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壽保險與健康保險
從保險角度上來講它們同屬於人身保險的類別,但是裡面又有一些簡單的區別,比如人壽險有的是可以領取的,類似儲蓄的功能,而健康保險中的一種叫醫療住院保險可以解決一些醫療費用的問題。所以,具體地說壽險和健康險是有很大的差別的,下面是我的幾個簡單淺見分析。
1、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是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生存或死亡,由保險人根據契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2、健康保險:也叫疾病保險。是以非意外傷害而由被保險人本身疾病導致的傷殘、死亡為保險條件的保險。
3、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現在很多組合都是主險是壽險附加重疾險、住院醫療險等健康險。搭配起來,保障功能就大。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② 人壽保險與健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的區別是什麼
1、保險責任不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強調事故的外來性,而健康保險則是強調身體內部疾病引起的治療作為保險事故;兩者的區別是在於人身意外傷害上表現得很明顯,因意外傷害住院治療的,健康保險將給付醫療保險金,而意外傷害保險則待醫療終結,確定為殘疾時,才給付傷殘保險金;由疾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是健康保險的保險責任,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責任是意外傷害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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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給付性質不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大都是定額給付,具有給付性。而健康保險的給付保險金大都具有補償性。其形式有三種:
(1)定額給付:類似於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2)實際補償:按實際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付,雖然有最高額的限制;
(3)預付服務:由保險人直接支付醫療費用。
③ 健康保險與人壽保險的聯系如何
健康保險主要說的是醫療保險,可以再加上重大疾病保險;
人壽保險就是包括和人身險相關的保險了,重疾險,醫療險,壽險,意外險,年金險等
④ 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
主要有以下幾個不同之處:
第一點:險種不同
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
健康保險是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
第二點:保障期限不同
人壽保險有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等。
健康保險可分為短期健康險和長期健康險,短期健康險是指保險期間在1年及1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長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超過1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1年,但是有續保條款的健康險。
第三點:保險金給付方式不同
人壽保險屬於給付性保險,只要發生了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就要按照合同規定給付保險金。共有三種:紅利、退保金和保險金給付。
健康保險保險金給付方式主要有3種類型,即費用補償或報銷型、定額給付型和住院補貼型。
第四點:經營風險不同
人壽保險,核保重點就是人的壽命,核保的程序相對來說簡單。
健康險的保險責任是傷病保險,其影響因素特別復雜。健康險的風險因素非常多,逆選擇和道德風險更為嚴重,因此在核保方面,健康險比人壽保險嚴格的多。
⑤ 健康保險與人壽保險的區別
健康保險,又稱「疾病保險」。是指在被保險人身體出現疾病時,由保險人向其支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健康保險的支付范圍通常包括醫療費用、收入損失、喪葬費及遺屬生活費等。此種保險多與傷害保險合辦,也有與人壽保險合辦的。為防止道德危險,辦理健康保險時,保險人通常都規定一段試保期間,對被保險人在此期間後發生疾病造成的損失,保險人方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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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的區別都屬於
您好!健康險是指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使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健康保險的保險費率與被保險人的年齡、健康狀況密切相關。
人壽保險的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人壽保險分為: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兩全保險等。現在市場上的分紅保險、萬能保險、投資連結保險等新型的人壽保險同樣也屬於壽險。
⑦ 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的區別
健康保險與人壽保險都屬於人身保險。都有誠信性、承諾性、服務性、有償性等人身保險的一般特點。
不同之處:
1、合同條款不同
健康保險所承保的責任之一是因疾病(不包含分娩)醫療給付責任,即對被保險人的疾病醫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保險人按照規定給付相應的疾病醫療保險金。由於健康險有風險大,不易控制和難以預測的特性,在健康保險中,保險人所承擔的疾病醫療保險金的給付責任往往制定出很多限制或制約性的條款,比如體檢條款、免賠額條款、等待期條款等。而人壽保險在合同條款上,沒有健康險那麼復雜。
2、給付方式不同
健康保險保險金給付方式主要有3種類型,即費用補償或報銷型、定額給付型和住院補貼型。需要指出的是,為了防止被保險人通過保險獲取額外利益,根據損失補償原則,對於費用補償型的健康保險,保險人具有行使代位追償的權利。即如果被保險人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是因第三者的責任所致,被保險人發生醫療費用後,若醫療費用已從第三方得到全部或部分賠償,保險公司可以不再給付保險金或只給付第三方賠償後的差額部分。若保險公司已經支付了醫療保險金,被保險人應將向第三方要求賠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代其追償。
人壽保險屬於給付性保險,只要發生了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就要按照合同規定給付保險金。共有三種:紅利、退保金和保險金給付。
3、精算技術不同
健康保險在制定費率時主要考慮的是傷殘率、疾病率、疾病(傷殘)持續時間,它的計算基礎是保險金額的損失率以及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人壽保險在制定費率時主要考慮的是死亡率、費用率、利息率。
4、經營風險
健康險的保險責任是傷病保險,其影響因素特別復雜。健康險的風險因素非常多,逆選擇和道德風險更為嚴重,因此在核保方面,健康險比人壽保險嚴格的多。
人壽保險在這方面的風險就非常小,核心標准就是人的壽命,核保程序簡單。
5、保險期限不同
健康保險可分為短期健康險和長期健康險,短期健康險是指保險期間在1年及1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長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超過1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1年,但是有續保條款的健康險。
而一般的壽險合同主要是長期合同,在整個繳費期間可以採用均衡的保險費率。
(7)日本人壽保險與健康保險擴展閱讀:
經濟補償功能是保險的立業之基,最能體現保險業的特色和核心競爭力。具體體現為兩個方面:
1.財產保險的補償:保險是在特定災害事故發生時,在保險的有效期和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金額內,按其實際損失金額給予補償。通過補償使得已經存在的社會財富因災害事故所致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上得到補償,在使用價值上得以恢復,從而使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連續進行。這種補償既包括對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償,也包括對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經濟補償,還包括對商業信用中違約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補償。
2.人身保險的給付:人身保險的保險數額是由投保人根據被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繳費能力,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與被保險人雙方協商後確定的。
損失補償
損失補償原則是保險人必須在保險事故發生導致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根據保險責任的范圍對受益人進行補償。其含義為保險人對約定的保險事故導致的損失進行補償,受益人不能因保險金的給付獲得額外利益。一般來說,財產保險遵循該原則,但是由於人的生命和身體價值難以估計,所以人身保險並不適用該原則,但亦有學者認為健康險的醫療費用亦應遵循,否則有不當得利之嫌。
⑧ 人壽保險,意外保險,健康保險三者之間的區別和聯系
根據《保險法》第十二條,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根據《保險法》第九十五條,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釋義》(吳定富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第8頁,「人身保險主要有以下幾種:(1)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生存或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包括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養老保險、年金保險等;(2)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通過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等方式對健康原因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包括短期健康險、長期健康險、重大疾病保險、醫療保險等;(3)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而致殘、致死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⑨ 人壽與健康保險
您好!
1、壽險:全稱人壽保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當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死亡或者是生存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的規定的給付保險金的一種商業保險。
目前市場上的人壽保險有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兩全保險。
生存保險: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滿期之後依舊生存,被保險人就可以拿到約定的保險金
死亡保險: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保險公司給付約定保險。
兩全保險: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內死亡,或在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時,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均應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壽保險。
2、健康險:是一種為人們提供健康保障的保險。目前市場上的健康保險有疾病保險、醫療保險、護理保險和收入保障保險。
疾病保險:主要有普通疾病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只有被保險人感染了保險合同保障的疾病,保險才會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通常這種保單的保險金額比較大,給付方式一般是在確診為特種疾病後,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險金額。
醫療保險:是一種以約定的醫療費用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包括住院、護理、醫院設備等的費用。
護理保險:只要是為被保險人提供護理服務費用補償的健康保險,一般針對的是一些因年老、疾病或傷殘而需要長期照顧的人群。
收入保障保險:指當被保險人由於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殘疾,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減少收入時,由保險人在一定期限內分期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