強系統依法合規的教育,對公司全流程業務活動進行合規管理,以確保公司的依法合規經營。
7. 審計和稽核的區別是什麼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託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准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
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稽核和審計基本上是一個意思,是指對經濟活動的監督檢查。內部稽核制度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各單位應該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
稽核工作本身對從業人員要求很高,要求具備企業管理、財務、投資、法律等綜合知識,對企業經營有深刻了解和實際經驗,通曉企業運營管理和財務管理,精通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和相關業務流程,有較強的領導、溝通、協調能力以及強烈的事業心。
相關案例:
GE內部審計工作過程是這樣來開展的:
在審計工作開始之前,審計小組要做的工作是了解和研究情況,傾聽其他有經驗成員的各種想法和建議,他們形象地把這種調查研究稱之為對自己大腦的一次知識和概念的「轟炸」,在此之後才確定本次審計的目標。
在審計中,審計小組對整個審計工作負有全權,召開調查會、進行個別談話、收集情況和資料等活動都由他們自主安排。在這之後是分析情況、理清頭緒,衡量各種問題間的相互影響。為了實現審計目標,他們可以做他們認為需要做的任何工作,目的只有一個:找出問題的解決方案。
即便找到了解決辦法,事情也遠未結束。實施方案的具體建議一般由審計小組提出,而且他們總是要把新方案變成一種日常工作,具體落實後才肯罷手,以便在他們離開後能夠堅持下去。在這一過程中,審計小組要與被審計部門的領導和業務人員打無數次交道。
所以,GE公司內部審計已遠遠不是一般所認為的審計概念了(一般人可能認為審計往往帶有事後性質,而且也只是財務性質的),它成了GE對下屬企業進行強有力控制的最有效工具,也是GE對其下屬企業所有權的具體體現和保證。
以上內容來源:網路-稽核
8. 稽核,審核,復核什麼區別啊
1、概念不同
稽核是稽查和審核的意思。審計在銀行的傳統說法稱為稽核。審計與稽核基本上是一個意思,是指對經濟活動的監督檢查。
復核指法院判處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再次審核一次。在銀行業務中,復核就是校驗交易,通常用在對公業務中,由於對公業務金額數量龐大,需要另一個櫃員進行復核,如財政非稅業務中,一個櫃員做了繳款書錄入交易後,由另一個櫃員做繳款書復核交易,這樣保證金額,數據的安全性,復核櫃員不能與錄入櫃員相同。
會計學上的審核,指的是審查核定;銀行學上的審核,是指為獲得審核證據並對其進行客觀的評價,以確定滿足審核准則的程度所進行的系統的獨立的並形成文件的過程。
2、適用對象不盡相同
稽核主要側重於帳與物之間的查證、考核。如材料核算人員對簽收的憑證在計價、內容、審批手續、實物結存和負責人員工作情況等方面的檢查,就是稽核職能的一種體現。
復核即是再次的核算檢查,主要運用於日常的帳務處理中。如對記帳憑證、報表等的重新核算,檢查其科目的運用、核算的方法等是否正確。
審核主要是根據各種法令、法規、制度等對會計活動過程進行詳細、周密的審查、核對。它不象復核,一般只是重新核查一次,而是要經過仔細考慮、反復分析研究,並提出實質性的問題及可行的解決方法。
3、意義不同
隨著資訊科技的進步,稽核人員開始善用E化稽核工具,由傳統的人工抽樣稽核,轉向電子化的自動化稽核作業。
復核主要體現在復議指對已經作出了決定的事項做再一次的評議和討論,確定原決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實,復核強調的是對某一事項的決定作出進一步的討論核實以提高決定的正確性。
審核主要是指對管理體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適宜性進行的檢查活動和過程,就審核的方式來說審核具有系統性和獨立性的特點。系統性是指被審核的所有要素都應覆蓋;獨立性是為了使審核活動獨立於被審核部門和單位,以確保審核的公正和客觀。
9. 稽核和審計是一個概念嗎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審計員的工作內容:
1、審查企業各項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助審計主管擬訂審計計劃或方案 2、負責完成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的審計工作
3、按照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案,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為企業運營提供增長服務 4、審查財務收支項目、費用開支與報銷等工作 5、審查發票、憑證、賬冊、報表的真實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業財務制度的要求
6、檢查、復核審計證據,做出單項審計評價意見
7、針對所有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8、進行企業保密工作,按規定使用所獲取的財務資料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10. 關於年審與保險!
您好!依據相關規定,非營運性車輛秩序辦理交強險即可符合車輛年檢條件。若您的交強險已過期,是無法通過車輛年檢的,建議您應及時到保險公司補充交強險。
一般情況下,車輛年審需提供的材料應包括:《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紙粘貼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相應位置上;行駛證(正副頁);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等。
車輛年審的基本辦理程序:持行駛證、《機動車牌證申請表》登記受理;上網核查交通違法行為(本地與外地的電子警察已處理完畢);提交車輛由查驗民警查驗;車輛上機動車檢測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交納各項規費;行駛證簽證並領取檢驗合格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