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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第四版考試

發布時間: 2021-08-09 00:42:44

1. 簡述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目標及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而建立起來、專款專用的資金
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目標
在建立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之外、資金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總目標下,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的具體目標有:
1.確保社會保障資金安全
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問題是社會保障資金,而社會保障資金的首要目標是確保資金安全。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推進,社會保障資金的安全問題變得越來越重要。
2.講求社會保障資金效益
社會保障資金在運行過程中,要講求資金效益,要處理好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社會保障資金在運作過程中,要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既是社會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提高經濟效益的很好途徑。
3.促進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
社會保障制度與我國經濟一樣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是管理好社會保障資金,即當社會保障制度面臨一系列的困難如人口老齡化、突發性的自然災害等意外情況時都能從容應對,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4.實現社會公正與和諧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

2. 有關社會保障專業考試的復習資料。誰能幫幫我呀

社會保障基礎知識
第一節 社會保障的概念與含義
一、社會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義: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和行政措施設立的、旨在保證社會成員基本經濟生活安全的各種項目總和。
2.國外對社會保障定義的理解
由於世界各國的國情不同,對社會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並且對這一概念的認識本身也有一個發展過程;西歐福利國家將社會保障理解為一種公共福利計劃,人人都能夠享受。
更多的國家則認為社會保障是一張社會安全網,為需要的社會成員特別是勞動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國對社會保障定義的理解: 社會保障是國家和社會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因年老、疾病、失業、傷殘、生育、死亡、災害等原因而失去勞動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礙的社會成員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項社會安全制度。
二、社會保障概念的含義: 對社會保障的概念要給予比較全面的、准確的、科學的概括,至少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把握:
1.社會保障的責任主體是國家和社會:補償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決特定的社會問題以穩定社會。
2.社會保障的目標是滿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於人的生存權的保護,二是受制於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
3.社會保障面向社會全體成員:社會成員只要符合社會保障的條件,就應該無一例外地成為社會保障的對象。
4.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保證和依據是法律法規:即國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條例的形式來確定社會保障的范圍、資金來源及支付標准等基本內容,並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其得以實現。法和行政條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據的法律有兩類:形式意義上的社會保障法規和實質意義上的社會保障法規。在具體操作時「小法必須服從大法」。
三、社會保障的范圍和對象
1.保障的一般對象: 按社會保障的定義,社會保障的一般對象應是全體社會成員。但由於各國國情不同,實現社會保障的原則不同,從而社會保障的對象也有所不同。
2.具體的保障范圍:視各國保障的原則及國情而定。
實現普遍性原則國家:保障對象為全體社會成員;
實現特殊性原則國家:保障對象有選擇,為部分社會成員;
我國的社會保障范圍:許多項目只面向城鎮的工薪階層,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在建設之中,由我國的二元社會經濟結構決定。大多數地區農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進城打工,就應該受到保障;
發展趨勢:隨保障內容的完善而不斷擴大。但何時擴大到更廣的領域,要視各國經濟發展的情況、經濟承受能力而定。
本節重點:1、社會保障的一般概念2、社會保障的含義
選擇題:
1. 社會保障制度旨在滿足人們什麼水平的生活需要?(單選)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現代化生活需要
2 .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依據是什麼? (單選)
A.社會立法 B.企業和個人的自覺性C.思想教育
是非題:
1、社會保障不是一項社會安全制度
(1) 錯,社會保障是一項社會安全制度。
(2) 因為社會保障的目標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會成員不至於因為年老、疾病、失業、傷殘、生育、死亡、災害等原因而陷於貧困。
第二節 社會保障的特點與作用
一、社會保障的目的和意義
1.經濟目的: 通過社會保障,使社會成員在任何情況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條件,維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過社會保障,保證國家的各項政策得到貫徹和實施,維持社會穩定,鞏固現存的社會制度。
3.最終目的:提高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
二、社會保障的特點
一是社會性:社會保障對象具有社會性,即其保障對象是全體社會成員;社會保障組織管理機構的社會性;社會保障資金來源的社會性。社會共同承擔制。
二是強制性:各國均用法律的形式將社會保障制度固定下來,以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避免了主觀隨意性。社會保障所規定的某些保障項目,不論個人或僱傭單位願意與否,都必須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參加並接受其保障;社會成員個人無權選擇所參加的社會保障的項目、待遇,社會保障機構也無權拒絕社會成員享受其權利的要求;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以立法形式保證實施,符合繳納條件的個人和團體,都必須按要求繳納,否則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業拒絕參加社會保險,違反了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中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是普遍性:保障項目普遍: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險又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多個方面;保障對象普遍:覆蓋至全體社會成員;
四是公平性:符合保障的對象能夠均等地獲得社會保障的機會和權利;
能夠促進整個社會的公平和進步。
五是互助性
橫向互濟: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遵循的是一種大數法則,也即是多數成員實現對少數遭遇風險成員的收入補償;
縱向互濟:代際之間的互濟。如養老保險的社會統籌部分。
六是儲蓄性: 一部分社會保障項目的資金是先行扣除、繳納和儲存,然後分配和使用。其實質是「取之於已,用之於已。」
三、社會保障的功能
1.社會保障與市場經濟的關系:市場經濟的特點:一是通過市場機製作用於社會,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但是市場機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經濟、無法協調效率與公平等。社會保障是現代國家干預社會經濟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由競爭性的市場體系與以政府為主體的宏觀調控體系兩部分組成,二者相互作用,進行資源配置。國家運用社會保障干預市場失靈。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公共利益。
2.社會保障的社會性功能(對社會發展、社會穩定的作用)
社會保障的補償功能:是對因為市場競爭造成失業、下崗者的一種經濟補償。
社會保障的穩定功能:通過保證勞動者乃至國民在特殊情況下的生活問題,從而實現整個社會乃至統治秩序的穩定。被譽為「社會安全網」和「社會減震器」。國際勞工組織在總結各國實施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時指出:「沒有社會的安定,就沒有社會的發展;沒有社會保障,就沒有社會的安定」,客觀地描述了社會保障作為社會穩定機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會保障的經濟性功能(對應於社會保障對經濟發展的作用)
調節投融資功能:社會保障的資金直接來源於社會保障費、國家資助(財政補貼)以及資金運營收入,經過長期積累,數量巨大,並具有較高的穩定性,成為國家調節投資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經濟要保持健康的發展,就要保持需求與供給的總體平衡。在經濟擴張時期,就業比較容易,失業率低。在經濟緊縮期,找工作困難,失業率高,可支配的收入減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會保障被稱之為調節經濟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
當經濟衰退而失業增大時,由於失業給付,抑制了個人收入減少的趨勢,給失去職業和生活困難的人們以購買力,從而具有喚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復甦。
而當經濟高漲失業率下降時,社會保障支出相應縮減,社會保障基金規模因此增大,減少了社會需求急劇膨脹,最終又使社會的總需求與總供給達到平衡。
國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過稅收的環節,在一次分配的時候,將高收入者以征稅的形式收上來,通過財政手段轉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縮小貧富差距,緩和社會矛盾,實現社會公平。
保護和配置勞動力功能
維持勞動力再生產:通過失業救助,使失業者能夠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通過就業培訓,又使得失業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業。
促進勞動力有效配置:通過社會保障調控,勞動者無後顧之憂,可以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實現勞動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勞動力則通過失業救助,找到了最能發揮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實現了有效配置。
本節重點:1、社會保障的特點 2、社會保障的功能
第三節社會保障的內容和體系
一、社會保障的體系構成: 一般大致劃分為核心(基本)保障與補充保障兩大層次。社會保險是核心保障,因為社會保險覆蓋了人口群體中最重要的部分—勞動者群體,因此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主導地位,是實現社會保障的基本綱領。其他社會保障項目包括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等為補充保障。
二、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
社會救助——最低層次的社會保障,保障最低生活;
社會保險——基本保障,保障勞動者失去勞動能力,從而失去工資後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社會福利——增進城鄉全體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層次社會保障;
社會優撫——特殊性質的社會保障,保障社會上備受尊敬的軍人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三、社會保障的主要內容:主要介紹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及社會優撫。
1、社會保險
定義:國家通過法律手段,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因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
作用: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礎和核心,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主導地位,是實現社會保障的基本綱領。
2、社會救助
定義:指國家和社會對因各種原因無法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給予無償救助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
作用:社會救助是每一個公民應享受的權利,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社會救助是基礎的、最低層次的社會保障,是社會保障要實現的最低綱領和目標。
3、社會福利
定義:是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的各種福利性補貼和舉辦各種福利事業的總稱。包括一般的社會福利、職工福利和特殊的社會福利。
作用:社會福利是最高層次的社會保障,是社會保障的最高綱領和目標。
4、社會優撫
定義:是指政府和社會對軍人等從事特殊工作的人員及其家屬予以優待、撫恤和妥善安置的一類社會保障制度。
作用:社會優撫是社會保障的特殊構成部分,屬於特殊階層的社會保障,是社會保障的特殊綱領。社會優撫目的在於安定軍心,維護國家安全,促進社會穩定。
本節重點:
1、社會保障的主要內容及其作用
第四節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與給付
一、社會保障基金的含義
定義:社會保障基金是為實施各項社會保障制度所建立起來的、法定的、收支平衡的、專款專用的經費。這種基金一般是按不同的社會保障項目分別建立的,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助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社會優撫基金等。
特點:社會三大基金體系(補償基金、積累基金、消費基金)中消費基金的組成部分。它屬於社會消費基金,與個人消費基金有所不同,個人消費基金一般是通過勞動報酬的形式分配給個人,由個人掌握。社會保障基金主要掌握在政府和社會組織的手中,按照保證基本生活需要或最低生活需要的原則分配給那些暫時或永久性離開勞動領域、需要幫助的人們。
二、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
1、定義:社會保障基金籌集,又稱社會保障基金的徵集,是指由專職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機構按照法律規定的比例向計征對象徵收社會保障費(稅)的一種法律行為。
2、籌資的總原則:社會共同責任制原則,也即由三方合理負擔。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堅持政府、企業、個人三方共同出資的原則,主要資金來源是企業(僱主)和個人的雙投保,政府以目的稅(一般是薪給稅或社會保障稅)形式從企業和個人那裡收取用作社會保障的資金,然後再分配給那些需要保障的人,不足部分由政府以非目的性的各種直接稅和間接稅補足或補貼。
3、籌資渠道:各類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渠道有所不同,社會救助基金與社會福利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財政和社會捐贈,而社會保險基金則採用國家、企業和個人多方籌集的模式。
國家的資助:國家對社會保障的資助和補助,可分為三種方式:財政撥款(根據預算的事前撥款和事後撥款)、國家讓稅(根據政策對稅收讓利使社會保障基金增加,分為三種形式:稅前徵收、免稅、享受的待遇也不征稅)、國家讓利(社會保障基金的存款利率、投資的收益不征稅)。個人和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都是稅前的,個人帳戶的利息收入也免徵利息稅。
用人單位(企業或僱主)繳納的社會保障費:按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繳納。
社會成員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費:法律規定按個人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繳納。
4、資金的構成
歸納起來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中央和地方的財政支出,來源於一般稅收;(2)社會保障費中由企業(僱主)繳納的部分;(3)社會保障費中由個人繳納的部分; (4)社會保障基金的資產運作收入;(5)社會保障基金的自身增值部分,如利息、紅利等;(6)其他來源:包括各種捐助和借款等。
三、資金籌集的模式
1、現收現付制
原則:採用的是近期橫向平衡原則。即先作出當年或近一二年內社會保障所要支付的費用預算,然後按一定比率分攤到參加該保障項目的單位和個人,當年提取當年支付。如生育保險。
特點:以支定收,收支平衡,收費的比率必須根據支出的需要而加以調整,費率調整靈活但不同的年份之間波動較大。
2、完全積累制
原則:採用的是長期縱向平衡原則。即在對未來較長時間的宏觀預測的基礎上,預計保障對象在保障期內所需享受保障待遇的總量,據此按一定比例將提供保障所需費用分攤到保障對象的整個投保期間。換句話說,本代人需要的保障金靠其在職時自身的儲蓄積累,其本金和利息作為保險金。
特點:在較長時期內收費率保持相對穩定,並在計劃初期形成大量的儲備金。
3、部分積累制
原則:綜合了上述兩種原則,即一部分資金的籌集採用現收現付方式,以保證當前開支的需要,另一部分資金採取積累的方式以滿足支付增長的需求。
特點:以支定收,略有積余。收費率分階段調整,一般初期低些,以後逐步提高,以保持相對穩定。
此外,還有個人帳戶儲存制模式,如新加坡的基金積累模式。在自願儲蓄基礎上加以法制化。發展中國家較普遍。
四、社會保障資金的保值和增值
1、意義:是一種剛性支付,是保命錢。2、只有積累制基金才需要保值增值3、如何運作才能保值與增值
(1)儲蓄:消極、保守的保值手段。特別是在銀行利率低於通貨膨脹率時,容易導致貶值;
(2)投資:社會保障管理機構或受其委託的機構,用社會保障儲備金購買國家政策和法律許可的特定的金融資產或實際資產,以期獲得適當預期收益的基金運用行為。是一種主動、有效保值增值的手段,但風險相對較大。
五、社會保障資金的支付
1、給付形式
一律定額型:只要被保險人符合規定的某些統一的資格條件,如繳納保險費的期限和數量,就業年限,等等,就可以領取同樣數額的保險金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如生育津貼、保健津貼、價格補貼等採用的就是這種支付方式。
所得比例型:國家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不同的保險項目,確定各個保險項目的保險金支付方式,然後根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前的收入情況,確定具體的給付標准。這種支付方式適用於享受社會保險前有勞動收入的社會成員,具體的社會保障項目包括養老、失業等。
二階層型:結合了前兩種制度的優點,也即在給予符合條件的居民基本保險金,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基礎上,再按收入比例發放另一部分的補充津貼。旨在在保障所有國民最低生活水準的基礎上,使在職勞動者能盡可能維持過去的生活水準。
3、支付的形態
一是實物形式,是指政府直接為社會成員提供特定商品或勞務的一種社會保障基金支付形式。
二是貨幣形式。貨幣支付比較簡單,但有時名義貨幣與實際貨幣會有出入,就是有錢買不到或不夠買想要的東西。
4、支付的水平
(1)生存需要是確立待遇支付水平的立法基準;(2)社會保障待遇水平適當調整的原則:第一,隨物價上漲而調整待遇水平的原則:只是保值。第二,分享經濟增長成果的原則:是實實在在的增長。
五、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
社會保障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社會保障基金專款專用。
案例分析:某企業領導社會保險意識差,不願繳納社會保險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工作,仍拒不繳費。為處罰該企業,社保經辦機構採用了停發該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做法,請問這樣的處理是否妥當?
分析要點:
(1) 不妥當。 (2) 國務院明確規定「要嚴格實行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也就是說繳費和養老金支付是不能掛鉤的。 (3) 按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辦法,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為在職職工繳費,與退休人員毫無關系。如果不繳費就不撥付養老金,等於拿退休人員做人質,是錯誤的。
案例分析:某地政府在於2000春節期間,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困難企業職工的關懷,要求勞動保障部門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撥20萬元,用於慰問職工。請問:該地政府的要求是否正確,為什麼?
分析要點: (1) 該地政府的要求是不正確的。(2) 這一要求違反了《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暫行規定》中關於社會保險基金「要保證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的規定。
本節重點:
1、建立社會保障基金的意義;2、社會保障基金如何保值和增值。
第五節社會保障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一、社會保障制度的萌芽
英國:世界上第一個頒布社會救助法規,稱《濟貧法》。
貧民救濟:具有恩賜性和懲罰性的特點,1601年頒布了《伊麗莎白濟貧法》(俗稱《舊濟貧法》),該法具有強迫勞動和福利救助的性質,成為未來社會保障的雛形。
社會救濟:1834年頒布了新的《濟貧法》,認為救助不是一種消極行為,而是一項積極的福利舉措,新《濟貧法》被看成是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萌芽。
二、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1、德國:世界上第一個以立法形式實現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 2、美國:最早頒布《社會保障法》。
三、現代社會保障的制度模式
世界各國由於保障的項目和內容不同,所以保障模式也不盡相同。從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分,主要有四種不同的模式。
1、傳統型保障模式。以美國和日本為代表。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採用國家、僱主和雇員三方負擔的原則,社會保障待遇給付標准與勞動者個人收入和保障繳費相聯系。這種模式更注重效率目標的實現。
2、福利國家模式。以英國、瑞典、挪威等國為代表。為全民保障,保障項目無所不包,社會保障費用主要來源於國家稅收,保障水平偏高。其資金籌措方式是課稅資助下的現收現付制。這種模式更注重公平目標的實現。但國家的財政負擔嚴重,目前這些國家也正在實行改革。
3、國家保障型模式。以東歐及前蘇聯為主要代表。與計劃經濟相適應,受保人個人不需要繳納費用,保障水平較高,保障待遇與勞動貢獻相聯系。而且在管理體制上實行中央集權管理體制。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把公平與平均主義相混淆,不但犧牲了效率,而且助長了社會保障負功能——惰性和依賴性。
4、儲蓄保障型模式。社會保障水平較低,國家通過強制儲蓄方式進行。實行個人賬戶積累制。保險費由勞資雙方按比例繳納。政府不提供資助,職工之間沒有互助互濟也不共同承擔風險,完全是一種「自助式」的保障模式。
我國實現的是中國特色的一體化多途徑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保障模式。
五、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1、傳統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第一階段,國家保障模式。建國初期到1966年,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創建階段。與前蘇聯的國家保障模式相類似,低工資、高保障;社會保險金在全國范圍內由總工會統籌調劑,但農村沒有社會保障。
第二階段,企業保障階段。1966至1976年十年動亂時期,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被解體成為企業保險制度,「企業辦社會」成為這一階段的特徵。企業保險制度導致了兩個嚴重的直接後果:一是社會保險金的統籌調劑工作停止,社會保險的調劑職能喪失,造成行業間、企業間負擔的不平等;二是社會保險基金停止積累,由企業實報實銷,加重了企業負擔,加重了企業辦社會的責任。
2、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傳統的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社會保障覆蓋面小,實施范圍窄:主要是在全民所有制單位實施,縣以上大集體單位參照執行,
社會保障層次單一 :只有國家法定保險一個層次
社會保障資金來源單一 :個人不交保險費,容易養成依賴思想,缺乏自我保障意識,不利於群眾參與社會保險,也加重了國家財政負擔。
保障資金的社會化程度低,保障不力:不僅影響了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而且阻礙了勞動力在企業之間的正常流動。
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分散,政出多門:我國社會保險工作由政府不同部門分別管理,效率不高。
社會保障制度辦法及待遇結構不合理。管理上存在某些混亂和漏洞。
我國的社會保障改革
20世紀80年代中期,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就作為國民經濟改革的配套措施提到議事日程上來,開始邁開改革的步伐;
1992年黨的「十四大」召開,是我國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和改革的一個歷史性標志。把歷來實施的國家統籌模式,改革成為大多數國家實行的、強制勞動者個人也繳費的投保資助模式;
黨的十四大以來,是我國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階段。
本節重點:1、社會保障的發源地;2、現代社會保障制度有哪幾種模式,各有什麼特點?3、我國社會保障的構成與特點。3、我國社會保障的構成與特點 2、我國養老社會保險的類型
傳統的養老社會保險
建立:1951年開始到「文革」前,我國初步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不僅規定了統一的支付條件、待遇標准和繳費比例,而且規定勞動保險金的30%上繳全國總工會做為社會保險總基金,對各地和各企業進行調劑,實際上實行了全國統籌。 1966年起,取消了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制度,使之變成了企業保險。
特點:起點高,發展快。從1951至1957年覆蓋面達到94%
作用:前半段主要是改善人民生活,鞏固新生政權。後半段主要是為計劃經濟體制服務。沒有預積累,全部轉為建設基金。企業統負盈虧,無自身利益可言,也不承擔最終責任。
現行的養老社會保險
產生: 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社會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社會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社會保險相結合的制度我國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大部分地區仍沿襲原有的模式;
構成:我國企業職工養老社會保險由三個部分(或層次)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社會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社會保險;第三部分為企業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社會保險。
基本養老社會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社會保險,它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企業補充養老社會保險:它是在國家法定基本養老社會保險的基礎上由企業為提高本企業職工的養老社會保險的待遇水平,用自有資金而設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社會保險。
個人儲蓄性養老社會保險:它是在國家法定基本養老社會保險的基礎上由企業為提高本企業職工的養老社會保險的待遇水平,用自有資金而設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社會保險。
作用:在多層次養老社會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社會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的養老社會保險制度。
性質:企業補充養老社會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社會保險以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為目標,國家提倡但不強求。

3.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對國家社會的意義

就我國來說,基金管理部門擁有規模龐大的社會保障基金,為資本市場的發展創造了良好... 既是我國社保基金自身追求保值增值的發展需求,也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壯大的良好契機.

4. 有沒有社會保障專業的學生 知道社會保障管理與經辦實務 跟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訓課程具體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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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包括:社會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

其中,社會保險費收入指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按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分別繳納費用。

利息收入指用社會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或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財政補貼收入指同級財政給予社會保險基金的補貼。

轉移收入指社會保險對象跨統籌地區流動而劃入的基金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指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受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補助收入。

下級上解收入指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受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上解的基金收入。

5. 關於《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一道有關養老金的計算題

根據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以下公式計算:
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的養老金計算方式如下: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參保人,退休時養老金計算方式如下: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0.6)÷2×15×1%=72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1)÷2×15×1%=9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3)÷2×15×1%=18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0.6)÷2×40×1%=192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1)÷2×40×1%=24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3)÷2×40×1%=4800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12。
計發月數為:50歲為195月、55歲為170月、60歲為139月
例如,某人55歲退休,個人賬戶中存款余額為51000元,那麼,個人賬戶養老金為
51000元÷170月=300元/月
3、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視同繳費年限×1.3%
過渡性養老金僅對1996年前參保人員有效。視同繳費年限是你參加工作至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期間的年限,包括知青下鄉的時段視同工齡。需要提供本人的檔案才報社保局審核認定。
各省市自治區對退休養老金的計算略有差別,所以,准確的計算方式以當地社保政策為准,以上僅做參考。

6. 勞動與社會保障考研科目有哪些

1、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01 社會保障基本理論與政策

02 社會保障經濟與金融

03 社會保障制度與經濟發展

04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

05 社會保障與公共財政

06 保險與保障

07 風險管理

08 企業年金

09 農村社會保障

初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或240法語或241德語

③630公共管理學

④862社會保障

2、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

01社會保障理論

02社會保險

03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

初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或245德語

③729社會學理論或731社會政策原理

④872社會保障學

3、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社會保障

01社會保障政策

02社會保障理論

03社會保障制度

04社會保障制度與福利經濟學

05經濟發展與社會保障

初試科目:

①101政治

②201英語202俄語203日語

③625社會保障概論

④871宏觀經濟學872公共管理學(201、202、203選一)(871、872選一)

4、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社會保障

01 社會保障
02 社會政策

初試科目:

101 -- 思想政治理論

201-英語一 或 202-俄語 、 203-日語

641 -- 社會保障概論

806 -- 社會調查研究方法

7. 急求!社會保障考試問題答案

1、首先管理主體不同
運營的方式也不同
……
根據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不同為出發點進行答題
2、養老保險的特點
1)普遍需求
一是說老年風險的普遍性
二是說的在享受權益方面具有的普遍性
2)地位特殊
一是老年風險的普遍性決定了這種風險的影響面和波及層的廣度和深度
二是養老保險待遇較高、領取時間較長、基金收支規模龐大
3)長期性
一是繳費時間長達數十年
二是領取養老金的是時間也長達數十年
4)管理復雜
長期的積累性帶來的制度設計和管理的難度,還有就是基金規模龐大,是得基金在保值增值上的負擔也很重……
3、現收現付式的意識就是不考慮資金的儲備,只從當年或者近二三年的社會保險收支平衡角度出發,確定一個適當費率標准向企業與個人徵收社會保險稅費,優點就是收支關系簡單清楚,管理方便,無資金貶值的風險與保值增值的壓力;缺點是各期支付不同造成的稅費率波動大給企業造成的成本核算影響,完全代際轉移不僅使得勞動者社會保險權利義務關系難以得到准確體現,而且容易造成勞動者代際之間的矛盾激化。
完全積累模式是對有關社會經濟發展指標進行宏觀上的長期預測後,從追求養老保險支付長期平衡的角度出發確定的適當的費率標准,將養老保險長期支出總和和按比例分攤到整個期間並向企業與個人徵收,同時對已籌集的養老保險基金進行有效運行管理。優點在於預防人口老齡化沖擊,勞動者權利義務緊密和資金的收取與企業的經濟條件相適應。缺點是保值增值壓力大,管理難度大。
你應該多給我些分!

8.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是什麼意思

社會保障基金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而建立起來、專款專用的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一般按不同的項目分別建立,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濟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由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直接管理,各省市已設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分屬國家和地方機關。

9. 有社會保障法規規和社會保障基礎知識的相關試題嗎

社會保障基礎知識

第一節 社會保障的概念與含義
一、社會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義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和行政措施設立的、旨在保證社會成員基本經濟生活安全的各種項目總和。
2.國外對社會保障定義的理解
由於世界各國的國情不同,對社會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並且對這一概念的認識本身也有一個發展過程;
西歐福利國家將社會保障理解為一種公共福利計劃,人人都能夠享受。
更多的國家則認為社會保障是一張社會安全網,為需要的社會成員特別是勞動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國對社會保障定義的理解
社會保障是國家和社會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因年老、疾病、失業、傷殘、生育、死亡、災害等原因而失去勞動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礙的社會成員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項社會安全制度。
二、社會保障概念的含義
對社會保障的概念要給予比較全面的、准確的、科學的概括,至少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把握:
1.社會保障的責任主體是國家和社會:補償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決特定的社會問題以穩定社會。
2.社會保障的目標是滿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於人的生存權的保護,二是受制於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
3.社會保障面向社會全體成員:社會成員只要符合社會保障的條件,就應該無一例外地成為社會保障的對象。
4.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保證和依據是法律法規:即國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條例的形式來確定社會保障的范圍、資金來源及支付標准等基本內容,並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其得以實現。法和行政條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據的法律有兩類:形式意義上的社會保障法規和實質意義上的社會保障法規。在具體操作時「小法必須服從大法」。
三、社會保障的范圍和對象
1.保障的一般對象
按社會保障的定義,社會保障的一般對象應是全體社會成員。但由於各國國情不同,實現社會保障的原則不同,從而社會保障的對象也有所不同。
2.具體的保障范圍:視各國保障的原則及國情而定。
實現普遍性原則國家:保障對象為全體社會成員;
實現特殊性原則國家:保障對象有選擇,為部分社會成員;
我國的社會保障范圍:許多項目只面向城鎮的工薪階層,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在建設之中,由我國的二元社會經濟結構決定。大多數地區農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進城打工,就應該受到保障;
發展趨勢:隨保障內容的完善而不斷擴大。但何時擴大到更廣的領域,要視各國經濟發展的情況、經濟承受能力而定。
本節重點:
1、社會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會保障的含義
選擇題:
1. 社會保障制度旨在滿足人們什麼水平的生活需要?(單選)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現代化生活需要
2 .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依據是什麼? (單選)
A.社會立法 B.企業和個人的自覺性C.思想教育
是非題:
1、社會保障不是一項社會安全制度
(1) 錯,社會保障是一項社會安全制度。
(2) 因為社會保障的目標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會成員不至於因為年老、疾病、失業、傷殘、生育、死亡、災害等原因而陷於貧困。
第二節 社會保障的特點與作用
一、社會保障的目的和意義
1.經濟目的
通過社會保障,使社會成員在任何情況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條件,維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過社會保障,保證國家的各項政策得到貫徹和實施,維持社會穩定,鞏固現存的社會制度。
3.最終目的:提高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
二、社會保障的特點
一是社會性
社會保障對象具有社會性,即其保障對象是全體社會成員;
社會保障組織管理機構的社會性;
社會保障資金來源的社會性。社會共同承擔制。
二是強制性
各國均用法律的形式將社會保障制度固定下來,以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避免了主觀隨意性。社會保障所規定的某些保障項目,不論個人或僱傭單位願意與否,都必須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參加並接受其保障;社會成員個人無權選擇所參加的社會保障的項目、待遇,社會保障機構也無權拒絕社會成員享受其權利的要求;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以立法形式保證實施,符合繳納條件的個人和團體,都必須按要求繳納,否則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業拒絕參加社會保險,違反了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中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是普遍性
保障項目普遍: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險又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多個方面;
保障對象普遍:覆蓋至全體社會成員;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對象能夠均等地獲得社會保障的機會和權利;
能夠促進整個社會的公平和進步。
五是互助性
橫向互濟: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遵循的是一種大數法則,也即是多數成員實現對少數遭遇風險成員的收入補償;
縱向互濟:代際之間的互濟。如養老保險的社會統籌部分。
六是儲蓄性
一部分社會保障項目的資金是先行扣除、繳納和儲存,然後分配和使用。其實質是「取之於已,用之於已。」
三、社會保障的功能
1.社會保障與市場經濟的關系
市場經濟的特點:一是通過市場機製作用於社會,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但是市場機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經濟、無法協調效率與公平等。
社會保障是現代國家干預社會經濟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由競爭性的市場體系與以政府為主體的宏觀調控體系兩部分組成,二者相互作用,進行資源配置。國家運用社會保障干預市場失靈。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公共利益。
2.社會保障的社會性功能(對社會發展、社會穩定的作用)
社會保障的補償功能:是對因為市場競爭造成失業、下崗者的一種經濟補償。
社會保障的穩定功能:通過保證勞動者乃至國民在特殊情況下的生活問題,從而實現整個社會乃至統治秩序的穩定。被譽為「社會安全網」和「社會減震器」。國際勞工組織在總結各國實施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時指出:「沒有社會的安定,就沒有社會的發展;沒有社會保障,就沒有社會的安定」,客觀地描述了社會保障作為社會穩定機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會保障的經濟性功能(對應於社會保障對經濟發展的作用)
調節投融資功能:社會保障的資金直接來源於社會保障費、國家資助(財政補貼)以及資金運營收入,經過長期積累,數量巨大,並具有較高的穩定性,成為國家調節投資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經濟要保持健康的發展,就要保持需求與供給的總體平衡。在經濟擴張時期,就業比較容易,失業率低。在經濟緊縮期,找工作困難,失業率高,可支配的收入減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會保障被稱之為調節經濟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
當經濟衰退而失業增大時,由於失業給付,抑制了個人收入減少的趨勢,給失去職業和生活困難的人們以購買力,從而具有喚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復甦。
而當經濟高漲失業率下降時,社會保障支出相應縮減,社會保障基金規模因此增大,減少了社會需求急劇膨脹,最終又使社會的總需求與總供給達到平衡。
國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過稅收的環節,在一次分配的時候,將高收入者以征稅的形式收上來,通過財政手段轉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縮小貧富差距,緩和社會矛盾,實現社會公平。
保護和配置勞動力功能
維持勞動力再生產:通過失業救助,使失業者能夠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通過就業培訓,又使得失業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業。
促進勞動力有效配置:通過社會保障調控,勞動者無後顧之憂,可以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實現勞動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勞動力則通過失業救助,找到了最能發揮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實現了有效配置。
本節重點:1、社會保障的特點 2、社會保障的功能
第三節社會保障的內容和體系
一、社會保障的體系構成
一般大致劃分為核心(基本)保障與補充保障兩大層次。社會保險是核心保障,因為社會保險覆蓋了人口群體中最重要的部分—勞動者群體,因此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主導地位,是實現社會保障的基本綱領。其他社會保障項目包括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等為補充保障。
二、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
社會救助——最低層次的社會保障,保障最低生活;
社會保險——基本保障,保障勞動者失去勞動能力,從而失去工資後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社會福利——增進城鄉全體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層次社會保障;
社會優撫——特殊性質的社會保障,保障社會上備受尊敬的軍人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三、社會保障的主要內容
主要介紹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及社會優撫。
1、社會保險
定義:國家通過法律手段,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因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
作用: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礎和核心,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主導地位,是實現社會保障的基本綱領。
2、社會救助
定義:指國家和社會對因各種原因無法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給予無償救助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
作用:社會救助是每一個公民應享受的權利,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社會救助是基礎的、最低層次的社會保障,是社會保障要實現的最低綱領和目標。

3、社會福利
定義:是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的各種福利性補貼和舉辦各種福利事業的總稱。包括一般的社會福利、職工福利和特殊的社會福利。
作用:社會福利是最高層次的社會保障,是社會保障的最高綱領和目標。
4、社會優撫
定義:是指政府和社會對軍人等從事特殊工作的人員及其家屬予以優待、撫恤和妥善安置的一類社會保障制度。
作用:社會優撫是社會保障的特殊構成部分,屬於特殊階層的社會保障,是社會保障的特殊綱領。社會優撫目的在於安定軍心,維護國家安全,促進社會穩定。
本節重點:
1、社會保障的主要內容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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