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算師
Ⅰ 保險行業的理算師級別怎麼考
得混資歷啊,一般都是在進保險公司後由各保險公司組織,有時候即使分數高,由於不在這個崗位上,也不會給你這個職稱的,肯定機關這塊先滿足,然後按資排輩,除非真的考得很爛
Ⅱ 保險理算師是具體干什麼的
保險理算,是為保險產品做規劃的,一般是一家保險公司的總精算師。做這個職位的很多,帶證上崗的不到一百人,也就是全國沒有幾個保險公司有這樣的人。
Ⅲ 怎樣報考保險理賠師
每年兩次,4月份和10月份,你可以問問保險公司,然後他們報名的時候給你一起報了就行了。
Ⅳ 人壽保險理賠員具體做什麼
崗位職責:理賠、講師、有經驗可帶團、服務於買保險的客戶。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最大的人壽保險公司,總部位於北京,注冊資本282.65億元人民幣。
作為《財富》世界500強和世界品牌500強企業——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的核心成員,公司以悠久的歷史、雄厚的實力、專業領先的競爭優勢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贏得了社會最廣泛客戶的信賴,始終占據國內保險市場領導者的地位,被譽為中國保險業的「中流砥柱」。
Ⅳ 參加保險理賠師資格考試的條件是什麼
理賠師指調查、分析和確定保險公司在疾病、傷亡和財產損失時的責任;試圖解決投訴者的問題;采訪醫學專家、保險代理人、目擊證人或原告以收集信息;在制度規定下計算和支付費用。
教育培訓:保險、法律、會計、金融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工作經驗:2年以上從事保險理賠或保險業務工作實際經驗,擁有保險行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Ⅵ 請問同行或了解此行業的網友,中國保險行業的理算師失業的人多嗎40歲以上失業保險理算師可以做什麼工作
本人覺得在保險公司里做過1年以上的,應該適應任何行業的呀!關鍵看你的心態如何,試著去適應這個社會吧!永遠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Ⅶ 成為保險理賠師。需要哪些條件
保險理賠師的工作內容:
調查取證,收集、整理並審核查勘定損資料;
接到查勘定損通知後,組織客戶及有關人員,現場調查取證,核定保險事故的損失;
接見客戶,檢查確定財產權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醫院記錄,確定責任;
檢查索賠形式和其他記錄確定承保范圍,對職責范圍內所有賠案、代理算賠案進行賠款理算;
向客戶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釋理賠結論,處理客戶反饋的有關查勘定損意見和理賠意見;
理賠文件整理歸檔,建立、維護理賠業務資料庫和客戶風險檔案,分析客戶風險分布狀況,提出風險管理對策,確保理賠信息數據的真實准確;
研究理賠有關政策、管理制度和實務流程,提出擬定以及修改意見,不斷提高賠付的質量和效率。
Ⅷ 保險公司的理算崗位
1、理算崗是理賠崗位。一般是指賠款理算。主要是賠案繕制,也就是整理賠案材料,並根據條款規定,對材料進行初審並對費用進行第一次審核。下一環節是核賠崗。是一個事務型崗位,技術含量相對不高,一般大專畢業或中專畢業,經過培訓即可上崗。一般在分公司和支公司設,在總公司一般沒有理算崗。
2、和精算完全不同。精算崗是一個技術崗位,主要負責公司准備金的評估和提取,產品費率的測算和評估。要求具備相當高的專業素質。一般只在總公司設專門的崗位。
3、需要掌握的技能:做理算的話,數學基礎要好一些,因為會算一些東西,最好邏輯思維較好,打字速度也要快,具體電腦使用常識,不要犯電腦沒插電就說開不好機找人維修的笑話,常用辦公軟體EXCEL和上網軟體、看圖軟體等使用要好。如果做精算的話,先去大學學一個精算或統計的本科,考上3-4門的精算師資格考試你就知道了。
Ⅸ 海損理算師的理算師同其他理賠人員的關系
說到這里,有人就會提出,上面所說的海損理算師的工作,保險公司及船公司內部的理賠人員大多都可以做到。事實也是這樣。目前除共同海損由海損理算師理算完成已經被接受外,其它索賠都是很隨便的。可以由保險公司直接同船公司協商,也可以由保險公司直接委請理算師來編制理算書,又可以由船東直接委請理算師,等等這些都可根據不同國家或不同公司的習慣而決定。象在英國或香港,理算師是在事故一發生就已介入,無論是共同海損還是單獨海損的案件。而在中國,單獨海損索賠大多都是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直接商議完成的。
但是,從國際市場的發展趨勢上看,筆者認為越來越多的人會接受使用海損理算師進行單獨海損理算等來協助索賠。尤其是在中國,隨著保險市場的開放,共保的出現,較小船公司內部的運作,以及競爭的日趨激烈,就象下面所提到的,理算師會在這其中起到不可忽略的作用。 由於經濟發展的變化,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和船公司內部減少了從事理賠的專門人員。就船公司而言,她的目的是營運中的盈利,投入過多的人員在理賠方面本身就意味者經營中的缺陷。應該說,經營越好的公司,理賠人員的相對比例就越少。而小公司就更要考慮是否有必要或能力設立一定數量的專職理賠人員。一旦有事故出現,船公司也希望盡快解決索賠以留出時間在盈利的工作上面。理算師作為專業的理賠人員正解決了這一問題。
同樣,在保險公司中,保險公司的主要收入之一是保費,良好的服務是保費收入的保障之一。在共保和分保情況下,由良好聲譽的理算師編制的理算書可以成為良好的依據,使索賠盡快達成。從而提高了服務質量。同時,理算師作為索、賠雙方的緩沖往往會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從經營上總的來講,理賠在一個公司中不屬於創利部門,個別公司內由此而產生的不利分配製度也造成了從業人員的不良情緒。 在我國,共同海損事發生後,船東會及時同理算師聯系,宣布共同海損,通報有關情況,詢問有關意見等。但同國際上一些理算師相比,我國的理算師在案件的早期介入的時間要少了許多。這其中有許多原因,在此暫不作分析。
無論是在共同海損或單獨海損案件中,海損理算師在事故早期介入的目的是很清楚的,一就是為了盡量減少損失和發生不必要的費用,二是盡量保證事故中的墊款人(通常是船東)的利益,使其所花費的金錢能夠最大限度地獲得索賠。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理算師會從金錢的角度分析船東所作決策的結果,向船東提出多種方案以供船東決策。但是,由於著重角度不同,當出現法律問題時,理算師仍不能代替律師的工作。總的來說,理算師在早期事故中的介入是以協助當事人為方向,他能幫助墊款人或船東清楚的明確他們所做決定的利益結果。
具體工作的內容會根據各種案件的情況不同而不同。但在共同海損案件中有一項工作基本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收集共同海損擔保的工作。收集擔保的工作有時是非常繁瑣的。但由於理算師的經驗及在工作中同一些保險公司建立起的關系,由理算師從事這項工作同船東比較起來就相對容易多了。除共同海損擔保外,理算師還可以協助收集象救助擔保等其它性質的材料。 收集材料的工作有一部分其實在早期事故處理中就已進行。在事故處理告一段落後,理算師會向船東要求更詳細和全面的材料。這些材料包括事故以及損失的證明材料、費用賬單以及船東等對有關材料和賬單的解釋。由於理算師對材料的要求全部是針對索賠目的而產生的,它節省了船東面對大量材料挑選的局面,從而節省了船東及保險人的時間。
接觸過海損理算報告的人可以認識到,海損理算報告的編制是以索賠為目的。它會對事故給予簡單的事實陳述,包括一切有關的證明材料,陳述索賠的理由,劃分有關的損失和費用,解釋一些必要行為和費用,最終提出索賠的申請。事實證明,有良好聲譽的理算師編制的優良的理算書會給各有關方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就船舶保險單的索賠而言,無論是共同海損還是單獨海損案件,理算師都無權直接向保險人索賠。因為保險單中的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險人。所以,當案件理算完畢後,理算師會將理算書交給被保險人,由他們去完成船舶保險單下的索賠。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理算書只是索賠的一個依據。
而在共同海損案件中,貨物的共同海損分攤通常是由理算師代船東收取的。這主要是由於:(1)理算師在理算過程中已經與有關的貨物關系方取得了聯系;(2)在收集共同海損擔保時,一些共同海損擔保函是出具給海損理算師的。(3)貨方對於理算的一些疑問可以直接由理算師答復。理算師收到的共同海損分攤會存入一有利息的銀行帳號中,到最終全部或大部分收到時再轉給墊款人。目前在我國,由於種種原因,收到的共同海損分攤在理算師保管過程中只能有非常低的利息。
應當清楚的是,海損理算師並不是在理算書編制完畢送交各有關方後就完成了全部工作。他對理算書隨時有解釋的義務,直到全部索賠完成。當在結算中發現新的情況或發現理算書中的錯誤時,理算師有責任對其進行更正。
另外還有一點應明確的是,在實際工作中有時為了使墊款方的費用可以盡早得以收回,海損理算師可能會就現有的材料編制報告。象碰撞案件中碰撞責任索賠尚未完成前的僅就共同海損進行的理算,單獨海損下的預付報告,一部分修理尚未完成前提交的索賠報告等。在這些情況中,理算師會對未完成的工作有所交代,象碰撞案件的二步理算等,以使有關方可以清楚他們的最終的利益。
結束語
綜上所述,海損理算師是由於市場的需要而存在。他們的存在也是由於第三方身份的優越條件以及作為特殊工作者所擁有的專業技能。他參與理賠工作的目的就是為了節省當事人的金錢和時間,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和費用,使索、賠各方的利益都可以得到公正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