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和人身保險的區別
A. 人身保險和人壽保險有哪些區別,區別是什麼
人身保險:以人的壽命或者身體為保險標的保險。包括:人壽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等。人壽保險: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的,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生存或身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如無附加條款一般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算是廣義的人身保險中一種。如果無法區別,你只要記住人壽保險一般只在兩種狀況下給付保險金:生存給付();身故給付(被保險人死亡
B. 人身保險與人壽保險有什麼區別
1、屬性不同
(1)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時,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以解決其因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濟困難。
(2)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保障由於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
2、涵蓋險種不同
人身保險所包含的險種大致有三種,即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和人壽保險。人壽保險涵蓋的險種也有三種,即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和兩全壽險。
3、保障范圍不同
人壽保險的業務范圍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兩全保險。這三類人壽保險的保障范圍具體如下:
(1)生存保險,以約定的保險期限滿時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如養老年金保險。
(2)死亡保險,以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3)兩全保險,以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死亡和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共同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如簡易人身險。
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這三大人身保險的保障范圍分別如下:
(1)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是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生存或死亡,由保險人根據契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2)健康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導致的傷、病風險為保險責任,使被保險人因傷、病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得到補償的保險。
(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殘疾(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2)保險和人身保險的區別擴展閱讀:
個人如何合理挑選人身保險
1、意外風險無處不在,所以個人在規劃保險方案時應該優先關注人身意外傷害保障,投保時建議投保人將意外傷害險的保險金額設定為自身年收入的10至20倍,這樣可以確保意外事故降臨時,被保險人的家人可以在10年內維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2、其次關注健康保障,為自己投保合適的健康險,投保時可以根據自己的醫療保障福利情況而定,若您是有社會醫保的人群,那麼選擇健康險時重點關注重疾和住院津貼保障,若您沒有社會醫保,那麼選擇健康險時要兼顧重疾和住院醫療保障。
3、市面上提供的人壽保險大致有三種,即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和兩全壽險,定期壽險物美價廉,比較適合經濟實力相對有限的工薪階層購買,投保可以以相對低廉的價格獲得實實在在的人壽保障;而對於經濟實力較為雄厚者,建議優先關注終身壽險和兩全壽險,在獲得人壽保障之餘,還能獲得投保收益。
參考資料:人身保險-網路
人壽保險-網路
C. 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的主要區別有哪些
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是按保險業務劃分的兩大分類。作為現代保險業的兩大部類,兩者由於標的性質的不同,存在著許多差異,其主要區別如下:
(1)基本職能不同。財產保險的基本職能是經濟補償;人身保險的基本職能是保險金給付。
(2)保險標的不同。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財產及有關利益,其保險標的的價值一般是可以計算的,保險金額的最高限額是保險價值,保險事故發生後,其賠償金額根據實際損失額和投保方式確定,具有損失補償的性質;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由於人的生命和身體的價值是很難用貨幣度量的,因而,人身保險的保險價值難以確定,其保險金額在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基礎上,依照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能力確定。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
(3)保險金額的確定依據不同。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根據保險價值確定的;由於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保險價值難以確定,因而其保險金額應在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基礎上,依照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能力來確定。
(4)保險合同性質不同。財產保險合同幾乎都為補償性合同,在財產出險並符合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補償原則進行賠償。而人身保險,特別是人壽保險,多為定額給付性合同,即事前保險人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約定,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保險給付金額。
D. 生命保險和人身保險有什麼區別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標的的保險,主要解決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傷害,疾病或死亡或年老退休時經濟上的困難.以壽命作為標的,分為生存和死亡狀態.以身體為標的;分為健康,生理機能,勞動能力.
生命保險也就是人身保險中的以壽命為標的那個大類,其實生命保險也就是人身保險的一種.
E. 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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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是按保險業務劃分的兩大分類。作為現代保險業的兩大部類,兩者由於標的性質的不同,存在著許多差異,其主要區別如下:
(1)基本職能不同。財產保險的基本職能是經濟補償;人身保險的基本職能是保險金給付。
(2)保險標的不同。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財產及有關利益,其保險標的的價值一般是可以計算的,保險金額的最高限額是保險價值,保險事故發生後,其賠償金額根據實際損失額和投保方式確定,具有損失補償的性質;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由於人的生命和身體的價值是很難用貨幣度量的,因而,人身保險的保險價值難以確定,其保險金額在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基礎上,依照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能力確定。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
(3)保險金額的確定依據不同。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根據保險價值確定的;由於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保險價值難以確定,因而其保險金額應在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基礎上,依照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能力來確定。
(4)保險合同性質不同。財產保險合同幾乎都為補償性合同,在財產出險並符合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補償原則進行賠償。而人身保險,特別是人壽保險,多為定額給付性合同,即事前保險人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約定,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保險給付金額。
F. 人身保險和意外保險有區別嗎
有區別。廣義的人身保險的范圍更廣,包括意外保險,還包括人身險(主險即身價)、重疾險、普通生病住院險及住院補貼、意外醫療險及住院補貼等,而廣義的意外保險是外因而使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以及意外醫療;狹義的人身保險是指被保險人的身價險,狹義的意外保險僅是指意外身故或意外殘疾。
G. 人身保險和社保有什麼區別啊急~
人身保險與社保的區別在於: 一、經營主體不同,人身保險的經營主休必須是商業保險公司。社保保險可以由****或其設立的機構辦理,也可以委託金融經營機構如基金公司銀行和保險公司代管。社會保險帶有行政性特色。我國,經辦社會保險的機構是由勞動與社會保障部授權的社會保險機構。 二、行為依據不同。人身保險是依合同實施的民事行為,保險關系的建立是以保險合同的形式體現,保險雙方當事人享受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也是以保險合同為依據的。而社會保險則是依法實施的****行為,享受社會保險的保障是憲法賦予公民或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為保證這一權利的實現,國家必須頒布社會保險的法規強制實施。 三、實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險合同的訂立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自願訂立的原則,除少數險種外,在多數險種在法律上沒有強制實施的規定。而社會保險則具有強制實施的特點,凡是社會保險法律規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必須一律參加,沒有選擇餘地,而且對無故拒交或遲交保險費的要徵收滯納金,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適用的原則不同。人身保險是以合同體現雙方當事人關系的,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對等的,即保險人承擔賠償和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完全取決於投保人是否交納保險費以及交納的數額。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險強調的是「個人公平」原則。而社會保險因其與****的社會經濟目標相聯系,以貫徹國家的社會政策和勞動政策為宗旨,強調的是「社會公平」原則。投保人的交費水平與保障水平的聯系並不緊密,為了體現****的職責,不管投保人交費多少,給付標准原則上是同一的,甚至有些人可以免交保險費,但同樣能獲得社會保險的保障。 五、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險的保障目標是在保險金額限度內對保險事故所致損害進行保險金的給付。這一目標可以滿足人們一生中生活消費的各個層次的需要,即生存、發展與享受都可以通過購買人身保險得到保障。而社會保險的保障目標是通過社會保險金的支付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對較低。 六保費負擔不同。交付保險費是人身保險投保人應盡的基本義務,而且保險費中不僅僅包含死亡、傷殘、疾病等費用,還包括了保險人的營業與管理費用,投保人必須全部承擔。因而,人身保險的收費標准一般較高。而社會保險的保障費通常是個人、企業和****三方共同負擔的。至於各方的負擔比例,則因項目不同、經濟承擔能力不同而各異。 與社保比,商業保險是交費自己選擇,社保是不夠溫飽型的,商業保險是社會保險的拐棍,是補充社保的,有商業保險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較高的生活水準. 退休後的養老金是自己定的因為其實就看你交了多少錢在保險公司. 社保一般都沒什麼或者是沒多少身故金的,而商業保險一般都有身故金(當然也有些只保生存的沒身故金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