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基金對沖基金的區別
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5個方面。
1.投資者資格
對沖基金的投資者有嚴格的資格限制,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內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義參加,夫婦倆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如以機構名義參加,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規定:參與者由100人擴大到了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證券。而一般的共同基金無此限制。
2.操作
對沖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夥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靈活運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桿。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較多。
3.監管
目前對沖基金不受監管。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曾規定:不足100個投資者的機構在成立時不需要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登記,並可免於管制。因為投資者主要是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較強。相比之下,對共同基金的監管比較嚴格,這主要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許多人缺乏對市場的必要了解,出於避免大眾風險、保護弱小者以及保證社會安全的考慮,實行嚴格監管。
4.籌資方式
對沖基金一般通過私募發起,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根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的特別介紹。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過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待客戶。
5.能否立案設立
對沖基金通常設立離岸基金,其好處是可以避開美國法律的投資人數限制和避稅。通常設在稅收避難所如處女島(Virgin Island)、巴哈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鱷魚島(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盧森堡(Luxembourg),這些地方的稅收微乎其微。1996年11月統計的680億美元對沖基金中,有317億美元投資於離岸對沖基金。據統計,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計算在內,離岸基金管理的資產幾乎是在岸基金的兩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不能離岸設立。
因此普通基金也可以對沖,不過很多限制。
在中國由於沒有公募基金不能買賣期貨外匯,所以沒有可以賣空的金融產品,因此無法對沖操作。
2. 共同基金和對沖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1、共同基金:
共同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從事股票、債券、外匯、貨幣等投資,以獲得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
簡而言之,共同基金集合了一部分委託人的資金,並代表他們的利益進行有預設目的投資。每個基金公司都會僱傭投資專業人士來管理基金的投資組合,通常稱他們為投資組合管理者。共同基金是把大量投資者和雇員的錢集中在一起,從而購買各個廠商的股票。以一組投資者的名義購買並由專業投資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管理的股票、債券和其他資產的組合。
2、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一般通過私募發起,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根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的特別介紹。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過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待客戶。
3. 對沖基金和共同基金的區別
1、投資者人數對沖基金:嚴格限制 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裡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義參加,夫婦倆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如以機構名義參加,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規定:參與者由100人擴大到了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證券。共同基金:無限制。 2、操作模式對沖基金:不限制, 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夥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靈活運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證券的交易和杠桿,基金經理比較能夠充分發揮個人的投資理念和經驗,把握更多的投資機會,獲取更大的利潤。 共同基金:限制,受制於投資品種、比例以及決策模式等限制。基金經理容易受業績排名等因素干擾從而放棄基金長期收益目標,轉而追求短期效益。 3、監管對沖基金:不監管 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曾規定不足100投資者的機構在成立時不需要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登記,並可免於管制的規定。因為投資者對象主要是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較強。共同基金:嚴格監管 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許多人缺乏對市場的必要了解,出於避免大眾風險、保護弱小者以及保證社會安全的考慮,實行嚴格監管。 4、籌資方式對沖基金:私募,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依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的特別介紹。共同基金: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徠客戶。
5、能否離岸設立對沖基金:通常設立離岸基金,好處:避開美國法律的投資人數限制和避稅。通常設在稅收避難所如處女島(Virgin Island)、巴哈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鱷魚島(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盧森堡(Luxembourg),這些地方的稅收微乎其微。MAR於1996年11月統計的對沖基金管理的680億美元中,有317億美元投資於離岸對沖基金。這表明離岸對沖基金是對沖基金行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WHFA統計,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計算在內,離岸基金管理的資產幾乎是在岸基金的兩倍。共同基金:不能離岸設立。 6、信息披露程度對沖基金:信息不公開,不用披露財務及資產狀況。共同基金:信息公開。 7、經理人員報酬對沖基金:傭金+提成,獲得所管理資產的1%-2%的固定管理費,加上年利潤的5%-25%的獎勵。這種形式使得基金經理具有很強的激勵動力。共同基金:一般為固定工資,基金經理激勵動力相對較差。 8、經理能否參股對沖基金:基金管理人一般是基金發起人,持有基金相當份額,對比共同基金,對沖基金的基金經理更關心基金的運作情況。共同基金:一般不參股。 9、投資者抽資有無規定對沖基金:有限制,大多基金要求股東若抽資必須提前告知:提前通知的時間從30天之前到3年之前不定。
共同基金:無限制或限制少。 10、可否貸款交易對沖基金:可以自有資產作抵押貸款交易。共同基金:不可以貸款交易。 11、規模對沖基金:規模小,全球資產大約為3000億。共同基金:規模大 全球資產超過7萬億。 12、業績對沖基金:較優 1990年1月至1998年8月間年平均回報率為17%,遠高於一般的股票投資或在退休基金和共同基金中的投資(同期內華爾街標准-普爾500家股票的年平均增長率僅12%)。據透露,一些經營較好的對沖基金每年的投資回報率高達30-50%。共同基金:相比要遜色。
4. 對沖基金、共同基金、商品基金等基金的區別
共同基金其實就是一類投資公司 investment company 。作為公司,每一個共同基金都有各自的經理、員工、運作方式和目標等等。基金的投資目標反映出它之所以成立和存在的理由。簡而言之,共同基金集合了一部分委託人的資金,並代表他們的利益進行有預設目的投資。每個基金公司都會僱傭投資專業人士來管理基金的投資組合,通常稱他們為投資組合管理者。共同基金是把大量投資者和雇員的錢集中在一起,從而購買各個廠商的股票。以一組投資者的名義購買並由專業投資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管理的股票、債券和其他資產的組合。
期貨基金是一種以期貨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期貨是一種合約,只需一定的保證金(一般為5%-10%)即可買進合約。期貨可以用來套期保值,也可以以小博大,如果預測准確,短期能夠獲得很高的投資回報;如果預測不準,遭受的損失也很大,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因此,期貨基金也是一種高風險的基金。
對沖基金(hedge fund),也稱避險基金或套利基金,是指由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和金融期權(financial option)等金融衍生工具(financial derivatives)與金融組織結合後以高風險投機為手段並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基金。它是投資基金的一種形式,屬於免責市場(exempt market)產品。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對沖基金名為基金,實際與互惠基金安全、收益、增值的投資理念有本質區別。
5. 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有什麼區別
自1949年阿爾弗雷德·W·瓊斯創立第一支對沖基金至今,對沖基金在六十多年間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到2011年底,對沖基金行業在全球管理的資產額已經超過2萬億美元。其服務對象已經不再僅限於高凈值人群,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甚至是主權財富基金都加入到了對沖基金的服務對象中。對沖基金在投資者眼中的作用也在不斷變化。最初,對沖基金被與股票、債券、房地產等並列,作為一種資產類別對待。到第二個階段對沖基金作為在各投資領域一種策略,與主動型基金、指數型基金等相提並論。至今,世界最先進的對沖基金已經在向一種整體組合過渡,致力於為投資者提供不同流動性、風險回報的一站式投資組合服務。伴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巨大成就,人民財富也迅速膨脹,高凈值人群快速增長。
6. 什麼叫對沖基金和共同基金謝謝!!
對沖基金(Hedge Fund)又稱套利基金或避險基金。對沖(Hedge)一詞,原意指在賭博中為防止損失而採用兩方下注的投機方法,因而把在金融市場既買又賣的投機基金稱為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操作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市場趨勢策略。如宏觀策略,主要是基金經理力求預測宏觀環境變化,並據此尋找機會。如預估一個國家宏觀經濟不穩,貨幣可能貶值,則對沖基金通常會賣空該國貨幣,以在未來貨幣實際貶值時獲利。這就是老虎基金1985年預期美元下挫時進行獲利的方法。
二、重大事件驅動策略。利用重大事件,如並購、破產等進行投資,多頭買入被兼並的公司,而空頭則賣出兼並公司等。
三、套利策略。如股票市場中立策略,同時持有股票的空頭和多頭,空頭通過調整貝塔系數來對沖多頭的系統性風險,以使整個投資組合對整個市場變動的風險暴露非常有限,然後通過個股的選擇來獲利。
由於對沖基金的操作方法靈活多變,可以運用市場上大量的衍生工具,所以可以有效地降低風險。同時,對沖基金之間,以及對沖基金與其他傳統資產類別之間的相關性均較低,因此在進行資產配置時,可以幫助組合有效地分散風險。
對沖基金有這么多好處,那究竟風險大不大呢?對沖基金的風險,主要來自三類:
一是市場風險。賣空和衍生工具是對沖基金最常用的規避風險的方法。但是,對沖基金也經常選擇保留一定的風險暴露倉位,加上杠桿操作,虧損時會放大風險;另一方面,並非所有的風險都能得到對沖。
二是流動性風險。如果基金經理的預期與市場有較大出入,導致投資組合凈資產值大幅下降時,投資人可能出現大量贖回及提供融資杠桿方削減信用額度,對沖基金將不得不在市場上緊急拋售組合,可能遭遇流動性風險。
三是信用風險。這包括所投資的低等級或危機債券的信用風險,也包括對手方的信用風險。除此之外,很多對沖基金都是私募的,其公開性和透明度較低,而費用較高。
比較著名的對沖基金,如喬治·索羅斯的量子基金,及朱里安·羅伯林的老虎基金,都曾有過高達40%至50%的復合年度收益率,業績耀眼。當然,1998年長期資本管理公司的崩潰,也揭示了這個行業的高風險。國內雖然暫時還沒有相關品種,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提到的認購和認沽權證,已經用到了一些基本的衍生工具,投資人可以相應關注,先人一步。
共同基金其實就是一類投資公司 investmentcompany 。作為公司,每一個共同基金都有各自的經理、員工、運作方式和目標等等。基金的投資目標反映出它之所以成立和存在的理由。簡而言之,共同基金集合了一部分委託人的資金,並代表他們的利益進行有預設目的投資。每個基金公司都會僱傭投資專業人士來管理基金的投資組合,通常稱他們為投資組合管理者。這些專業人士可以組成團隊來經營基金,有些投資公司甚至委託其他公司或自由投資專業人士來幫助公司進行資本運作。 共同基金是把大量投資者和雇員的錢集中在一起,從而購買各個廠商的股票。以一組投資者的名義購買並由專業投資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管理的股票、債券和其他資產的組合。
有兩類共同基金:開放式和封閉式。
開放式共同基金隨時可以以凈資產價值(NAV)贖回或發行股份,凈資產價值是所持全部證券的市場價格除以發行股數。開放式基金的發行股數隨著投資者購買新股或贖回舊股而每日變動。
封閉式共同基金不以NAV贖回或發行股份。封閉式基金的股份和其他普通股一樣通過經紀人進行交易,因此它們的價格不同於凈資產價值。
共同基金,是指基金公司依法設立,以發行股份方式募集資金,投資者作為基金公司股東面目出現。它在結構上類似於一般股份公司,但本身不從事實際運作,而將資產委託給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運作,同時委託其他金融機構代為保管基金資產。其設立的法律文件是基金公司章程及招募說明書。
7. 問美國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
對沖基金(Hedge Fund)又稱套利基金或避險基金。對沖(Hedge)一詞,原意指在賭博中為防止損失而採用兩方下注的投機方法,因而把在金融市場既買又賣的投機基金稱為對沖基金。
美國的對沖基金是隨著美國金融業的發展、特別是期貨和期權等交易的出現而發展起來的。目前,美國至少有4200家對沖基金,資本總額超過3000億美元。
1.對沖基金的特點
對沖基金的最大特點是進行貸款投機交易,亦即買空賣空。美國大約有85%的對沖基金進行貸款投機交易,在選准市場或項目後,即以數額並不多的資本作底,到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或證券交易所進行巨額貸款,然後傾注大量資金進行殲滅戰,或大輸或大贏,其投資戰略絕對保密。20世紀90年代以後,美國對沖基金的冒險系數越來越大,但大多比較成功。
2.對沖基金的分類
以交易手段區分,主要可分為低風險對沖基金、高風險對沖基金和瘋狂對沖基金。
①低風險對沖基金。主要是在美國和國外的股市投資,一般很少以高於本身資本兩倍的借貸款進行投機交易。交易方式以長買短賣為主,也就是說購買可能會上升的股票,借用和出售可能會下跌的股票;待市場出現好轉後,再買回這些股票;
②高風險對沖基金。經常以高於資本25倍的借貸款進行投機交易,而且既在全球股票市場上進行長買短賣,也在全球債券、貨幣和商品期貨等市場上進行大規模的投機交易,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由索羅斯經營的量子基金;
③瘋狂對沖基金。以高於本身資本十倍甚至幾十倍的借貸款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進行炒作。這種對沖基金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基金,該公司曾以40多億美元的資產向銀行貸款100多億美元,其買進賣出的各種證券和股票市面價值一度高達1.25萬億美元,結果導致了1998年9月美國對沖基金事件的爆發。
3.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
從廣義上來說,對沖基金也是共同基金的一種,但與一般共同基金相比,對沖基金又有許多獨特之處:
①投資者資格。對沖基金的投資者有嚴格的資格限制,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內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義參加,夫婦倆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如以機構名義參加,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規定:參與者由100人擴大到了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證券。而一般的共同基金無此限制。
②操作。對沖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夥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靈活運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桿。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較多。
③監管。目前對沖基金不受監管。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曾規定:不足100個投資者的機構在成立時不需要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登記,並可免於管制。因為投資者主要是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較強。相比之下,對共同基金的監管比較嚴格,這主要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許多人缺乏對市場的必要了解,出於避免大眾風險、保護弱小者以及保證社會安全的考慮,實行嚴格監管。
④籌資方式。對沖基金一般通過私募發起,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根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的特別介紹。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過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待客戶。
⑤能否離岸設立。對沖基金通常設立離岸基金,其好處是可以避開美國法律的投資人數限制和避稅。通常設在稅收避難所如處女島(Virgin Island)、巴哈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鱷魚島(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盧森堡(Luxembourg),這些地方的稅收微乎其微。1996年11月統計的680億美元對沖基金中,有317億美元投資於離岸對沖基金。據統計,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計算在內,離岸基金管理的資產幾乎是在岸基金的兩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不能離岸設立。
共同基金(Mutual Fund)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外匯、貨幣等金融工具投資,以獲得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投資基金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設立後,投資者可以隨時申購或贖回基金單位,基金規模不固定的投資基金;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規模在發行前已確定,在發行完畢後的規定期限內,基金規模固定不變的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