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保險人與普通保險人的區別
① 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的區別
保險人就是指:你所投保的公司!
保險代理人是指:保險公司的業務員!
保險標的是指:保險所保的內容,保那些事項,那些東西!\
了解????
② 保險人與保險經紀人的區別
根據中國《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在中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保險人是法人,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保險人。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傭金的機構,包括保險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而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雖然都是保險中介人,但兩者之間有著根本的區別: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險經紀人接受客戶委託,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務不同。保險經紀人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保險安排、協助索賠與追償等全過程服務;保險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
3、服務的對象不同。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客戶主要是大中型企業和項目,保險代理人的客戶主要是中小型企業及個人。
4、承擔的責任不同。客戶與保險經紀人是委託與受託關系,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系,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後果負責。
③ 哪些人最需要買保險,有什麼區別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保險對於每個人而言,都是需要的,相對而言,各種高危職業從業人員就更加需要買保險了。
普通人群買保險與高危職業從而人員買保險之間有什麼區別1.普通人群買保險可以從一般的風險性因素以及實際投保需求來選保險產品,如常見的意外險以及健康產品等。2.而高危職業從業人員在投保時,就需要根據自己職業的特點來選擇保險產品了。
普通人與高危職業從業人員都有買保險的需求,他們的區別在與風險性不一樣。
④ 什麼是被保險人僅限職業類別為1-4類人員
不同職業的風險系數等級有高有低,又分:壽險風險等級,綜合險風險等級,住院險風險等級和津貼險風險等級四大類
一般把目前社會所有的工種職業劃分為6個風險等級,
一級最低,最為安全,所有保險都適用(如企業,事業,單位主管,行政辦公人員等),
6級最高,也就是最危險職業類別,部分保險是禁止投保的(冶煉,製造,建築等一線工作人員及其它特殊行業)
被保險人僅限職業類別為1-4類人員,也就是說1-4類職業可以投保,5-6類職業禁止投保
拓展資料:
保險人,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在中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保險人是法人,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保險人。
⑤ 保險銷售與其它職業得區別
保險作為一種無形商品,既看不到也摸不清,一般人很難正在認識到它的好處,也就沒有主動購買的意識,因此保險銷售必須學會主動出擊,去尋找客戶,這也是做好保險銷售工作的第一步。客戶是理財師的財富。很多時候,只有學會持之以恆地開發客源,讓自己擁有穩定充足的客戶群,保險銷售才能有效地開展工作,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⑥ 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的區別在哪裡
此外,從職業發展角度來看,保險代理人的工作核心是銷售,因此更多錘煉的是銷售技巧;保險經紀人的工作核心是咨詢,因此需要不斷補充學習大量的保險行業知識、保險市場動態,對職業素養提升有很大幫助。很多保險經紀人,都曾是保險代理人。因此,保險經紀人可以作為保險代理人職業發展的一個全新選擇。
作為保險中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人在推進現代保險業的發展過程中,各自發揮著不同的角色功能作用,並有著各自顯著的角色特點。但在國內保險中介市場,由於市場環境與制度發展問題,兩者的角色特點並不顯著,因而容易被混淆認知。
⑦ 保險一類二類三類四類如何區別
一、職業類別不同
1、一類職業基本上是在辦公室坐著不動的人工作環境非常安全。如:出納、會計。
2、二類職業是文職人員但偶爾會因工作原因離開公司到外面辦事的人如:業務員。
3、三類是經常到外面辦事的工作人員。如小車司機等。
4、四類職業一般是需要進行體力勞動者如貨車司機、一般工人。
二、風險不同
四類職業>三類職業>二類職業>一類職業
三、險費不同
四類職業>三類職業>二類職業>一類職業
四、賠償不同
一類職業>二類職業>三類職業>四類職業
(7)職業保險人與普通保險人的區別擴展閱讀
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時,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以解決其因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濟困難。保險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保險是勞動者在遇有不幸事故,喪失勞動能力或家庭扶養人死亡時得到物質保證的形式之一。
國家統一使用的人身保險基金,是靠投保人的按期繳款建立的。人身保險也是組織居民儲蓄的一種特殊形式,在投保人達到保險契約所定的年齡時,國家給他一定金額的款項等等。人身保險按照保險形式,可以分為自願保險和強制保險;按照人身發生危險的性質,可以分為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參考資料
網路-人壽保險
⑧ 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有什麼區別啊
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的區別:
1.代表的立場不同。保險經紀人需基於投保人利益出發,進行相關經活動,即保持與投保人利益一致的角色立場。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屬於代理關系,其行為應為視為保險公司的行為。
2.組織形式不同。保險代理人可以是「機構或者個人」,而保險經紀人則明確為「機構」。
3.提供的服務不同。保險經紀人為客戶提供保險相關的服務;保險代理人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收保費。
4.承擔的責任不同。客戶與保險經紀人與客戶是委託與受託關系,一旦給客戶造成損失的,應該承擔損失責任。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系,保險公司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後果負責。
5.業務范圍不同。保險經紀人的業務范圍要比保險代理人廣得多,保險經紀人可以充當保險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理保險人進行損失的勘察和理賠,還可以從事保險和風險管理咨詢服務。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