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銷售和營銷區別
A. 保險中傳統營銷跟顧問營銷的區別再哪
沒有本質區別,傳統營銷看起來更像推銷產品,顧問營銷會告訴你說,我介紹這個產品只是因為你需要!
B. 保險銷售員和保險營銷員有什麼區別還是說是一樣的
電話營銷的工作職責跟做保險銷售職責不一樣!
一、電話營銷(TMK)是通過使用電話,來實現有計劃、有組織並且高效率地擴大顧客群、提高顧客滿意度、維護老顧客等市場行為的手法,現代管理學認為電話營銷決不等於隨機的打出大量電話,靠碰運氣去推銷出幾樣產品。電話營銷員的工作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電話銷售人員需要樹立良好的心態,以積極熱情的態度堅定的信心去投入工作,要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3、使用規范的、標準的語言開展電話營銷工作,在次通話前前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備;
4、在電話中進行交流必須做到如同面談一樣,要微笑服務、要用真誠、熱情、周到、謙虛、尊重的口氣;
5、要想成為一名優秀的銷售人員要不斷挑戰自我,要有突破、創新,要用心去做。遇到困難要及時調整自己的心態,不要因情緒影響自己的語言和工作;
6、平時銷售人員應該做好記錄,做好客戶分析,及時傳遞信息;
7、作為一種優秀的電話銷售人員要認真傾聽客戶的意見,要善於傾聽客戶的要求,甚至客戶的抱怨,要讓客戶感受到你氣度,做好解釋工作,及時反饋信息;
8、電話銷售人員的工作之一就是負責呼入電話接聽,了解客戶信息來源,對客戶提出問題給予耐心回答並及時講客戶信息錄入系統;
9、對所分配客戶進行及時回訪跟進並及時將客戶信息錄入系統;
10、作為一名稱職的電話銷售人員還要做到電話跟進客戶,邀約客戶到店;
11、電話回訪客戶滿意度;
12、及時將邀約到店客戶信息更新到銷售線索引導管理系統。
二、保險銷售員就是在推銷保險商品之前為顧客提供的涉及保險方面的服務,這是在精心研究客戶保險需求心理基礎上,在他們未接觸到保險商品之前,用一系列激勵方法來激發顧客購買慾望而提供各項服務的銷售員。保險銷售員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幫助顧客識別風險;
2、幫助顧客識別家庭風險;
3、幫助企業識別風險;
4、幫助顧客選擇風險防範措施;
5、幫助顧客做好家庭財務計劃;
6、幫助企業進行風險防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銷售和營銷的最大區別是什麼
營銷和銷售的區別簡單來說,營銷有兩個方向:做市場和做銷售。市場主要是指產品的市場策劃、品牌管理之類的,銷售主要是指產品的售賣,業務的開拓之類。而分銷則是銷售裡面的其中一個環節。就是如何選擇適當的渠道或者途徑將公司的產品銷售出去。 銷售在於一個銷字,只是簡單地把產品售與客戶 營銷除於銷以外,還要營,就是經營,思考如何去進行銷售,更多的在於宏觀方面。 營銷,需要策劃、管理、制定戰略,一個營銷的總負責人需要有很多方面的知識和經驗,而銷售,就是將產品賣給買家。銷售人一般很少考慮產品的發展,而只考慮如何將現在的產品售出。 分銷是從強調銷售渠道的方式來定義銷售;而銷售則是一個大概念,就好像什麼叫「家私」一樣。兩者是從不同的方面來定義銷售。 http://www.xinianhua.com 營銷則是一門應用學科,它包含了從產品、價格、渠道、促銷等問題引申出的一系列學問。 營銷是一種理念一種戰略,如果用一個人比喻成一個企業的話營銷就相當於這個人的血液,可見營銷的重要性. 簡單點說 銷售就是怎麼賣好你的東西 營銷就是怎麼使你的東西好賣 營銷更注重長遠性\戰略性和宏觀性 營銷無處不在 你和客戶交流 吃飯 上街 都可以說你在營銷 (和保險差不多 呵呵) 可是銷售通常是和產品結合在一起的 對於現在銷售可以說是一個過時的詞了 可是二者的區別好象也並不是那麼明顯 營銷 就是更好的 持久的 達到最滿意境界的 銷售
D. 營銷與銷售的區別是什麼
一直發現很多人總將營銷和銷售混為一談,其實營銷的力量比銷售大的多,當然區別也大的多。如果已經三年都沒有業績突破了,那麼趕快放放銷售吧,因為銷售的問題有時候不是銷售自己可以解決的。
營銷與銷售的區別
1、包含的內容不同:
營銷是一個系統,而銷售只是營銷的一部分。
營銷包括:市場調研、市場推廣、品牌策劃、銷售、客戶服務等等。
2、思考的角度不同:
銷售主要是企業以固有產品或服務來吸引、尋找客戶,這是一種由內向外的思維方式。
營銷則是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並把如何有效創造客戶做為首要任務,這是一種由外而內的思維方式。
3、結果的訴求不同:
銷售是把產品賣好,是銷售已有的產品、把現有的產品賣好
營銷是讓產品好賣,是產品的行銷策劃、推廣,營銷的是目的是讓銷售更簡單甚至不必要,讓產品更好賣
商場如戰場
銷售就是作戰部隊在營造作戰平台前提下的攻城略地
營銷如打仗:
政治部——市場定位
參謀部——市場調研和策劃
後勤部——市場推進支持
裝備部——產品研發和改良
陸軍——陣地佔領銷售推進
海軍——作戰協助促銷支持
空軍——市場突破溝通造勢
你想孤軍作戰還是組合作戰,如果說當你的紅軍沒辦法只有小米加步槍,那麼現在看看哪場戰爭不是一場綜合實力的比賽,如果你還是只有陸軍攻城略地,那麼你如何才能有勝算?
兩者格局的差異:
營銷需要我們以長遠的戰略眼光確定大的方向和目標,並以切實有效的戰術謀策達成中短期目標,營銷的這些特性,會進一步激發、訓練我們的長遠商業目光及把握市場機會的能力。
因為營銷是一種以外向內,通過外部環境改造企業內部環境的思維,它更能適合於市場,所以營銷不但適合於企業的長遠發展,同時也是一種以市場為本的謀利思維。
總結:
銷售和營銷的差異在於:
銷售是一種戰術思考,以銷售力為中心,注重銷售的技巧與方法,關心的是現有商品的銷售和銷售目標的實現。
營銷是一種戰略思考,以創造力為中心,注重建立能持續銷售的系統,關心的是客戶的需求滿足和企業的永續經營。
從銷售到營銷的跨越其實就是從:
戰術到戰略 眼前到未來 短利到長利 生存到永續
E. 銷售和營銷的區別是什麼
營銷不是銷售,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賣東西」,不單是商業活動,它是個人和集體通過創造、提供出售並通過與別人交換產品和價值,以獲得所需所欲之物的社會和管理的過程。它包括幾個核心概念:慾望和需求:人類除了維持生存的物品,人們還對娛樂、教育等有著強烈的慾望,並表現出強烈的愛好。 產品:人們靠產品滿足自己的需要和慾望,所以產品是指任何能用來滿足人類需要的東西,包括服務。銷售和營銷的區別之一就是,營銷把目光放在顧客的需要而非產品本身上。 價值、成本和滿意:綜合考慮產品、服務滿足人們需求程度的高低和所要付出的成本是必要的,惟有如此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交換、交易和關系:交換是過程而不是事件,交換達成交易的產生,而交易是終結點。為此,營銷者要縮短交換過程,以達成更多交易。精明的營銷者會和消費者、分銷商、供應商建立長期的、信任的和互利的關系。因此,營銷已經從追求每個交易利潤最大變為追求其他各方利益關系最大化。 市場:是各種不同需求的現實的、潛在的顧客群。市場=人口+購買力+購買意願。 對於市場營銷,我們可以建立一個模型: 基本需求/市場/慾望/交易/核心概念/產品需求/ 市場營銷觀念和銷售觀念是在對待組織、顧客和社會三者利益沖突上不同的觀念。 銷售觀念認為,如果聽其自然的話,消費者通常不會足量購買一個組織的產品,因此,有必要進行積極推銷和進行大量促銷活動,即認為銷售數量和企業促銷努力成正比。作為現代營銷之父的菲利普·科特勒先生認為:「當顧客步入商品陳列室,企業推銷員便開始揣摩來者的心思,如果有一位顧客喜歡某種式樣的汽車,推銷員就會馬上告訴他,另一位顧客正好也打算買這輛汽車,因此要當機立斷。如果顧客因為價格而猶豫不決,推銷員馬上又會提出他可以找經理商談,把價格降得更低些。這位顧客等了10分鍾,推銷員就滿面春風地出來說:『老闆起初不同意,但我好歹說服了他。』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激發顧客立即購買。」而營銷觀念是與銷售觀念大相徑庭的。彼得·杜拉克說過:「某些推銷工作總是重要的,然而營銷的目的就是要使推銷成為多餘。營銷的目的在於在於深刻地認識和了解顧客,從而使產品或服務完全適合他的需要而形成產品自我售。」簡單來說,營銷以消費者為中心、以競爭為基礎、以協調為手段,企業利潤是營銷的結果而不是企業的目的。 簡單一點,可以這樣理解:銷售的目的是把產品推銷給用戶換回金錢,而營銷的目的是讓用戶拿著金錢主動購買你的產品。
F. 銷售與營銷有什麼區別
營銷與銷售的區別
1、包含的內容不同:
營銷是一個系統,而銷售只是營銷的一部分。
營銷包括:市場調研、市場推廣、品牌策劃、銷售、客戶服務等等。
2、思考的角度不同:
銷售主要是企業以固有產品或服務來吸引、尋找客戶,這是一種由內向外的思維方式。
營銷則是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並把如何有效創造客戶做為首要任務,這是一種由外而內的思維方式。
3、結果的訴求不同:
銷售是把產品賣好,是銷售已有的產品、把現有的產品賣好。
營銷是讓產品好賣,是產品的行銷策劃、推廣,營銷的目的是讓銷售更簡單甚至不必要,讓產品更好賣。兩者格局的差異:
1、營銷需要我們以長遠的戰略眼光確定大的方向和目標,並以切實有效的戰術謀策達成中短期目標,營銷的這些特性,會進一步激發、訓練我們的長遠商業目光及把握市場機會的能力。
2、因為營銷是一種以外向內,通過外部環境改造企業內部環境的思維,它更能適合於市場,所以營銷不但適合於企業的長遠發展,同時也是一種以市場為本的謀利思維。
G. 保險銷售與保險營銷的關系是
保險公司和傳銷的管理模式有相似之處。
個人的展業(生存條件),都相似。
不同點:
銷售的產品不同。(保險的產品是對消費者的一份保障,而傳銷銷售的是物質產品---有的甚至產品都沒有----光拉人頭----老鼠會)
生存的條件不同:
保險公司是合法銷售。
傳銷為現行的法規所禁止。
題外話:傳銷與直銷也有區別。
直銷是合法的,而傳銷是非法的。
首先,我不喜歡拿保險和傳銷作比較,既然有朋友問,那就來談談
1:從產品的角度,傳銷或直銷產品大多質量不錯,價格合理,但那隻是溫飽後的附加生活用品,對生活起錦上添花的作用.而保險是一種化解或轉嫁風險的手段,沒事的時候只當半強制的存錢,而一旦風險來臨,則是對因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助,有時,這種補助是雪中送炭.保險的另一種功能是理財,該功能已越來越被一些小康或富裕家庭所採用,目前一下子向保險公司交幾萬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即屬此類.
2:從銷售的角度,傳銷或直銷系統不講究業務員賣多少產品,他主要是鼓勵業務員拉人,一般業務員本人都會用,下線人越多,產品銷量越多,收入越多.所以傳銷或直銷系統業務員只有金字塔頂上少數人收入高,一般業務員賺不到錢.而保險銷售團隊,雖然也拉人,但他是以銷售為主的,不管一般業務員還是主管,都是銷售員,
且往往主管的銷售業績更高,當然也有少數業務員的業績高過主管的,業績越高,收入越高.
3:從行業的角度,傳銷或直銷只是整個日用品行業的冰山一角,他的產品可由其他非傳銷或直銷產品替代;而保險是社會三大金融行業之一,已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其產品特別是保障類產品具有不可替代性.
保險和傳銷的區別隨著經濟的發展,中國老百姓的保險意識日益強烈。但很多人仍對「死纏爛打」的保險代理人沒什麼好感,甚至有些人將「賣保險的」和搞傳銷的「老鼠會」等同起來。
的確,由於保險代理人的收入通常與銷售業績掛鉤,再加上自身素質良莠不齊,很多人在對險種條款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就登門推銷,有人以誇大保險責任來欺騙投保人,甚至私吞客戶保費的事件也不斷發生。這些大大損害了保險業整體的美譽度,使很多人對保險代理人避而遠之。
不過,事實上,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與傳銷人員有著本質的區別。
保險代理與傳銷6點不同
1、對保險代理人和傳銷人員的要求不同現有的保險營銷是國際上通行的展業方式,從業者必須經過嚴格的代理人資格培訓和保監會組織的考試,方能取得代理人資格。傳銷表面上對從業者大多隻有年滿18歲的限制,培訓缺乏系統性和管理要求都比較低,非法傳銷甚至向參加者進行灌輸所謂「善意欺騙」的技巧。
2、銷售產品不同保險是一種服務,是對未來的一種預期和保障,險種較多,條款內容也較為復雜,並且是根據市場的需求不斷開發和創新。傳銷產品往往以保健品和日用消費品為主,較為簡單。
3、保險和傳銷與客戶的服務關系不同在保險代理人與保戶簽訂保險合同時,才是保險的相應承諾和復雜的服務工作的開始,代理人一般都是極力向保戶推銷自己的產品。傳銷公司的實力和規模均有限,經營管理上也極不穩定,售後服務工作大多僅停留在買賣關繫上,或根本沒有能力提供售後服務工作。多數情況下,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拉人入伙騙取錢財。
4、價格制定的不同保險的價格是保險企業制定,然後報經保監會審批通過後方可向市場推廣,而傳銷產品價格則是由傳銷企業自己制定。
5、保險與傳銷的經營獲利方式不同保險資金一方面要運用於向保戶支付,另一方面主要是投資獲利。由於國內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比例和范圍受到國家金融政策的限制,僅投資於銀行存款,債券等少數領域,范圍較窄。傳銷是以暴利斂財為目的,所出售的產品大多價格嚴重偏離其價值,真實的生產成本很低,利潤是其成本的幾倍之多。
6、銷售增長模式不同保險的銷售增長是由廣大保險代理人努力推銷完成的,而傳銷是以拉人頭為手段,向參加者收取高額的入門費,依靠下線人數的增加來完成銷售業績的增長。
保險代理人管理謀變
完善保險代理人的管理體制,解決好他們的歸宿問題,已成為近年來業界關注和探索的熱點。已經有少數保險公司開始實行「職員制」,把部分優秀的代理人轉為公司員工。
據了解,「職員制」銷售模式中,所有通過考核的保險銷售人員都將與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他們之間是僱主和員工的關系,銷售人員和公司的內勤員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例如社會保險、公積金及午餐補貼等福利。在工作期間,公司也可以更好地對銷售員工進行系統性培訓,並對銷售人員的展業行為進行考核和監控。
雖然新的模式最終能否解決原有個人營銷體制的矛盾,能否帶動整個市場營銷管理模式的變化,這需要時間的檢驗。但無論怎樣,在個人營銷模式仍將長時間占據市場主流的情況下,任何對渠道新型管理模式的嘗試,業界都應予以關注支持。
另外,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為保險代理人的出路找到更好的突破口。保險經紀公司的員工有內勤和外勤之分,外勤主要負責銷售保險,但是他們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動合同而非代理合同,享有勞動法所規定的員工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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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與保險營銷員有什麼區別
正式員工簽的是勞動合同,保險營銷員簽的是代理合同,屬於外勤,公司員工屬於內勤。
I. 保險與傳銷營銷的區別是什麼
保險與傳銷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首先,保險產品是通過精算技術科學定價的產品,體現的是一種金融服務,由中國保監會審批和備案,產品的價格與價值是等價的。其中,用於銷售費用的部分僅占產品所有收入的5%左右;而傳銷產品「高價低質」,入門費多支付給傳銷人員。
其次,壽險公司獲利方式與非法傳銷純粹靠拉人頭收取高額入會費來獲利明顯不同。再其次,壽險營銷制度鼓勵「按勞分配」,而非法傳銷是通過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招攬人員,以拉人頭為利益分配導向。
最後,保險總公司與派駐各地的省市地區分公司之間是行政隸屬關系,並不是「上下線」的利益關系。而傳銷組織整體就是一個大「金字塔」架構,其實質是「上下線」之間的非法利益關系。
對於局部地區的個別代理機構涉嫌利用傳銷手法違規銷售保險產品,引起了工商部門的關注和處罰的現象,對此應高度重視。
一方面,保險公司應強化對壽險營銷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訓,禁止營銷員兼職開展非法傳銷活動,將營銷隊伍與傳銷組織、營銷與傳銷行為嚴格區分開,避免對行業形象和隊伍穩定產生不良影響。
另一方面,密切關注保險代理公司和非法組織運用傳銷的機理和方法,銷售經保監會審批和備案的保險產品,或捏造的保險產品。一旦發現這種苗頭和問題,應迅速採取措施,聯合公安、工商部門予以查處或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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