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怎麼知道投保人是否健康
⑴ 投保時隱瞞了被保險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會怎麼樣求解
答:對於保險公司提出的與被保險人健康有關的問題,比如是否吸煙,是否因某些疾病進行過治療等,不管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是否為同一人,投保人都必須如實回答。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且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或者是否提高保費的,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投保人是故意隱瞞,則保險公司不僅不承擔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保險責任,而且不退還保險費;如果投保人是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則保險公司不承擔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保險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舉例:老張有多年的吸煙史,在購買一份重大疾病保險時,對於投保單上「您是否抽煙/煙齡幾年」的問題,選的是「不吸煙」。後來老張因肺部疾病住院手術,遂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保險公司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老張在投保前的病歷上,清楚地記載有吸煙史的字樣,於是按照法律規定不承擔理賠責任,並解除了與老張之間的保險合同。但保險公司考慮到老張未如實告知屬於重大過失,因此還是退還了老張的保險費。 舉例:老李一直有心臟疾病,醫葯費花銷較大,他於是萌生了帶病買保險的想法。保險營銷員在承保時,發現老李較為可疑,就提出要看看老李之前的病歷及醫保用葯記錄。老李找醫院的熟人為病歷作了虛假的補充說明,騙取了核保通過。一年後,老李發病住院,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在赴醫院調查中發現了老李在投保過程中隱瞞病史的情況,且由於老李為了核保通過,有預謀地對病歷做了手腳,顯然屬於「故意」隱瞞。因此,保險公司不但不承擔理賠責任,而且不退還老李的保費。
⑵ 保險健康告知有什麼講究
健康告知的意思是將被保險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告知給保險公司,以供他們做風險評估,最終確定是否可以承保的過程。如果不太清楚健康告知是什麼,這篇文章能幫到你:《如實告知義務是什麼?》
面對必不可少的健康告知,如果我們不想被拒保,投保後也不想被拒賠,那麼如何正確地填寫健康告知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一、只告知問到的情況
目前投保的健康告知大多採用的是有限告知方式,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問到我們的問題,我們需要如實回答,沒有問及到的,就無需回答。
二、不要刻意去體檢
健康告知,是告知已經確診的疾病,如果沒有在醫院確診,那就是未知的,無需告知,這種情況不屬於隱瞞。相反地,如果體檢之後,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顯示有部分指標是異常的,那麼就必須告知了,這是已知的情況,不告知就屬於隱瞞。
三、及時進行補充告知
補充健康告知其實和投保前的健康告知是一個概念,是補充在投保前的健康告知中忘告,漏告的情況。補充告知的幾種結果,無非是標准體承保、除外責任承保、加費承保、拒保這幾種。
補充告知分三個時間段:
(1)猶豫期內:在這個時間段內進行補充告知,如果沒有通過審核,是可以拿回全額保費的。
(2)猶豫期後且在投保兩年內:這個時間段補充健康告知,未通過審核的話,是會被保險公司要求退保,而且只能取回現金價值。
(3)投保兩年以上:這個時間段進行補充告知,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不可解除合同,仍需履行合同保障責任。
四、奶爸總結
健康告知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遵循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公司問到的要如實回答,沒問到就不必回答。但是也要明確認識到健康告知的重要性,做好健康告知這一環節,理賠才會更輕松。
望採納!
⑶ 網上的保險投保了繳費成功生效後是不是就認可了投保人的健康信息
投保之前必須是健康體。如故意隱瞞或不告知自己的既往史,即使投保成功,保險公司仍然有理由可以拒賠。
⑷ 網上投保的,保險公司如何知道被保人有無重大疾病
首先保險的四大原則第一條就是誠實守信,保險公司保障的是身體健康的人
其次在投保的時候要求投保人如實告知,會有兩種情況,第一種,一個人已經患重大疾病,但是他不知道,他可以投保,待觀察期過後發現可以獲得理賠,第二種情況,一個人已經患重大疾病,已經知道,給保險公司說自己沒有患病,投保了保險公司並核實通過,這樣的保險保險公司是有權力拒賠的,並且不退保費
再者,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會面談,查醫院病歷,社保用葯記錄等判斷是否有欺瞞,符合理賠條件
最後,不要存僥幸心理,誠實信用,
⑸ 你覺得保險公司會私自查詢投保人的病史嗎
我覺得保險公司會私自查詢投保人病史的。一般情況下,我們在入保險的時候,都是需要自行告知是否患有重大疾病的。保險公司還會去當地的醫院門診裡面隨機核查投保人的健康情況,如果是不符合投保條件的,保險公司也會拒絕參保人投保的。有時候保險公司不只是在我們入保險的時候查詢我們的病歷,還會在發生理賠的情況下,私自去各種醫療中心查詢我們是否患有基礎性疾病,以便於確認我們是否存在騙保的行為。如果是存在騙保的行為,保險公司是可以有正當理由拒絕理賠的。所以說,我們在入保險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門檻,免得交很多年的保險,真正用到的時候,發現保險已經不管用了。
那麼,你會為自己額外的入一份商業保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