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保險產品雖下架
Ⅰ 平安健康險的原產品是不是每年都會停售都會自動轉保
平安健康險不一定會停售,但是針對已經投保的客戶可以選擇自動續保或者升級的,一般都會有簡訊提示投保客戶。
Ⅱ 為什麼2020年的康寧保(B款)以下架了 下架的產品是不是意味著這款產品不好、不劃算再買了。
這款健康保障計劃的基本保險金額一年後開始每年以合同上載明保險金額的2%進行遞增,即等於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1+(保單年度數-1)×2%)。不幸患合同指定的大病,則2倍基本保險金額給付;不幸身故和高度殘疾,則3倍基本保險金額給付。但是在給付了重大疾病保險金,身故和高度殘疾相應減少。【回答】
Ⅲ 最近聽說昆侖健康保險有一款產品叫健康保(多倍版)好像不錯,有了解的嗎
介紹一下這款產品就知道好不好了。
昆侖健康保險的健康保(多倍版)最大的優勢是可以多倍賠付,第一次重大疾病在第15個保險單周年日零時之前確診,給付150%基本保額/已交保費/現金價值三者較大項;而第15個保險單周年日零時之後確診,給付100%基本保額/已交保費/現金價值三者較大項。第二次重大疾病則可以給付基本保額的120%。
如果是中症疾病可以賠付2次,首次50%基本保額,第二次60%基本保額;而如果患的是輕症疾病,可以賠付3次,首次30%基本保額,第二次40%基本保額,第三次50%基本保額。被保險人患重疾、中症、輕症,豁免後期未交保費。
並且這款保險產品還有惡性腫瘤醫療津貼,自首次惡性腫瘤確診之日起365日以後,被保險人因惡性腫瘤接受治療行為的,則給付30%基本保額的惡性腫瘤醫療津貼保險金。每一個保單年度內,給付一次為限;保險期間內,累計給付以3次。
其實從這些方面就可以看出來,這款保險產品整體保障上確實很全面,在賠付上也確實比較高,是一款不錯的保險產品。
Ⅳ 保險停售了還能續保嗎,為什麼保險產品會停售
產品停售了對已投的保單沒有任何影響,任何一份售出的保單都是合同,是經監管單位批准、法律承認的合同。
每年都有正常的產品更迭,不可能因為去年買的產品今年停售就失效。任何一款在售或停售的產品都會受到嚴格的監管限制,確保順利理賠。完成保單對任何一家保險公司來說,都是保障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說到這,學姐之前寫過一篇原創文章:我買的保險停售了怎麼辦?會對我的保障有影響嗎?
文章從專業的角度分析了買長期險和短險後產品停售了對日後保障的影響以及我們應該怎麼應對這種影響。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會停售?
銀保監會出新規,監管叫停 :我們都知道,銀行和保險公司的監管部門是銀保監會,如果銀保監會覺得某款產品設計不合規,讓保險公司停售都屬於正常的范疇。再有就是,某些公司推出的產品過於激進,越過了監管的紅線,也有可能是保險公司有違規嫌疑,在這種情況下,產品也會被要求強制停售。
產品升級,更新迭代 :現在這個時代,不管什麼產品,更新速度勝於一切,很多公司的老產品都會在新的一年進行在原有產品的基礎上進行升級,例如很多重疾險都會有2017版,2018版,2019版,每次升級也都會在老版本的保障基礎上做點調整,保障也會更好,這個時候,老版本的產品自然就下架停售了。
產品費率低,沒有利潤空間:這種情況就比較常見,因為有的產品定價確實很低,保險公司沒有啥利潤空間可圖,自然售賣的時間不會太長。
產品設計很好,虧損隱患過大:如果某款保險產品設計的性價比很高,銷量也是很好,但是,經過盤算並不掙錢,若再持續賣下去,甚至有可能要虧錢。這個時候自然也會選擇停售;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原因,例如,利率下調,保險公司要虧損,09年以來,一年期基準利率一路從2.5%下調到現在的1.5%。前些年,保險公司為了爭取更多保單,利用高利率做文章。在利率一路下行的環境下,這些產品就要面臨利率倒掛的風險。另外一方面,降息對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以及保險利差構成負面影響。
產品偽停售,銷售伎倆 :這里呢,我們要敲黑板了,有的時候,保險停售也會是保險公司慣用的銷售伎倆。而很多人也通常會有種「再不買,以後就沒有了」的心理,很輕易的就做了投保決定,但是,也有很多人買了以後就開始吐槽產品的缺陷等。所以,在做投保選擇時,還是建議大家要擦亮雙眼,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入手。
Ⅳ 新華保險的健康無憂C5重疾險要下架了,這款產品如何可靠嗎有沒有必要買
新華健康無憂C5是一款保終身的單次賠付重疾險,這款產品在下架之前值不值得購買呢?學姐在此跟大家好好分析一下。
我們先來看看保障內容:
Ⅵ 重疾險老產品將全下架,為何要做這樣的舉措
事情經過自2021年2月1日起,舊版重疾政策定義下的保險產品將要面臨全面下架。而保險公司也將不得繼續銷售舊版定義下開發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所有重疾險產品都會替換成新版重疾定義下的產品。據了解,新版的重疾險新規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將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類核心疾病按照其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個等級。並且將這三類輕度疾病可獲賠保險金額的比例上限確定為總保額的30%。除此之外,新規還增加病種數量,將原有的25種重疾定義擴展為28種重疾和3種輕疾,並適度擴展了保險范圍。新規在內容表述方面更加規范統一,可以減少消費者對於重疾定義在人體損傷標准方面與傷殘標准描述等方面不一致的困擾。
Ⅶ 百萬重疾保險迎來「停售潮」怎麼辦
導語:任何形式的保險,都不應該以犧牲消費者的權益,來提高保險的優勢。這樣只會受到更嚴峻的考驗。所以對於消費者來說,遇到這種情況,就要適當地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合理、有保障的方式。
相信現在的很多人都非常關心自己和家人的身體,在經濟條件寬裕的情況下,都會選擇一些商業保險。
然而市面上的保險種類繁多,都是打著「低價格,高保額」的產品,尤其是「百萬醫療險」。然而現在卻面臨「下架」的風險。
相比之下呢,短期健康險它的特點就是不確定性大,期限短,很多人一開始購買時覺得它的價格便宜,但是風險也會很大。
它並沒有明確考慮消費者自身,每年的身體狀況是否會導致醫療費用的增加。而且也會面臨停售的風險,就無法再次購買。
所以在這里,也希望消費者在選擇保險產品時,要多方考量、思考。不要光看價格的實惠,最重要的還是要看重長期的健康保障。
當然,對於長期的健康險它每年的價格也會高出許多,這也是需要消費者根據自身的經濟情況,實勢的去購買。
結語:
我們每個人都無法估計未來為發生的事,也無法預測自身的身體狀況是否會保持良好的狀態。
適當的保險其目的是為了降低自身的風險,從長遠來說,也是一種很好規避風險的一種策略。
最後通過此次銀保監會的整改通知,也可以看出整改的力度是很大的。
雖然很多消費者之前也已經購買這種短期的健康險,但是從今後的市場規范來說,是一個很好的便利措施。
最重要的就是,現目前市面上,還沒有真正能夠保證連續續保到終身的醫療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