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和債券的區別
A. 商業票據和債券之間有什麼區別
債券是由國家機關、金融機構、社會團體、企業為了籌集資金向投資人出具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到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票據指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等。
二者區別在於:
1、票據一般可以自由轉讓,債券的轉讓則需要一定的條件。
2、債券的發行需要一定的條件,票據不需要。
3、商業票據有帶息和不帶息之分;債券一般帶息,在還本時一般要支付利息。
B. 債券出質與票據出質的區別
出質,物權行為的一種。將本人所佔有的物質於他人,不要求一定是所有。出質,也就是質押,分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權利交付出去作為抵押。
票據質押所確立的是設質背書的被背書人一種附條件行使票據權利的資格。這種條件不是質權的成立條件,而是行使條件。
債權質押是指以可讓與之債權為標的設定質權。例如甲欠乙10萬元,為擔保該債權的清償,甲以其對丙的13萬元債權向乙設定質權,即為債權質權之設定。
票據質押相比債權質押來說,是公司的其它有價證券(如子公司股票或其它債券)作為擔保所發行的公司債券。發行質押債券的公司通常要將作為擔保品的有價證券委託信託機構(多為信託銀行)保管,當公司到期不能償債時,即由信託機構處理質押的證券並代為償債,這樣就能夠更有利地保障投資人的利益。在美國,這種債券被稱為「抵押品信託債券」。
C. 商業票據與企業債券有什麼區別
商業票據指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等。
債券是由國家機關、金融機構、社會團體、企業為了籌集資金向投資人出具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到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區別:
1、商業票據一般可以自由轉讓,企業債券的轉讓則需要一定的條件。
2、企業債券的發行需要一定的條件,商業票據不需要。
3、商業票據有帶息和不帶息之分;企業債券一般帶息,在還本時一般要支付利息。
D. 票據和債券的區別
票據指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等。
債券是由國家機關、金融機構、社會團體、企業為了籌集資金向投資人出具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到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區別:
1、票據一般可以自由轉讓,債券的轉讓則需要一定的條件。
2、債券的發行需要一定的條件,票據不需要。
3商業票據有帶息和不帶息之分;債券一般帶息,在還本時一般要支付利息。
E. 債券與票據的區別和聯系。如企業債與中期票據。
其實沒什麼區別 都是企業的債務融資工具
F. 債券和票據的關系
從功能上看,兩者都有融資功能;不過票據同時還具備支付功能——即可以作為信用貨幣在實體企業間流轉,提高實體企業的經濟效益、盤活存量資產。
從發起背景上看,企業簽發票據是基於真實的貿易背景,簽發目的主要是用於支付(先有業務後發票)。而企業發行債券的目的就是融資,不需要那麼詳細理由,理由就是缺錢了(部分定向的項目融資除外)。
從企業融資便利度角度考慮,持有票據的企業在合同、發票等材料完備的情況下,向銀行申請貼現業務,一天即可完成銀行內部流程向企業賬戶打款。但發行債券則需要制定發行方案、准備發行材料、監管審核以及後續的承銷工作,時間短則一個月,長則半年。
從銀行監管指標和應計會計科目上看,銀行持有的票據資產屬於信貸資產,納入信貸規模考核,計入各項貸款科目,而持有企業債券屬於投資業務,按照自身交易策略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
此處需要注意的是,因票據的貸款屬性、高流動性的特點,其市場價格除了資金成本、信用風險溢價外,還應考慮信貸規模的因素。比如今年年初,銀行信貸投放不足,信貸規模相對寬松,買入票據的需求比較強烈,就會導致票據利率持續下行。具體票據對銀行監管指標的影響,本文後續會進行詳細分析。
G. 應付票據和應付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應付債券是企業以發行債券的形式,向社會籌資所形成的一種長期負債,其實質是一種長期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是由出票人出票,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應付票據也是委託付款人允諾在一定時期內支付一定款額的書面證明。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發行的條件或前提不同: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了籌集長期資金為前提而發行的;應付票據-是企業基於商品購銷活動等進行結算為前提而簽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