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健康保險常見的這些事
Ⅰ 健康保險常見的標准條款有哪些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條款是保險合同的核心內容,它規定保險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享受合同權利的法律依據,也是處理保險糾紛的依據。健康保險合同中大都以固定的條款體現,由於健康保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身體,合同主體的權利與義務與其他保險合同有較大區別,在長期實踐過程中,經過不斷淘汰、修正、檢驗、完善,逐漸形成了一些內容固定、文字形式較為規范的常條款,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在保險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中將這些常用條款規定為標准條款,為保險公司制定保險合同時選擇使用。
健康保險合同中常見的標准條款主要有:年齡誤告條款、不可抗辯條款、寬限期條款、復效條款、不喪失價值條款、自動墊繳保費條款、觀察期條款、免賠額條款、給付比例條款、給付限額條款、保證續保條款。
Ⅱ 健康保險的主要承保內容是什麼
籠統地講,健康保險的承保責任范圍包括:工資收入損失;業務利益損失;醫療費用;殘疾補貼以及喪葬費及遺屬生活補貼等。從總體上看,健康保險承保的主要內容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承保的是由於疾病、分娩等所致的醫療費用支出損失,一般稱這種健康保險為醫療保險或醫療費用保險;另一類承保的是由於疾病或意外事故致殘所致的收入損失,如果被保險人完全不能工作,則其收入損失是全部的;如果無法恢復所有工作,只能從事比原工作收入低的工作,那麼收入損失是部分的,損失數額就是原收入與新收入的差額,一般稱這種健康保險為殘疾收入補償保險。
目前,我國健康保險中的殘疾收入補償保險較為少見,健康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主要包括:疾病、分娩、因分娩或疾病所致的殘疾和因分娩或疾病所致的死亡等四項。前兩項以補償醫療費用損失為目的,屬單純的健康保險。第三項除醫療費用外,還補償被保險人生活收入的損失,屬於殘疾保險。第四項彌補喪葬費用並給付遺屬生活費用,類似以死亡為條件的人壽保險。因此也有人說健康保險是一種綜合保險。事實上,健康險單獨承保的情況比較少,大多數時候都是作為人壽保險的附加險出現,即附加疾病保險和附加分娩保險。
Ⅲ 健康保險的種類有哪些
您好!
以重大疾病為主要保障的健康險,基本上每家公司都有,各具特色,如果單純比較產品,很難區分哪家公司占優勢。
健康險有消費型、返還型、定期、終身、提前給付、額外給付、單次賠付、多次賠付、不含輕症、包含輕症、固定保額、保額遞增、傳統保障、高端醫療等多種形態,適應不同年齡、層次、需求的客戶所需。您可以看看健康險怎麼搭配(http://hi..com/ulbttivxcedorsr/item/745cb123fb08b3a7b7326386)
建議先完善社保,再結合家庭的經濟情況、個人工作環境等綜合因素,到保險公司或者保險網站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