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投保人健康有誤可以更改嗎
1. 保單可以變更投保人嗎
變更保險投保人:
徵得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後,您可以選擇將投保人變更為被保險人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來行使投保人的相關權利。同時請您注意如果條款約定不可變更投保人的則不能辦理,更改投保人後需重新選擇續期交費方式。
辦理方式及應備文件:
預約親臨櫃面應備文件:
①保險合同變更申請書(客戶信息變更類);
②健康及財務告知(保單存在投保人身故或全殘豁免責任的險種時由新投保人填寫並簽名);
③新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原投保人身份證件。
客戶委託業務員/他人辦理應備文件:
①保險合同變更申請書(客戶信息變更類);
②授權委託書;
③健康及財務告知(保單存在投保人身故或全殘豁免責任的險種時由新投保人填寫並簽名);
④新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原投保人身份證件;
⑤代辦人身份證件。
更改保險投保人需要注意的問題:
1、如變更原因為原投保人身故,須提供投保人死亡證明,由原投保人的合法繼承人書面委託其中一名代表親辦,申請變更投保人且新投保人對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辦理時需提供所有第一順位合法繼承人(原投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授權委託書、有效身份證件及其與原投保人的關系證明,若繼承人中存在已身故的情況,須提供身故證明,身故證明或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由其他繼承人共同聲明;
2、委託業務員辦理時,受託人僅限於該客戶名下任意一張有效保單的服務人員;
3、委託他人辦理時,受託人僅限申請資格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辦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2. 錄保單把投保人身高體重錄錯,然後通過保全變更過來,對合同有影響嗎
如果已經完成了保全變更並順利通過,這對於我們的合同是沒什麼影響的,保全後簽發的保險批單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您是問,保全過程會不會對合同產生影響,那就需要看您投保的是何險種,以及填錯的信息對於核保是否有較大影響。
比如在投保健康險里,我們的身高體重比,也就是BMI指數,是一個核保項,如果更改後的值提示客戶體重超標,那麼很可能會被要求做相應的體檢,如果體檢出一些比較嚴重的指標異常,那麼就很可能會影響之前的核保結果了。
3. 長期健康保險合同簽訂後能夠變更嗎
在簽訂保險合同之後,如果還沒有來得及履行或是沒有完全履行之前,雙方當事人根據情況變化,是可以對原保險合同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的。
只是不同種類的健康保險合同變更的事項不太一樣。
通常情況下,長期健康保險合同的主要可變更事項有以下幾個方面:
投保人的變更。
在投保人死亡、保險合同轉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保險利益不存在等情況下,可申請變更投保人,變更後的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必須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住所、地址變更也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受益人的變更。
受益人的變更一般較為普遍,主要包括保險事故發生前,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增加或減少受益人人數、變更受益份額等。受益人變更時應該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且變更後應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交費方式的變更。
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變更交費方法,比如由年交變為一次性交費。
保額的變更。
通常,增加保險金額是需要重新訂立保險合同的,這里所指的保額變更其實也就是指減少保額。如選擇減額交清保險,即在保險合同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投保人按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作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額,使合同繼續有效。
被保險人年齡的變更。
被保險人年齡的變更是指投保人對過失誤告的被保險人的年齡進行更正,按照誤告的年齡差距加收或退還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變更。
長期健康險合同一旦訂立之後,原則上是不允許變更保險責任的,但部分保險公司提供了可轉換權益,也就是說在投保人投保一定時間後,可以將健康保險合同轉換為其他人壽保險,轉換後的新合同將於轉換日開始生效。
4. 保險合同可以更改么
在保險合同的存續期間,可以使其主體、內容和效力有所改變。
1.主體變更主要是指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變更。
2.內容變更是指在主體不變的情況下,改變合同中約定的事項,這些變化會影響到保險人所承擔風險的大小。
3. 保險合同效力的變更包括合同的無效、合同的解除、合同的復效以及合同的終止。
5. 長期健康保險合同一經簽訂後可以變更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保險合同在簽訂後,沒有履行或是沒有完全履行之前,雙方當事人根據情況變化,是可以對原保險合同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的。只是不同種類的健康保險合同變更的事項不太一樣。
一般來說,長期健康保險合同的主要可變更事項有以下幾個方面:
1. 投保人的變更
在投保人死亡、保險合同轉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保險利益不存在等情況下,可申請變更投保人,變更後的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必須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住所、地址變更也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2. 受益人的變更
受益人變更較為普遍,主要有:保險事故發生前,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增加或減少受益人人數;變更受益份額等。受益人變更時應該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且變更後應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3. 交費方式的變更
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變更交費方法,如,由年交變為一次性交費。
4. 保險金額的變更
一般來說,增加保險金額須訂立新的保險合同,這里所指的保險金額變更一般指減少保險金額。如選擇減額交清保險,即在保險合同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投保人按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作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險金額,使合同繼續有效。
5. 被保險人年齡的變更
即投保人對過失誤告的被保險人的年齡進行更正,按照誤告的年齡差距加收或退還保險費。
6. 保險責任的變更
長期健康險合同訂立後,原則上是不能變更保險責任的,但部分保險公司提供了可轉換權益,也就是說在投保人投保一定時間後,可以將健康保險合同轉換為其他人壽保險,轉換後的新合同將於轉換日開始生效。
6. 保險中被保險人和投保人可以更改嗎
保險中被保險人是不允許更改的,但是投保人可以更改。被保險人,是指根據保險合同,其財產利益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投保人往往同時就是被保險人。
7. 保險合同可以更改嗎
保險合同可以變更。
保險合同變更是保險合同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根據情況變化,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原保險合同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變更內容主要包括保險合同主體的變更、內容的變更和保險合同效力的變更等。
投保人的變更,屬於合同的轉讓或者保險單的轉讓,如在轉移財產所有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同時將保險合同一並轉讓給新的財產受讓人。《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保險標的的轉讓應當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同意繼續承保後,依法變更合同。
被保險人的變更,只能發生在財產保險合同中。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即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這是保險關系確立的基礎,是不能變更的。在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變更實際上意味著投保人的變更,因為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保險利益因保險標的的移轉而消滅了,但是保險利益仍然存在,為受讓人所有。
受益人的變更,根據《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並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保險單上批註。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8. 投保人可以變更嗎
可以更改保險投保人。
徵得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後,您可以選擇將投保人變更為被保險人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來行使投保人的相關權利。同時請您注意如果條款約定不可變更投保人的則不能辦理,更改投保人後需重新選擇續期交費方式。
辦理方式及應備文件:
預約親臨櫃面應備文件:
①保險合同變更申請書(客戶信息變更類);
②健康及財務告知(保單存在投保人身故或全殘豁免責任的險種時由新投保人填寫並簽名);
③新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原投保人身份證件。
客戶委託業務員/他人辦理應備文件:
①保險合同變更申請書(客戶信息變更類);
②授權委託書;
③健康及財務告知(保單存在投保人身故或全殘豁免責任的險種時由新投保人填寫並簽名);
④新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原投保人身份證件;
⑤代辦人身份證件。
更改保險投保人需要注意的問題:
1、如變更原因為原投保人身故,須提供投保人死亡證明,由原投保人的合法繼承人書面委託其中一名代表親辦,申請變更投保人且新投保人對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辦理時需提供所有第一順位合法繼承人(原投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授權委託書、有效身份證件及其與原投保人的關系證明,若繼承人中存在已身故的情況,須提供身故證明,身故證明或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由其他繼承人共同聲明;
2、委託業務員辦理時,受託人僅限於該客戶名下任意一張有效保單的服務人員;
3、委託他人辦理時,受託人僅限申請資格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