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考試輔導串講大綱
Ⅰ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輔導的圖書目錄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
一、保險基礎知識(80分)
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20分)
第一篇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同步輔導
《保險基礎知識》
第一章 風險與風險管理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二章 保險概述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三章 保險合同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四章 保險基本原則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五章 保險公司業務經營環節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六章 財產保險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七章 人身保險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八章 保險代理人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九章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
第一章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二章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三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四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五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六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一、本章知識體系
二、同步強化練習題及參考答案
第二篇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模擬試題及解答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模擬試題及解答(一)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模擬試題及解答(二)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模擬試題及解答(三)
Ⅱ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需要看什麼書
保險代理人考試教材
2012年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參考用書為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基礎知識》(2010年版)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2010年版)兩本書。
分值分配和命題范圍如下:保險原理知識佔30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第一章至第五章;
財產保險知識佔10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第六章;
人身保險知識佔25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第七章;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職業道德和執業行為規范佔15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第八、九章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
其他相關法規部分佔20分,命題范圍是《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佔10分(全部為判斷題),《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共佔10分。詳細命題范圍請見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
保險經紀人考試教材
2012年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命題范圍包括「保險原理與實務」和「保險經紀相關知識與法規」兩部分。
「保險原理與實務」佔60分,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原理與實務》(2010年版)。
「保險經紀相關知識與法規」佔40分,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經紀相關知識》(2010年版)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2010年版)。詳細命題范圍請見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的《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
保險公估人考試教材
2012年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命題范圍包括「保險原理與實務」和「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兩部分。
「保險原理與實務」佔60分,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原理與實務》(2010年版)。
「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佔40分,參考用書是《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2010年版)。
詳細命題范圍請見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的《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
2012年CICE(即:中國壽險管理師、中國壽險理財規劃師、中國員工福利規劃師)考試教材
項目編審委按照急用先行原則,逐步完成二版教材替換一版教材的工作。2010年開始使用的二版修訂教材有A1《風險管理與人身保險》、A2《保險從業人員職業道德》(一版書名為《人身保險從業人員職業道德》)、A3《人身保險產品》、A4《人身保險合同》、A7a《人身保險會計與財務(上)·會計版》、A7b《人身保險會計與財務(下)·財務版》,2011年開始使用的二版教材有A10《人身保險監管》、H1《健康保險原理及經營運作》、H2《健康保險外部環境及政策》。
根據教材修訂工作計劃,2012年春季考試開始投入使用的二版修訂教材包括A8《壽險公司資產管理》、P2《養老保險外部環境及政策》、P3《企業年金理論與實務》、G《團體保險》,秋季考試開始使用的二版修訂教材包括A5《壽險公司經營與管理》、A6《人身保險市場與營銷》、A9《壽險公司人力資源管理》、P1《養老保險原理及經營運作》、EB1《員工福利計劃:原理、設計與管理》、EB2《員工福利計劃:政策與外部環境》。
尚未使用二版教材的課程,將以考試補充資料的方式向考生提供相關政策法規的最新動態;已使用二版教材的課程,如出現重大相關法律法規調整,項目也將在官方網站及時反映相關信息。有關考試大綱及考試補充資料的具體情況參見本公告第十五條。
Ⅲ 山東煙台的保險資格代理人考試內容大綱是什麼
這是2009年全國的考綱,煙台的也是一樣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 一、保險基礎知識(一)風險與風險管理1.風險概述風險的含義;風險的構成要素;風險的種類;風險的特徵。2.風險管理風險管理的含義與演變;風險管理的程序;風險管理的目標;風險管理的方法。(二)保險概述1.保險的要素與特徵保險的定義;保險的要素;保險的特徵;保險與相似制度的比較。2.保險的分類按照實施方式分類;按照保險標的分類;按照承保方式分類。3. 保險的功能保險保障功能;資金融通功能;社會管理功能。4.保險的產生與發展保險的歷史沿革;中國保險業的現狀與發展前景。(三)保險合同1.保險合同的特徵與種類保險合同的定義;保險合同的特徵;保險合同的種類。2.保險合同的要素保險合同的主體;保險合同的客體;保險合同的內容。3.保險合同的訂立與效力保險合同的訂立;保險合同的形式與構成;保險合同的效力。4.保險合同的履行投保人義務的履行;保險人義務的履行。5.保險合同的變更、中止及終止保險合同的變更;保險合同的中止;保險合同的終止。6.保險合同的解釋與爭議處理保險合同條款的解釋;保險合同爭議的處理方式。(四)保險基本原則1. 最大誠信原則最大誠信原則的含義;規定最大誠信原則的原因;最大誠信原則的內容;違反最大誠信原則的表現形式及其法律後果。2.保險利益原則保險利益及其確立條件;保險利益原則及其對保險經營的意義;保險利益原則在保險實務中的應用。3.損失補償原則損失補償原則及其意義;影響保險補償的因素;損失補償原則的派生原則;損失補償原則的例外情況。4.近因原則近因及近因原則;近因原則的應用。(五)保險公司業務經營環節1.保險銷售保險銷售的含義;保險銷售的主要環節;保險銷售渠道。2.保險承保保險承保的含義;保險承保的主要環節與程序;財產保險的核保;人壽保險的核保。3.保險理賠保險理賠的含義;保險理賠的基本原則;保險理賠的流程。4.保險客戶服務保險客戶服務的定義;保險客戶服務的主要內容;財產保險客戶服務的特別內容;人壽保險客戶服務的特別內容。(六)財產保險1.財產保險概述財產保險的定義;財產保險的特徵;財產保險的種類。2.企業財產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范圍;企業財產保險的責任范圍;企業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企業財產保險的保險費率與保險期限;企業財產保險的賠償處理。3.家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的含義;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范圍;家庭財產保險的責任范圍;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期限與保險費率;家庭財產保險的賠償處理。4.機動車輛保險機動車輛保險的保險標的;機動車輛損失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輛保險的附加險;機動車輛保險的無賠款優待。5.國內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及其特徵;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責任范圍;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金額;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期限與保險費率;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賠償處理。6.責任保險責任保險及其特徵;責任保險的主要種類。7.信用(保證)保險信用(保證)保險及其特徵;信用保險的主要種類;保證保險的種類。8.農業保險農業保險及其特點;農業保險的種類。(七)人身保險1.人身保險概述人身保險的定義;人身保險的特徵;人身保險的種類。2.人壽保險人壽保險的種類;人壽保險合同的常用條款;人壽保險的定價。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含義;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特徵;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可保風險分析;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主要內容;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主要種類。4. 健康保險健康保險及其特徵;健康保險的種類。(八)保險代理人1.保險代理人概述保險代理人的概念; 保險代理人的法律特徵;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人的區別。2.保險代理機構專業保險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3.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保險代理業務人員;保險營銷員。(九)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1.職業道德概述職業道德的含義;職業道德的特徵。2.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守法遵規;誠實信用;專業勝任;客戶至上;勤勉盡責;公平競爭;保守秘密。二、相關法規(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1.保險法概述保險法的立法目的;保險法的適用范圍;保險法的立法原則。2.保險合同保險合同的一般規定;財產保險合同;人身保險合同。3.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與組織機構;設立保險公司的條件與審批程序;保險公司的變更、解散、撤消與破產;壽險公司依法撤消與破產的特殊處理。4.保險經營規則 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保險公司的各種准備金及其提取;保險公司的最低償付能力;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5.保險業的監督管理 保險條款與保險費率的審批;對保險公司的業務狀況、財務狀況及資金運用狀況的檢查;對保險公司的整頓與接管。6.保險代理人 保險代理人的資格與營業資格的取得;保險代理人的責任;保險代理人的執業規則。7.相關各方的法律責任 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違反保險法的行為及其各自的法律責任;保險代理人違反保險法的行為及其法律責任;保險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保險法的行為及其法律責任。(二)《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1.保險代理機構管理保險代理機構的界定;保險代理機構的設立;保險代理機構的變更;保險代理機構的解散與破產。2. 保險代理機構的資格管理保險代理從業基本資格和執業證書管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3.保險代理關系管理保險公司的管理規則;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守則。4.保險代理機構的經營規則保險代理機構的經營范圍;保險代理機構的經營規則;保險代理機構業務人員的行為守則。5.保險代理機構的監督非現場檢查;現場檢查。6.法律責任保險代理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者業務人員的法律責任;保險代理機構的法律責任;保險公司的法律責任。(三)《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1、總則保險營銷員的定義;保險營銷活動的定義。2、資格管理取得資格證書的條件;換發資格證書的條件;變更、更換和補發資格證書的條件。3、展業登記管理展業證管理程序要求4、展業行為管理行為規范;禁止性行為規定。5、崗前培訓與後續教育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定義;培訓教育范圍和時限要求。6、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授權管理責任;保險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檔案管理責任。7、法律責任資格考試作弊的處罰;不得獲得資格證書的處罰;保險營銷員違規行為處罰。(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基本原則 民法通則的調整對象與適用范圍;民法通則規定的有關民事活動原則。2. 公民(自然人) 與法人公民;法人。3.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為;代理。4.民事權利財產所有權;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債權。5.民事責任與訴訟時效有關民事責任的各項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1.反不正當競爭法概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目的;不正當競爭的界定。2.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監督檢查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督檢查;不正當競爭者需要承擔的各種法律責任。(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 消費者的權利與經營者的義務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2.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組織;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解決。
Ⅳ 保險代理人需要的專業知識有哪些
保險代理人的出現,為完善保險市場,溝通保險供求,促進保險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具體說:
第一,直接為各保險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險費,並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第二,保險代理人的展業活動滲透到各行各業,覆蓋了城市鄉村的各個角落,為社會各層次的保險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險服務,發揮了巨大的社會效益。
第三,直接、有效地宣傳和普及了保險知識,對提高和增強整個社會的保險意識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進一步促進了我國保險事業的發展。
第四,保險代理人的運行機制,對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機制轉換,有著直接和間接的推動作用,對領導有啟發,對員工有觸動。大家都從中深刻地認識到,國有獨資公司必須建立起適應市場需求的營銷機制。另外,保險代理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它的發展能容納大批人員就業。日本從事保險代理的人,約占國民的1%,隨著我國保險事業的不斷興旺發達,保險代理人的隊伍將日益擴大,從而在安置就業方面,將發揮一定的積極作用。
崗位要求
持證上崗與培訓:
1、《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有效期3年。
2、《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展業證書》或《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執業證書》
崗前培訓與持續教育:
崗前: 不少於累計80小時,其中法律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少於12小時。
上崗後:不少於累計36小時,其中法律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少於12小時。
業務范圍
保險代理人業務范圍:代
保險代理人
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查和理賠等。兼業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根據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批準的代理險種,代理銷售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財產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責任保險和被代理保險公司授權的其它險種。人壽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可以代理個人人身保險,個人人壽保險,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個人健康保險等業務。保險集團公司內部的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在獲得保險監管機構批准後,子公司之間相互開展了交叉銷售業務。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也有所擴大。
法律特徵
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由保險法和民法調整的行為。
保險代理人的保險行為受保險法的約束。《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章「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第七章「法律責任」中很多法條對保險代理行為做了規定。另外,保險代理屬於民事法律行為,所以保險代理行為又是由民法調整的。
(二)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基於保險人授權的委託代理。
保險代理人的代理權產生於保險人的委託授權,屬於委託代理。委託代理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人與保險代理人關於委託代理保險業務所達成的協議,是證明保險代理人有關代理權的法律文件。
(三)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代表保險人利益的中介行為。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代表保險人的利益開展業務。從市場角度看,保險代理行為是保險市場的中介行為。
(四)保險代理人的權力既包括明示權力,又包括默示權力。
明示權力是指以一定的形式約定的權力,即在代理合同中,保險人授予保險代理人的權力。
默示權力是相對於明示權力而言,是指依據法律規范或被社會公認的慣例,代理人為盡其職責通常必須採取的行動,即應該有的權力。
權利與義務
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依據保險代理合同而產生的。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明確雙方所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協議。一般來講,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以下內容:
權利
1.獲取勞務報酬的權利。保險代理人有權就其開展的保險代理業務所付出的勞動向保險人收取勞務報酬。獲得勞務報酬是保險代理人的最基本的權利。保險代理人的勞務報酬即為傭金,保險代理合同可約定傭金的支付標准和支付方式。
2.獨立開展業務活動的權利。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合同授權范圍內,具有獨立進行意思表示的權利,即有權自行決定如何進行保險業務活動。
義務
1.誠實與告知義務。保險代理人是基於保險人授權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其代理行為的後果由保險人承擔,所以,保險代理人必須遵循誠信原則,也即保險代理人必須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2.如實轉交保險費義務。受保險人委託,保險代理人可以在業務范圍內代理收取保險費,代收的保險費應按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轉交保險人。保險代理人無權挪用代收的保險費。此外,對於投保人欠交的保險費,保險代理人也沒有墊交義務。
3.維護保險人權益義務。保險代理人不得與第三者串通或合夥隱瞞真相,損害保險人的利益。在代理過程中,保險代理人有義務維護保險人的利益。這是由保險代理關系和代理活動的特點所決定的。
工作內容
1、負責代理推銷保險產品,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察和理賠;
保險代理人
2、向消費者宣傳保險知識,解釋保險條款,點評產品,分析個人財務需要;
3、為消費者設計保險方案,制定保險計劃;
4、協助客戶挑選保險公司的優勢產品;
5、協助客戶辦理相關投保手續(簽訂投保單、保單送達、保單保全、保費收取);
6、根據客戶的需要,為其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
7、定期回訪老客戶,維護潛在客戶;
8、被保險人出險後,協助其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等。
職業道德編輯
保險代理人的職業道德是指從事保險代理職業的單位或個人在保險代理工作中所遵守的行為規范的總和,具有誠信特點和法律性特點。主要包括:
誠實信用
守法遵規
專業勝任
客戶至上
勤勉盡責
公平競爭
保守秘密
Ⅳ 平安保險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鋪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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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求一份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輔導題庫大全(含答案)
我有一份習題庫,但不是最近的,而是2010年考證的, 是中意人壽保險公司的。不知合不合你用,我是在深圳考的。你可以先看看別人是否有新的,如果你有需要的話,我可以給你。祝你成功。
Ⅶ 保險代理人考試重點
我也在考,沒看見什麼是重點
Ⅷ 為什麼今年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考試大綱
2015年想進保險公司要大專以上學歷,考試都要帶3證進考場
Ⅸ 保險代理人考試問題
C/A/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