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理財攻略 » 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沒有如實

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沒有如實

發布時間: 2021-08-10 08:12:55

A. 購買保險.健康告知 沒有如實填寫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絕大多數准備購買保險的朋友,都是25-50歲之間,這個年紀100%都去過幾次醫院的,身體不可能一點問題都沒有。而且隨著體檢的普及,很多人也會每年進行體檢,在精密儀器全方位的檢查下,很多人都會被查出某些指標異常。
場景1:一些謹慎的朋友,會一股腦把自己的知道的、可能的、未確診的一些異常指標都會告知保險公司,不僅給核保人員造成了困擾,也使得核保結果變的很苛刻。
場景2:另外一些朋友,可能投保的時候沒有想的太多,告知環節也不是很重視。順利核保通過後,突然會想到,哎呀,5年前我去過門診做過檢查的,7年前登山摔傷,拍過CT做過檢查的。這些都沒有告知,會不會後續理賠存在困難呢?
那麼問題就來了,在購買保險的時候,我們到底應該如何進行告知呢?今天深藍君就為大家講講告知那點事,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一、線上產品投保的告知
互聯網保險都是採用詢問告知的方式,這種情況下最合理的方法是:僅針對詢問的問題進行告知,沒有詢問的問題,是無需告知的。這個不是我自己的總結,深藍君也咨詢了很多負責核保的朋友,都是這樣的結論。
《保險法》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保險公司每款產品都是經過精心設計的,對於風險的衡量於界定都是有自己的數據模型,我們不必替保險公司操心。只要保險公司沒有詢問,就算我們知道某個指標存在異常,也無需告知,同樣不用擔心後續的理賠。
我們以陽光健康隨e保為例,這款產品只對乙肝大三陽進行了詢問,如果是乙肝攜帶者、或者小三陽,自然是可以購買的。
深藍君之前在測評弘康大白定期壽險的時候,發現是需要填寫身高體重,用來計算BMI值,但是同樣有很多定期壽險是不詢問身高體重的,所以就算我們嚴重肥胖,只要符合健康告知的內容,我們就可以正常購買的。
二、投保線下產品的健康告知
除了購買線上的互聯網產品,很多朋友也會投保線下的產品,一般線下產品的的如實告知都是通過問卷的方式進行,下圖是深藍君找到的某產品問卷:
深藍君建議:只要是健康告知問卷詢問到的內容,都應該如實回答。上面只是某家保險公司的問卷,不同公司會存在一定的差異。
寫到這里,肯定會有一些朋友有個疑問,我需要把我過去的醫療記錄都列出來嗎?比如幾個月前的發燒、幾年前的摔傷半月板檢查、十年前的門診檢查記錄?如果真的費勁心思仔細回憶,相信大家還是能列出來很多條的。我們看看保險法是如何規定的。
保險法第十六條: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只有那些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需要進行如實告知。如果未告知的的內容對承保結論沒有影響,保險公司是不能拒賠和解除合同的。
如果不確定自己的的問題是否影響承保,或者代理人也沒辦法給你專業的意見,那麼深藍君建議你如實告知。保險公司的核保團隊都具有深厚的醫學背景和實際經驗,這個問題就交給他們處理就好了。
三、如果不如實告知會怎樣?
如果不如實告知,那麼就涉及到保險法的不可抗辯條款,關於「不可抗辯條款」我們前幾天的推文是有詳細的說明的,而且很多同行朋友也給出了一些實際案例的反饋,點擊這里查看原文>>>
《保險法》16條「不可抗辯條款」內容:
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雖然兩年不可辯條款對我們投保人是非常有利的條款,避免由於自己疏忽大意導致一些事項未如實告知,只要過了兩年不可抗辯期,保險公司沒有提出異議的話,那麼將來不得以此為拒賠理由了。
但是長期來看,也可能誘發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保險公司出於保護自己利益可能會加強核保,甚至提高保費等作為應對。所以深藍君的態度是盡量做好如實告知,切勿玩火,以免給自己帶來沒必要的麻煩。
上次的文章裡面還漏掉了一種情況,比如未告知事項同保險事故的發生無關系,那麼大部分情況下保險公司是需要理賠的。比如未如實告知乙肝大三陽購買了定期壽險,但是由於發生意外身故,這種情況在過往的訴訟中,一般都會獲得理賠。

B. 沒有如實健康告知,保險公司會怎麼做

過失未告知,解除合同,退現金價值。
故意不告知,解除合同,不退錢。

熱點內容
利率越低債券價格高 發布:2021-09-10 11:04:26 瀏覽:403
基金交易原則 發布:2021-09-10 11:03:50 瀏覽:464
車險如何網上買保險 發布:2021-09-10 11:03:14 瀏覽:970
英國郵局申根保險價格 發布:2021-09-10 11:03:13 瀏覽:16
果洛網上炒股 發布:2021-09-10 11:01:59 瀏覽:9
股市中的換手率內盤也算在內嗎 發布:2021-09-10 11:01:56 瀏覽:80
60歲老年人保險價格是多少 發布:2021-09-10 10:58:41 瀏覽:606
匯博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發布:2021-09-10 10:57:17 瀏覽:66
河南期貨從業資格成績查詢入口 發布:2021-09-10 10:57:14 瀏覽:422
乙烯期貨價格 發布:2021-09-10 10:55:20 瀏覽: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