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失業保險城鎮和農村的區別
㈠ 城鎮失業保險跟農村失業保險有什麼區別
都要滿足條件才能領取,城鄉差別還是很難平的,當然是城鎮的好。
㈡ 城市戶口與農村戶口領取失業保險要求的區別
城鎮職工、固定工失業後,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滿1年不滿2年通常享受3個月),並逐月領取。
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所在單位已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符合條件的農民合同工按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發1個月的規定發給一次性生活補助金。
㈢ 失業金對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有什麼差別呢
如果是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並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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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失業保險金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並從確認後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㈣ 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領取失業金有什麼區別
區別在於農村戶口個人不繳費,城鎮戶口個人要繳費,在領取待遇上,農村領取的失業金是城鎮的一半。
㈤ 失業保險領取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有區別嗎
有,領取的月數和計算方法不一樣。而且城鎮失業人員失業期間醫療費有失業保險基金代繳
一般是這樣,供參考
㈥ 失業保險分農村和城鎮戶口嗎
失業金的領取對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沒有差別
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㈦ 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領取失業金有什麼區別
首先明確,符合拿些條件才能領取失業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三)己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對於戶口問題,對失業保險還是有影響的。
城鎮職工、固定工失業後,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滿1年不滿2年通常享受3個月),並逐月領取。
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所在單位已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符合條件的農民合同工按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發1個月的規定發給一次性生活補助金。
PS: 領取失業保險金都是到戶口所在地領取,你在外地參加失業保險的話,領取要把失業金轉回戶口所在地再領取。
㈧ 失業保險有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區別嗎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和是不是城市或者農村戶口沒有關系,更沒有區別。只要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有繳納,在失業以後都是可以通過一定程序辦理領取的。
失業保險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如何領取失業保險:
1、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8)繳納失業保險城鎮和農村的區別擴展閱讀:
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是:
第一步,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5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步,失業人員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第三步,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 最多領兩年—人民網
㈨ 失業保險有城鎮戶口和農業戶口之分嗎
農業戶口與非農戶口領失業金的區別:城鎮戶口: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不滿10年的,領取18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失業保險金; 農業戶口領取一次性失業補償金: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領取1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領取2個月失業保險金; 以此類推,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領取10個月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
㈩ 農村和城鎮戶口繳納失業保險金有何區別
《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第13條: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其中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享受的失業待遇也不一樣。