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以前保險公司
㈠ 以前住過院沒有如實告知現在保單已生效怎麼辦需要再通知保險公司嗎
保哥說保險,專注保險測評!建議你在購買保險前,仔細看好健康告知。我將健康告知的小技巧整理在這里了,需要的可以看看:
可以補充告知,保險公司會根據被保險人當前的情況重新進行核保。補充告知的後果,有這幾個:不影響繼續承保,除外責任繼續承保,需要加費承保,拒保。所以大家買保險的時候健康告知一定要做好。
健康告知是保險公司對客戶的一個健康調查,包括過往疾病、個人生活習慣、是否抽煙喝酒等等。它是保險合同里非常重要的一個內容。這關繫到保障是否有效,保險是否賠付等問題,只有通過健康告知才能投保。,不同的保險公司對健康情況有不同的要求,詢問的內容也不同。
如果你在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在情況不是特別嚴重時,你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補充核保,保障將繼續有效。
若你隱瞞的內容太嚴重,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是有權終止合同並不退還保費的,有些保險公司可能會比較友好的給你退一點現金價值。
在國內購買保險填寫健康告知時,基本可以按照這「三答」來填寫:問什麼答什麼;不問不答;想清楚再答。假如你是身體有些小毛病的朋友,建議你在購買保險前看看這篇文章:9大類39種身體異常情況,疾病投保全攻略!
目前健康告知審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選一。
如果智能核保沒有通過就去人工核保因為人工核保比較准確也比較靈活。人工核保也沒過就要換成別的產品了,換成那些沒有那麼高的健康要求的產品,這里是一些健康要求沒那麼高的產品,需要可以收藏:
提示
1、請不要在准備投保前去體檢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實回答就可以了。
2、有誤診經歷的朋友要記得跟保險公司說,因為誤診也是有醫院記錄的,不說有可能會被認為隱瞞健康問題的。
㈡ 客戶八年前住過院,健康告知是最近五年有沒有住過院,沒有告知,保險公司是否予
這還真不好說,要看你以前生的什麼病,現在買的什麼保險。應該是可以補充告知的,讓保險公司審核該怎麼做。不然以後怎麼樣還真不好說。
㈢ 買保險時沒有告知以前病史,保險公司需要終止合同嗎
若該病史在保險公司要求告知的范圍內,保險公司因此可拒賠。
㈣ 在保險中,怎樣才叫如實告知既往病史
購買保險是為了抵禦極端風險,但如果在購買時沒有如實告知,就可能等於買了一份永遠無法理賠的保險。接下來我們來聊一聊:
一、什麼是如實告知
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投保,都會收到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填寫健康情況告知書或保險公司代理人的口頭詢問),一般與健康、財務等情況相關,以評估投保人所屬的風險等級,從而做出承保的決定。
作為投保的最大誠信原則,如實告知是投保人必須履行的一項法律義務,投保人要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所詢問相關的重要事實。
投保人需要對保險代理人問及的,投保時「應該知道」的重要事實,並且進行如實告知,否則可能會影響保單合同的效力。
奶爸來簡單翻譯一下:
1.投保人有義務如實告知。
2.合同成立2年內,投保人未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拒賠。
3.保險合同成立2年以後,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為由解除合同。出險之後,如果符合合同約定的理賠條件,應當賠償。
不可抗辯條款的設立,很好的制約了保險公司隨意解除合同並拒賠的行為,消費者得到更多的保障。
也許有些人理解為「有病無所謂,熬過兩年就萬事大吉了」,事實真是這樣嗎?你可以在下面的內容找到答案。
三、如果沒有如實告知,保險一定不能賠嗎
1.與合同約定條款有關
實際上,「兩年不可抗辯」,僅僅是指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生效兩年後,不能以投保人的不如實告知為由解除合同。
請注意,重點是不能以不如實告知為由「解除合同」。
至於是否賠償,就得看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款了,核心在於是否「發生保險事故」。
2.以法律依據判決
保險公司的拒賠也不一定都是合理的,也可能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做出無理拒賠的行為。
所以,大家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認真閱讀保單合同的具體約定,清楚了解自己的權利。如果遭受保險公司無故拒賠,可以勇敢地通過各種合法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法律並不容忍保險詐騙行為
但需要注意的是,「兩年不可抗辯條款」並不代表法律認同保險詐騙行為。
所以不要以為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就可以不如實告知。保險賠不賠,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是合同說了算,是法律說了算。
總結
兩年不可抗辯的條款,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但並不是表示消費者可以不如實告知。投保時,只要保險公司詢問到的內容,我們都應該如實告知。
如果在理賠的時候與保險公司產生糾紛,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我們也要勇敢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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